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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我国上市的核苷(酸)类抗乙肝病毒药物分别是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和替比夫定(按在中国上市顺序排列)。从拉米夫定在中国上市以来,核苷(酸)类药物在我国已有十余年的使用时间,我国的临床医生在这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2005年底,第一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正式颁布,2010年底,新版《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在此基础上做了更新(以下简称2010版《指南》)。
新指南强调长期治疗和耐药问题
在2010版《指南》中,由于使用经验的丰富,指南制订者认识到了慢性乙肝患者长期治疗的重要性。《指南》特别指出e抗原阴性慢性乙肝停药后容易复发,需要长期治疗;代偿期乙肝肝硬化者需要长期治疗。停药标准尚不明确;失代偿期乙肝肝硬化者需要长期治疗不能随意停药。《指南》在强调长期治疗的重要性的同时,多次指出应使用低耐药的药物进行抗病毒治疗。
低耐药对长期管理的保障
2010版《指南》明确指出,e抗原阴性慢性乙肝总疗程至少达2年半才可考虑停药。而e抗原阳性乙肝疗程也不短,至少总疗程2年才可考虑停药。因e抗原阴性慢性乙肝复发率高,笔者比较赞同2009年欧洲版乙肝指南的建议,即以表面抗原消失作为e抗原阴性慢性乙肝停药的条件。这个停药条件在中国虽然有些苛刻,它其实意味着e抗原阴性慢性乙肝患者需要长期治疗(e抗原阴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暂时不需要治疗)。在临床上,我院已经收治了不少规范抗病毒治疗已经3年以上,但停药后未密切随访而导致重症肝炎暴发的患者。这些事实说明慢性乙肝患者长期管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长期管理与耐药是什么关系呢?核苷(酸)类药物虽然为抑制乙肝病毒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它们容易发生耐药却是目前比较棘手的问题。以拉米夫定为例,根据2010版《指南》,其第1、2、3、4年耐药率分别是14%,38%。49%和66%。由于慢性乙肝患者有长期管理的必要性,以使用拉米夫定的患者为例,超过2年后,38%的人会因耐药而加药或者换药。恩替卡韦具有强效、低耐药的特点,目前在核苷初治患者中6年累计耐药率只有1.2%,但已发生其他核苷(酸)类药物耐药再使用恩替卡韦者,此时恩替卡韦耐药率也明显增高。所以,初治时就选择强效、低耐药的药物,才有可能保障抗病毒治疗长期,平稳进行。
耐药危害可能发展为公共卫生问题
耐药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原来有效的药物疗效被削弱:耐药未获及时处理,患者肝炎可能会症状加重,甚至危及生命。耐药可以有两个层次表现,一是病毒学突破,即原来HBV DNA转阴(不可测)的患者,在耐药后,HBV DNA复制活跃,变得可测,甚至病毒载量大幅升高;二是临床学突破,即耐药的患者原来丙氨酸转氨酶(ALT)已经恢复正常的,又出现升高,肝脏炎症复发。
根据2010版《指南》的指导精神,为预防耐药,经济条件允许,患者初治时就应选择强效、低耐药的药物,不主张先用高耐药药物,发生耐药后再选择低耐药药物(临床上称此为单药序贯治疗)。单药序贯治疗可能筛选出多重耐药的乙肝病毒株。临床上发现,乙肝患者对耐药的反应具有家族聚集性。如果家族成员—人在治疗过程中容易发生耐药,其他成员也会呈现易耐药现象。我们担心,多重耐药的乙肝病毒株若广泛传播,将产生严峻的公共卫生问题。
新指南强调长期治疗和耐药问题
在2010版《指南》中,由于使用经验的丰富,指南制订者认识到了慢性乙肝患者长期治疗的重要性。《指南》特别指出e抗原阴性慢性乙肝停药后容易复发,需要长期治疗;代偿期乙肝肝硬化者需要长期治疗。停药标准尚不明确;失代偿期乙肝肝硬化者需要长期治疗不能随意停药。《指南》在强调长期治疗的重要性的同时,多次指出应使用低耐药的药物进行抗病毒治疗。
低耐药对长期管理的保障
2010版《指南》明确指出,e抗原阴性慢性乙肝总疗程至少达2年半才可考虑停药。而e抗原阳性乙肝疗程也不短,至少总疗程2年才可考虑停药。因e抗原阴性慢性乙肝复发率高,笔者比较赞同2009年欧洲版乙肝指南的建议,即以表面抗原消失作为e抗原阴性慢性乙肝停药的条件。这个停药条件在中国虽然有些苛刻,它其实意味着e抗原阴性慢性乙肝患者需要长期治疗(e抗原阴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暂时不需要治疗)。在临床上,我院已经收治了不少规范抗病毒治疗已经3年以上,但停药后未密切随访而导致重症肝炎暴发的患者。这些事实说明慢性乙肝患者长期管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长期管理与耐药是什么关系呢?核苷(酸)类药物虽然为抑制乙肝病毒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它们容易发生耐药却是目前比较棘手的问题。以拉米夫定为例,根据2010版《指南》,其第1、2、3、4年耐药率分别是14%,38%。49%和66%。由于慢性乙肝患者有长期管理的必要性,以使用拉米夫定的患者为例,超过2年后,38%的人会因耐药而加药或者换药。恩替卡韦具有强效、低耐药的特点,目前在核苷初治患者中6年累计耐药率只有1.2%,但已发生其他核苷(酸)类药物耐药再使用恩替卡韦者,此时恩替卡韦耐药率也明显增高。所以,初治时就选择强效、低耐药的药物,才有可能保障抗病毒治疗长期,平稳进行。
耐药危害可能发展为公共卫生问题
耐药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原来有效的药物疗效被削弱:耐药未获及时处理,患者肝炎可能会症状加重,甚至危及生命。耐药可以有两个层次表现,一是病毒学突破,即原来HBV DNA转阴(不可测)的患者,在耐药后,HBV DNA复制活跃,变得可测,甚至病毒载量大幅升高;二是临床学突破,即耐药的患者原来丙氨酸转氨酶(ALT)已经恢复正常的,又出现升高,肝脏炎症复发。
根据2010版《指南》的指导精神,为预防耐药,经济条件允许,患者初治时就应选择强效、低耐药的药物,不主张先用高耐药药物,发生耐药后再选择低耐药药物(临床上称此为单药序贯治疗)。单药序贯治疗可能筛选出多重耐药的乙肝病毒株。临床上发现,乙肝患者对耐药的反应具有家族聚集性。如果家族成员—人在治疗过程中容易发生耐药,其他成员也会呈现易耐药现象。我们担心,多重耐药的乙肝病毒株若广泛传播,将产生严峻的公共卫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