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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政产学研合作是企业要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研究转化达到双赢的重要手段,“政产学研”合作机制关系到合作成功与否。本文在分析政产学研合作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构建合理的政产学研合作机制,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政产学研;合作机制;构建
一、研究背景
高校作为新思想、新知识的重要发源地,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于一身,成为了我国培养科技人才的主力军。同时,在我国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过程中,企业面临着如何根据市场变化迅速实现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及产品更新的形势。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必须进行吸引更多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级人才。然而,企业与高校之间缺乏合作,在人才培养上难以实现对接,使部分高校毕业生不能适应企业用人要求。但是我国政产学研的合作机制研究还存在着不足,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对“政产学研”合作的发展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深化。
二、政产学研合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政产学研合作现状
1986年,原国家经贸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及中国科学院提出了“产学研”联合的主张。1992年,由原国家经贸委、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共同组织实施了“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其宗旨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以政府为指导,通过产学研联合,建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密切而稳定的合作关系,逐步形成政产、学、研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科技与经济密切结合的道路,以此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不断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自“产学研联合”思想的提出到现在,我国已经开展了近20年产学研合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政产学研合作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政产学研合作存在合作关系不稳定、缺少规范性、合作效率低等问题,本文希望通过对政产学研合作机制研究,能够从理论上探索出政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解决政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增加合作关系的稳定性、长久性,提高合作效率,使政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成为政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的有效模式,为推进国家经济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政产学研合作机制的构建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高校要与企业实施有效合作,真正实现产学紧密结合,必须构建以下四个方面的长效机制。
(一)构建利益机制。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最根本的目标是盈利。因此,高职院校必须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企业的几种核心利益:优先选择优秀的毕业生;利用高职院校资源对职工进行继续教育;依托高职院校的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进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新技术的引进、设备的技术改造,开展校企文化对接,优化企业文化。对高职院校而言,主要是通过政产学研合作能及时了解企业的人才需求规格,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促进师资培养、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推进内涵建设。
(二)构建动力机制。政产学研合作的动力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政策优惠和高职院校的激励和情感投入。因此,一是政府要对政产学研合作开展的双方在实训基地建设、产品开发、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形成政产学研合作的外部动力机制。二是向企业有关兼职人员、特聘教授、实习指导老师支付一定的报酬;制订合作企业、兼职人员奖励制度,对于合作好的企业、兼职教授(教师)给予奖励,并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企业与个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入优秀企业兼职教师为专任教师等,形成政产学研合作的内部动力机制。三是建立彼此深厚情感,情感永远是政产学研合作的动力源和润滑剂。如:加强校企信息的交流和沟通,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件、重要政策调整和人事变动等信息及时向企业发布,使企业感到学校对他的重视;关注企业的发展变化,并及时给予信息回应和帮助,关心企业的疾苦,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利用走访、座谈会、节日慰问等形式加强相互交往等等。
(三)构建约束机制。有约束才有规范,政产学研合作双方必须受到法律、制度和道德的约束。因此,必须完善政产学研合作的具体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义务和责任,实施政产学研合作的途径和方式等,做到鼓励性与惩罚性政策并举,推进政产学研合作的繁荣与稳定。法律约束是通过双方签订具有法律规范的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的责任。不仅如此,政产学研合作双方都要按照合作共赢原则,加强道德教育,强化道德约束,自觉而全面地履行双方业已达成的各项合作协议,在合作的过程中要竭力关注对方的利益诉求。特别是学校,要竭力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和良好形象。
(四)构建领導机制。政产学研合作需要稳定的组织机构来支撑。校企双方的领导应转变为政产学研合作联合体的协调者,才能真正保障政产学研合作的全面实施。校企双方应建立政产学研合作领导小组或委员会等一级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并建立专业指导委员会、产学结合工作组等具体工作机构。比如校企双方可相互兼职,企业负责人及有关领导兼任学校副校长或系部副主任,学校及系部领导兼任企业副职或有关车间(部门)副职。同时,制定好相关的意见、章程、方法和制度,保障政产学研合作能够全面、稳定、长期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仲伟俊,梅姝饿,澎园园.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模式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9(8):174-181.
[2]孙福全.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机制与政簟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代冬芳(1979.12-),女,馆员,研究方向: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关键词:政产学研;合作机制;构建
一、研究背景
高校作为新思想、新知识的重要发源地,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于一身,成为了我国培养科技人才的主力军。同时,在我国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过程中,企业面临着如何根据市场变化迅速实现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及产品更新的形势。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必须进行吸引更多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级人才。然而,企业与高校之间缺乏合作,在人才培养上难以实现对接,使部分高校毕业生不能适应企业用人要求。但是我国政产学研的合作机制研究还存在着不足,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对“政产学研”合作的发展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深化。
二、政产学研合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政产学研合作现状
1986年,原国家经贸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及中国科学院提出了“产学研”联合的主张。1992年,由原国家经贸委、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共同组织实施了“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其宗旨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以政府为指导,通过产学研联合,建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密切而稳定的合作关系,逐步形成政产、学、研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科技与经济密切结合的道路,以此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不断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自“产学研联合”思想的提出到现在,我国已经开展了近20年产学研合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二)政产学研合作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政产学研合作存在合作关系不稳定、缺少规范性、合作效率低等问题,本文希望通过对政产学研合作机制研究,能够从理论上探索出政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解决政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增加合作关系的稳定性、长久性,提高合作效率,使政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成为政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的有效模式,为推进国家经济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政产学研合作机制的构建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高校要与企业实施有效合作,真正实现产学紧密结合,必须构建以下四个方面的长效机制。
(一)构建利益机制。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最根本的目标是盈利。因此,高职院校必须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企业的几种核心利益:优先选择优秀的毕业生;利用高职院校资源对职工进行继续教育;依托高职院校的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进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新技术的引进、设备的技术改造,开展校企文化对接,优化企业文化。对高职院校而言,主要是通过政产学研合作能及时了解企业的人才需求规格,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促进师资培养、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推进内涵建设。
(二)构建动力机制。政产学研合作的动力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政策优惠和高职院校的激励和情感投入。因此,一是政府要对政产学研合作开展的双方在实训基地建设、产品开发、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形成政产学研合作的外部动力机制。二是向企业有关兼职人员、特聘教授、实习指导老师支付一定的报酬;制订合作企业、兼职人员奖励制度,对于合作好的企业、兼职教授(教师)给予奖励,并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企业与个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入优秀企业兼职教师为专任教师等,形成政产学研合作的内部动力机制。三是建立彼此深厚情感,情感永远是政产学研合作的动力源和润滑剂。如:加强校企信息的交流和沟通,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件、重要政策调整和人事变动等信息及时向企业发布,使企业感到学校对他的重视;关注企业的发展变化,并及时给予信息回应和帮助,关心企业的疾苦,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利用走访、座谈会、节日慰问等形式加强相互交往等等。
(三)构建约束机制。有约束才有规范,政产学研合作双方必须受到法律、制度和道德的约束。因此,必须完善政产学研合作的具体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义务和责任,实施政产学研合作的途径和方式等,做到鼓励性与惩罚性政策并举,推进政产学研合作的繁荣与稳定。法律约束是通过双方签订具有法律规范的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的责任。不仅如此,政产学研合作双方都要按照合作共赢原则,加强道德教育,强化道德约束,自觉而全面地履行双方业已达成的各项合作协议,在合作的过程中要竭力关注对方的利益诉求。特别是学校,要竭力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和良好形象。
(四)构建领導机制。政产学研合作需要稳定的组织机构来支撑。校企双方的领导应转变为政产学研合作联合体的协调者,才能真正保障政产学研合作的全面实施。校企双方应建立政产学研合作领导小组或委员会等一级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并建立专业指导委员会、产学结合工作组等具体工作机构。比如校企双方可相互兼职,企业负责人及有关领导兼任学校副校长或系部副主任,学校及系部领导兼任企业副职或有关车间(部门)副职。同时,制定好相关的意见、章程、方法和制度,保障政产学研合作能够全面、稳定、长期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仲伟俊,梅姝饿,澎园园.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模式分析[J],中国软科学2009(8):174-181.
[2]孙福全.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机制与政簟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代冬芳(1979.12-),女,馆员,研究方向:经济管理、国际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