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终出台 消费者能否寻回底线

来源 :家用汽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wan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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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总局令第150号),这意味着,业内人士呼唤了8年的汽车产品三包规定,终于出台。
  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指出,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限则为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汽车的各个部件出现问题后的处理办法: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而如果维修汽车出现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积修理2次以上,发动机、变速器及其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累积更换2次,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累计更换2次,故障未排除或出现新故障,消费者可换车或退车。可以说,汽车三包在诸多方面都有了详细的规定。
  此外,更让消费者觉得人性化的一点是: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这样看来,似乎消费者与业内专家都应当为“汽车三包”的出台而感到备受鼓舞,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汽车三包”本应是企业的“底线”。消费者因三包出台而感到满意度的提升,实是因为中国的汽车销售市场“没有底线”太多年了。
  远的不说,最近重新被炒的DSG事件,为何一母同胞的台湾消费者就更被重视,而对岸相望的大陆消费者就没人搭理?
  据最近的报道,大众汽车表示,在特定条件下,尤其是外界温度和湿度较高并且在长时间驻车之后,少数配备7挡DSG双离合变速器的车型可能会因为硼结晶或者是电子故障,导致车辆于行进间失去动力或者失去部分挡位或以固定挡位行驶,将出现行进间的抖动以及离合器无动力输出等情况,少数车辆可能无法继续行驶。针对该问题,大众决定对台湾地区配备7挡双离合变速器的部分车型予以召回,以进行软件升级。
  其实大众台湾地区的DSG出现的问题与在大陆地区出现的问题基本相似,但是在大陆,质检总局和大众官方虽也做了升级软件的处理但并未给出明确的结论,最主要是——也没有召回。
  目前大陆地区的汽车召回管理条例也已出台,但是其最终执行效果如何呢?面对大众这样的强势企业,能有多大的管理力度?
  三包亦同理。三包是基于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的法律依据,在未来执行时,执法部门应维护法律的尊严,旗帜鲜明、态度坚定,该处罚一定要处罚,不能含糊不清。想必在未来,会有类似拒不提供代步车或补偿车费等违反三包规定的情况出现,执法部门的坚决执法,才是维护法规尊严的唯一办法。
  三包只是最低要求,是消费者的“底线”也是企业的及格线,“不及格”本应受到处罚。但是,中国的汽车消费市场,需要更多的三好生、高分生——企业应将被动化为主动,这样,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
  此番“三包”的出台,是消费者寻回底线的一步,也是中国汽车消费市场找回尊严的一步。而未来,其执行程度如何,我们还要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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