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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的表现及原因分析并就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信息;披露;对策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的表现
1、内容不规范。存在“披露过量”或“披露不足”的现象。披露过量信息是指某些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对于信息使用者而言通用性小,对决策的作用不大。因为,在证券市场中披露的无关会计信息如果太多,极可能使真正相关的信息反而被掩盖起来,这样会影响预测和决策。披露不足信息是指某些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形同虚设,没有实质性的内容。
2、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够。由于会计制度的差异,我国会计制度和国际通行的会计惯例无论在公开揭示财务信息方面,还是在合并报表的处理方面,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信息披露流于形式,对一些重要信息有意识地不提供或少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够。
3、会计信息含量不高。由于主、客观的原因,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含量不高。衡量会计信息含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是它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否为多个经济成分“共享”,能否为各类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存在供不应求的矛盾,表现为宽型信息需求结构与窄型信息供给结构的矛盾,以及高質信息需求与低质信息供给的矛盾。
4、表外信息质量保证不够。对盈利预测报告、投资价值分析等大多建立在较为乐观的预测基础上,一旦市场状况、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必然会误导投资者,因此对表外信息的披露进行规范十分重要。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的原因分析
1、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的比例过高,流通股的比例过低;董事会被内部人员控制;监事会失效等。
2、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信息披露制度以制度的形式出现虽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并非所有信息披露制度规定的信息披露都属于强制性信息披露,只有那些上市公司不愿披露而投资者又必须要的信息披露事项才属于强制信息披露。强制信息披露只是信息披露制度的一部分。注册会计师在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没有履行其应有的职责。有些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为了维持与上市公司的良好关系和眼前利益,对虚假的会计信息不单不揭露,还通过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手段,为作假者服务。
3、法律法规方面的缺陷。不健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日益完善,但在某些法规中语言比较笼统,概念不清晰,致使操作起来模棱两可。如《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但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不足。如对违法处罚规定方面,使用“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词语,缺少量的标准,可操作性不强,需要进行修改。社会审计监督和会计咨询、服务体系尚未完备和充分发挥作用,使一些企业有机可乘。
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解决办法
1、加快改革,提高认识,按证券市场的规律办事。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中较高形式的市场形态,上市公司是现代企业中最高层次的企业形式,因此,一定要从寻找证券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出发,加强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加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清除计划经济体制遗留在人们思想上的影响,摒弃惯用的行政管理办法,改变管理方式,按证券市场和现代企业特有的规律办事,建立起真正规范化的市场经济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和利益驱动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把这件事情办好,其他的一切措施只能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才能真正取得实效。否则,采取的任何措施手段都将是治标不治本,修修补补,这个问题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
2、制定科学、配套的会计规范体系。会计规范体系是上市公司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的规范和准绳,只有先规范了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生成客观公允的信息后,才谈得上信息如何披露,因此,建立并严格执行一整套科学的会计规范体系,是实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前一步必须做好的事。
3、增加披露表外信息内容。表外信息是指上市公司为了帮助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报表内容,了解企业一系列有助于进行经济决策但是又不能在基本财务报表中反映的重要信息。上市公司现行财务报告披露的是历史性会计信息,而且有些事项“无法满足传统意义上的定义、确认、计量标准而无法在财务报表中予以反映”.基于这些局限性,表外信息披露便势在必行。表外信息既可丰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含量,又能提高相关会计信息的质量(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等),是现代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表外信息,无论从量上还是从质上来看都不理想,从量上来看,与国外相比,我国上市公司提供的表外信息量少,准确地说,其目前还是一个点的概念,不是一个集的概念;从质上来看,由于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没有制定表外信息的披露准则、制度,没有规定具体披露方式,信息披露质量不够理想.这种状况有待改善。
4、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目前,世界各国都实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制度。我国在实行这一制度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为了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应做到:第一,加快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改善执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执业自律准则,大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第二,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标准。证监会和中国注协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审查应形成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提高证券市场民间审计质量;第三,借鉴海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经验,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成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保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公正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傅磊,《会计信息披露与证券市场》,《管理世界》,2005.11。
[2]蒋义宏,《证券市场会计问题实证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10
关键词:信息;披露;对策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的表现
1、内容不规范。存在“披露过量”或“披露不足”的现象。披露过量信息是指某些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对于信息使用者而言通用性小,对决策的作用不大。因为,在证券市场中披露的无关会计信息如果太多,极可能使真正相关的信息反而被掩盖起来,这样会影响预测和决策。披露不足信息是指某些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形同虚设,没有实质性的内容。
2、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够。由于会计制度的差异,我国会计制度和国际通行的会计惯例无论在公开揭示财务信息方面,还是在合并报表的处理方面,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信息披露流于形式,对一些重要信息有意识地不提供或少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够。
3、会计信息含量不高。由于主、客观的原因,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含量不高。衡量会计信息含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是它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否为多个经济成分“共享”,能否为各类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存在供不应求的矛盾,表现为宽型信息需求结构与窄型信息供给结构的矛盾,以及高質信息需求与低质信息供给的矛盾。
4、表外信息质量保证不够。对盈利预测报告、投资价值分析等大多建立在较为乐观的预测基础上,一旦市场状况、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必然会误导投资者,因此对表外信息的披露进行规范十分重要。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的原因分析
1、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的比例过高,流通股的比例过低;董事会被内部人员控制;监事会失效等。
2、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信息披露制度以制度的形式出现虽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并非所有信息披露制度规定的信息披露都属于强制性信息披露,只有那些上市公司不愿披露而投资者又必须要的信息披露事项才属于强制信息披露。强制信息披露只是信息披露制度的一部分。注册会计师在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没有履行其应有的职责。有些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为了维持与上市公司的良好关系和眼前利益,对虚假的会计信息不单不揭露,还通过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手段,为作假者服务。
3、法律法规方面的缺陷。不健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日益完善,但在某些法规中语言比较笼统,概念不清晰,致使操作起来模棱两可。如《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但在实施过程中显现出不足。如对违法处罚规定方面,使用“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词语,缺少量的标准,可操作性不强,需要进行修改。社会审计监督和会计咨询、服务体系尚未完备和充分发挥作用,使一些企业有机可乘。
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解决办法
1、加快改革,提高认识,按证券市场的规律办事。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中较高形式的市场形态,上市公司是现代企业中最高层次的企业形式,因此,一定要从寻找证券市场发展的一般规律出发,加强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加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清除计划经济体制遗留在人们思想上的影响,摒弃惯用的行政管理办法,改变管理方式,按证券市场和现代企业特有的规律办事,建立起真正规范化的市场经济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和利益驱动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把这件事情办好,其他的一切措施只能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才能真正取得实效。否则,采取的任何措施手段都将是治标不治本,修修补补,这个问题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
2、制定科学、配套的会计规范体系。会计规范体系是上市公司会计行为和会计信息的规范和准绳,只有先规范了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生成客观公允的信息后,才谈得上信息如何披露,因此,建立并严格执行一整套科学的会计规范体系,是实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前一步必须做好的事。
3、增加披露表外信息内容。表外信息是指上市公司为了帮助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报表内容,了解企业一系列有助于进行经济决策但是又不能在基本财务报表中反映的重要信息。上市公司现行财务报告披露的是历史性会计信息,而且有些事项“无法满足传统意义上的定义、确认、计量标准而无法在财务报表中予以反映”.基于这些局限性,表外信息披露便势在必行。表外信息既可丰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含量,又能提高相关会计信息的质量(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等),是现代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表外信息,无论从量上还是从质上来看都不理想,从量上来看,与国外相比,我国上市公司提供的表外信息量少,准确地说,其目前还是一个点的概念,不是一个集的概念;从质上来看,由于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没有制定表外信息的披露准则、制度,没有规定具体披露方式,信息披露质量不够理想.这种状况有待改善。
4、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目前,世界各国都实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制度。我国在实行这一制度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为了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应做到:第一,加快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改善执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执业自律准则,大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第二,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标准。证监会和中国注协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审查应形成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提高证券市场民间审计质量;第三,借鉴海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经验,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成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保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证券市场公正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傅磊,《会计信息披露与证券市场》,《管理世界》,2005.11。
[2]蒋义宏,《证券市场会计问题实证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