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民族理论研究特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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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中国民族学的理论来源及其发展上,无论是“舶来说”、“本土化”,还是“中国化”,都是把西方民族学作为中国民族学研究的理论出发点和立足点,难免会陷入一种以经典诠释现实、以今套古、以外导内的研究困境。坚持中国民族理论的“中国特色论”,就在于从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以及几千年的民族传统文化的解读和研究出发,以中国各民族的发展史来作为中国民族理论研究的主干思想,中学为主西学为用,这样才能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民族理论;中国特色
  【作 者】黄仲盈 ,广西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南宁,530028
  【中图分类号】D633;C95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0)01-0025-009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thnic theory study in new China
  ——Research series one: To construction the discourse of Chinese ethnic theory
  HuangZhongying
  Abstract: There are many different views on the source an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ethnology theory, such as the exotic suppose, the localization and the sinicize. However, all of them consider the Western ethnology as the starting-point and foothold of Chinese ethnology study theory, which would result in a research dilemma, for example, to annotate the reality with the classic, to apply mechanically the antiquities to nowadays, to lead the domestic by the external. To improve and develop the ethnic theory system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we must adhere to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ethnology theory, which means that it must begin from the reading and research of the thousands national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from the history of our unified multi-ethnic country, the trunk-thought of the Chinese ethnology theory study must be the developing history of all the ethnics in China, Chinese doctrine is dominated and the Western is a reference.
  Key words: Ethnic theory;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Central 12 tiao; Development
  
  长期以来,我国的民族学理论研究深受“欧美中心论”的影响,某些学者习惯于站在西方的理论视角来阐释和研究我国的民族现象和民族问题,片面地把西方的源头作为我国民族学的唯一来源,从而忽视了自己的传统文化,不敢与西方思潮争锋,以西方的理论来解释和颠覆本土的文化,在与西方的对话中缺乏自己的理论体系。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开始,中国共产党就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实践相结合,以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中的民族理论为基础,在具体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族理论体系。因此,提倡我国民族理论研究的中国特色论,不是要树立世界话语霸权,而是提倡从我国几千年的民族传统文化的解读和研究出发,实事求是,将我国各民族的发展史作为中国民族学研究的基础和理论出发点,走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学发展道路。
  
  一、几种学术观点的解读
  
  “欧美中心论”的思想是与中国近代史上的对外开放相生相伴的。这里有两个概念必须要阐释清楚,一个是“中心论”,这就涉及到“欧美中心论”的另一个对立面,即“中华世界秩序论”(为了便于比较,亦或称为“中国中心论”),这种以中国为中心的思想观念必然要求我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就像一个家庭的伦理关系:中国像一个母亲,而周围的国家就像儿女一样,表现出绝对的尊重和服从。①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原则集中体现的就是一种权威性和不容侵犯性,反映到学术上也是如此。“中华世界秩序论”的这种封闭性和伦理性导致了在文化的交流上,同样表现出一种“君臣”的关系,只能以“我”的正统观去阐释“彼”的文化形式,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思想和文化只能是旁流,既不影响也不能融入“我”的文化主流中,体现出的是主体文化的强势性和沟通的不自觉性。而两种“中心论”的分界线就是以下所要谈到的另一个概念:“对外开放”。严格意义上说,鸦片战争也是我国历史上的一次对外开放,但是,这是一种在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基础上的“勉为其难”的改革开放。一方面,这是在西方外来文化作为一种强势力量的前提下,封建统治者被迫放弃闭关自守的政策,既无力维持我国封建社会一切保持原样,但也不是要改变封建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而是在帝国主义允许的范围内的改革开放,这种改革开放具有的特点就是“彼”的强制性和“我”的抵制性,体现了内外交流和沟通的不顺畅,譬如洋务派官僚进行的“洋务运动”;另一方面是在面临帝国主义文化强势的压力下,封建统治阶层一些官员和社会有识之士所寻求的一种民主自由和民族独立自主的突破,要求对现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进行改良,以适应西方强势势力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和文化冲突,譬如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各种主张和措施。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使得我国在对一些文化现象的阐释上,更多地烙印上了西方文化的痕迹。由于西方文化的强势力量,我国在对外文化的交流上由主动变为了被动,而西方文化的强劲不仅在很大的程度上映射出了我国封建文化体制的保守性、软弱性和腐朽性,而且也给当时的国人产生了一种错觉:西方文化比中国文化先进,只有不断地学习西方的文化,才能为处在困境中挣扎的中国文化发展寻找到新的出路。这种思想表现在如何对待我国的文化现象上,就容易站在西方文化的立场上来阐释,以西方的观点和标准来衡量我国现存的文化体系,从而也导致了我国在一些文化现象和文化概念的理解和阐释上出现了纷争。
  综合以上阐释,回归到民族学的理论上,“舶来说”、“本土化”、“中国化”等一系列的学术观点就衍生于我国的学术由“中国中心论”到“欧美中心论”的演变过程中。鸦片战争击碎的不仅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上朝天国”的美梦,同时也将国人的思维由“天下主义”转向了面向全世界“自我”与“他者”的思辨中。由于几千年来封建文化的专制与禁锢以及清王朝的腐败与懦弱,底蕴丰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和具有时代气息,主张“自由”、“民主”的西方文化体系相比,在当时的许多专家学者看来,已然显得有些陈旧与落后。在梁启超等人提倡“少年中国”的思想号召下,在文化上要求突破“死板的模型”,进行“自由的创造”,②就成为了当时学人以学术救国,以思想塑民的主要思维转向。在目睹了封建文化专制的千疮百孔之后,选择随着帝国主义坚船利炮一拥而入的西方文化思潮作为启民救国的举措也成了当时一些仁人志士铁肩担道义的首选之举,这样,在民族学学科理论上,各种“说”和“化”的观点与主张也因而兴盛起来。
  相对于在很大程度上全盘照搬的“舶来说”而言,“化”的含义更多的是专注于“自由的创造”,所以“中国化”、“本土化”的观点和主张更加受专家学者的青睐和推崇。“中国化”一词的出现,应该追溯到20世纪20~40年代我国近代科学的西学东渐运动中,在当时,就是要将“西洋的科学变为中国的科学”。对此,我国学术界早期就有过以下阐释:第一、科学上的理论和事实,须用本国的文字语言为适切的说明;第二、科学上的理论和事实须用我国民所习见的现象和固有的经验来说明他;第三、还须回转来用科学的理论和事实,来说明我国民所习见的现象和固有的经验。这种工作,我们替他立一个名称,谓之“科学的中国化”。③正是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当时的一些社会学家、民族学家和人类学家,如吴文藻、费孝通、林耀华、翟同祖、李安宅、黄石、田汝康等人就力图以西方的人类学、民族学的方法和理论来阐释中国的社会现象,并深入社区,通过实地调查,撰写了大量的实证性的专著,如费孝通的《禄村农田》、《花篮瑶社会组织》、《江村经济》,林耀华的《福建的一个民族》、《金翼》,黄石的《河北农民的风俗》,李有义的《山西的土地制度》,等等,这些专著,“夯实了中国社会科学的基础。”④而“本土化”的思想则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国家提倡学术研究自由的发展和深入,由台湾、香港等地传入大陆的。对于学科进行“本土化”的过程中,多数专家学者通过以人类学学科的发展为例,重点阐释了如何“化”的问题。周大鸣认为,人类学本土化应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保持学术的独立地位和保持本土特色为本土服务,另一方面要注意学术的普遍性或者说世界性,使本土化人类学能与世界同行交流,并为世界作出贡献。”⑤王庆仁也指出,本土化或中国化实际上首先是建立在引进西方学术思想和理论的基础上,“化”的对象是国外来的理论或方法,而不是本土固有的东西。⑥李亦园的观点则更具代表性,其要求“在本土化的过程中,我们不但要修正西方的理论以适应吾国的文化,而且应该更进一步创建我们的理论。”⑦这就诞生了一批以探讨学科本土化为主旨的学术专著,较具代表性的就是广西民族大学徐杰舜等所著的《人类学本土化在中国》、《本土化:人类学的大趋势》、《人类学与当代中国社会》等。民族理论研究
  提倡民族学学科理论的“中国化”、“本土化”,这恐怕是深受鲁迅先生提倡的“拿来主义”的影响。我们不否认在学习西方变革图强的角度上,这种“拿来主义”的思想与方法所具有的历史合理性与进步性,但也有如王庆仁所说的,其理论或方法从来就不是“本土固有的东西”,而是从国外来的,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又陷入了我们颇为尴尬的“舶来说”中,即使再怎么“修正”、“适应”、“创建”,我们都无法避免的事实就是:中国民族学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无论产生怎样的认识论,其学科特征再怎么依据中国的社会现实发生变异,都不能摆脱西方祖源说的束缚,有片面地以西方民族学作为我国民族学理论的唯一源头,注重西方理论指导的趋向,脱离了中国的文化语境,从而不符合我国各民族的实际发展。
  而中国的民族理论研究要符合我国各民族的实际发展,就不能脱离我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这就需要强调:一是必须从我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中去寻找发展中国民族学的根与源。我国的典籍著作有汗牛充栋之称,其相关民族研究史料也极为丰富,从《山海经》到《史记》等二十五史,从描写国内各民族的《吴越春秋》、《华阳国志》、《蛮书》、《西域图记》、《桂海虞衡志》、《百夷传》、《西南夷风土记》、《蒙古秘史》到描述国外民族的《佛国记》、《大唐西域记》、《瀛涯胜览》、《西洋番国志》、《异域风土记》、《海国图志》,等等,虽然不及民族学界所推崇的美国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等专著的系统性,但这些都称得上极为重要的民族学著作,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遗憾的是,我们在进行中国的民族学理论研究时,在“言必称希腊和西欧”等观点的主导下,一些专家学者往往拒绝将这些史书典籍列入民族学著作的范畴中,最多也只是将它们列为一种研究的“史料”,反而“对于西方某些传教士、商人及殖民官员路过某个孤岛或异国民族(包括对中国汉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记述了一些风土人情语言文化之类的东西,则一概称之为民族学著作甚至于奉承为民族学世界名著!”⑧,这不能不说受西方思想之“化”之深。二是必须发掘、传承和发展我国民族学理论研究的方法和理论体系。对于提倡民族学理论研究的“中国化”、“本土化”,一些专家学者虽然坚持中国的民族实际,但其所倡导的还是西方理论与方法的内在消化,似乎我国的众多民族学典籍、史籍只是重在叙述,而少于研究,不能称之为著作,其中的缘由是缺乏一整套的理论指导和方法操作。我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如果说没有一个内在系统的指导和传承的机制,我想就不会形成今天让我们引以为豪的中华文明。中国的民族学理论发展也是如此。笔者认为,其实贯穿我国众多民族学、史学典籍的,其中的理论核心就是我们耳详能熟的“有教无类”,观点及其原则就是“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⑨。但是,这些原则和方法往往被后来的民族研究者所忽略,这其中原因也许是中国民族学和西方民族学所建立的基础不同。既然西方的民族学是随着西方殖民主义的扩张而发展起来的,那么,殖民主义中的“控制”思想也深刻地影响了西方的民族学,所以,研究殖民地的民族,便于统治该地群众,助资本主义扩张市场,就成为了西方民族学研究的出发点之一。而在中国,“大一统”、“中华世界秩序论”的思想则蕴含着很深的“教化”情节。当西方的“控制论”与中国的“教化论”相遇于近代中国,在当时西学东渐的思潮中,在救民强国的大旗下,思想的教化自然逊于强权的控制,更何况“教化”的思想衍生于几千年来腐朽的封建体制内,这也是当时文人志士所讳忌谈及的。在“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的感召下,学习西方,以西方理论和方法指导中国社会实践,促进西学的“中国化”、“本土化”也就成为了时人的首选。这在以上已有分析,此不重述。
  
  二、多元一体格局的民族发展论
  
  近代中国民族理论研究的发展,始终受到两股思想潮流的冲击,一是清末国门大开,伴随着帝国主义坚船利炮一拥而入的西方殖民主义的各种民族学著作、民族学学说和方法论;二是二十世纪初期随着俄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而传到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学说及其相关的民族学著作和民族学理论。这两种民族学的思想体系,本质上虽然有所不同,但就其起源和区域来讲,都是西方的理论和方法,都是西方思想在中国的“化”的过程,两者在中国的矛盾冲突、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最终都汇入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学理论体系中。
  不可否认,科学无国界,学科的发展需要彼此之间的交流、借鉴、乃至融合。鉴于中国近代的社会现实和文化发展的实际,各种“化”的观点和原则也说明了我国在采纳西方理论思想的惯例:由简单的采用西方理论解释中国材料起步,发展到综合西方各派学说和方法构成中国理论学说,再到汇合中国化运动的潮流,提出更有系统的中国化、本土化主张。早期的吴文藻、费孝通、林耀华、翟同祖、李安宅、凌纯声、杨成志等人所撰写的大量实证性的专著便是基于此出发,遗憾的是由于当时中国所处的特定社会、经济、文化背景及学术环境等,这种学科本土化、中国化的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却没有能够完成,并且停滞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至于20世纪80年代后兴起的学科“本土化”思潮,多是以人类学提倡的社区研究、文化研究为主旨的。这种倡导文化回归的理论研究,迎合了时下我国提倡文化研究与发展“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氛围,但在一定得程度上又陷入了与中国民族学学科性质“政治化”亦或“学术化”的思辨之中,这方面的集中体现就是90年代后兴起的人类学的“族群”概念和民族学的“民族”概念之间的纷争热潮。就这场纷争而言,欲以一门学科的概念取代另一门学科的概念,并称之为学科的“本土化”、“中国化”之间的衔接不免有过于急躁之嫌,而且也背离吴文藻、费孝通、林耀华等老一辈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在这一场“化”的过程中所持的初衷及其付出的努力。如果说,这一场80年代后兴起的“本土化”的思潮是20~40年代的“中国化”的继续的话,那么,只能是方式的发扬,离思想、性质的继承还有很大的差距,至少从“族群”概念与“民族”概念之争来看,就不是本土理论的“创建”,而是西方理论的“覆盖”,不是要形成根植于中国实践的学术理论,而是要以西方学术“唯马首是瞻”。另一方面,俄国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给我们中国带来的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及其民族学著作和民族学理论,而且也将苏联民族学的模式带到了中国的实践中,并且长期地影响着中国的革命建设和社会建设。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社会性质的改变,特别是在50~60年代,我国也开始了苏联民族学理论的“本土化”、“中国化”的过程,具体实践就是民族识别工作,这其中也充满了苏联式的民族定义(斯大林的民族概念)和中国式的民族定义(在提倡“名从主人”原则指导下的民族划分)之间的纷争。所幸的是,在这场民族识别工作中,在毛泽东“科学的分析是可以的,但政治上不要去区分哪个是民族,哪个是部族或部落。”⑩和周恩来的“在我国,不能死套斯大林提出的民族定义。”B11的思想指导下,我国的民族理论研究开始走上了“尊重民族意愿”、“名从主人”的发展道路。
  “名从主人”的原则,主要是体现在民族识别过程中,就是“族称要由各族人民自己来定,这是他们的权利。在保持族称的科学性与本民族意愿发生矛盾时,应本着耐心说服的精神,使之真正懂得本民族特点与历史真面目,以便他们对自己的族别问题做出正确判断与决定”。B12实际上,发展到这里,我国民族学理论研究的“中国特色”已经是显山露水了。虽然,1957年的反右斗争以后,民族学“作为资产阶级的伪科学”而被取消,但其研究工作也始终没有停止过。1958年,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活动。在这期间,数千万字的民族材料得到了整理,数百种的民族简史、民族简志、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以及各种专题性的或综合性的调查报告得到了出版和发行,这就为后来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体系夯实了基础,也催生了80年代末期费孝通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理论。
  1988年8月,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文的发表,对我国民族理论的研究和探索产生了深刻影响。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不仅体现了与西方殖民主义民族学完全不同(西方殖民主义民族学研究的目的是“控制”,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论的核心是“发展”),也体现出了与苏联民族学理论截然不同(苏联民族学认为中国只有汉族称得上是人们共同体,体现的是一种主体民族的“优越论”;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指出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个单元,体现的是各民族之间的“平等论”)的崭新的民族学研究与探索之路。其中,首先解决中华民族的具体含义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核心内容,因为既然是民族学研究,既然研究的是民族这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人们共同体,就要先弄清民族的含义及其形态。费孝通在其论著中旗帜鲜明地指出,“中华民族是一体”,是指“现在中国疆域里具有民族认同的十一亿人民”,“它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B13这就让我们明确了这样的观念:一是中华民族作为一个统一体,具有几千年的历史文化传统,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汉族为凝聚核心、少数民族大混杂、大融合的多元格局;二是各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一体中的一个单元,虽然各自在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水平不同,但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提出,在我国近代一百多年来民族理论研究的探索与发展上,至少有以下两种重要作用:一是强调了民族概念内涵的丰富性和层次性,指出民族是整体与个体的结合体,既指出中华民族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以超越中国各个基本民族单元的族际聚合为主要特征,也点明了各基本民族共生共存、相互联系、融合发展的历史现实。这种观点是绝无仅有的,或者说,在长期要么是西方殖民主义民族学理论的强殖入侵,要么是苏联民族学模式的霸权统治下,中国的民族学理论终于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发展的根和源。纵观近代以来我们所倡导的各种民族学理论与方法的“本土化”、“中国化”的过程,之所以有诸多的争议与分歧,其中的原因就是在于民族学学科姓“资”亦或姓“社”的争论上。作为民族理论的“第一块基石”,B14民族概念首当其冲地成为了争论的焦点,性质亦或“文化”,亦或“政治”,都无可避免地触及到学术研究必须与现实相结合的问题。今天,无论是人类学的“族群”概念与民族学的“民族”概念之争,还是斯大林的民族概念与中国共产党“和谐而有中国特色”B15的民族概念之间的思辨,都自觉或不自觉地纳入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宏观体系当中。这样,在纵向上,多元一体理论既符合中华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大杂居、小聚居、交错相处的发展格局;在横向上,又将各民族的民族意识与国民意识、民族感情与爱国主义统一起来。这才是发展中国特色民族学理论的核心所在。二是从我国实际出发,强调了我国在民族学理论及其发展上的话语权。近代以来中国民族学理论的发展,始终面临着“失语症”与“话语权”的两种抉择,一方面是挣扎的阵痛,一方面是突围的涅槃,“本土化”、“中国化”就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个衔接点。前文之所以说“化”的过程不尽如人意,就在于后来的研究者曲解了前辈专家的良苦用心,不是在“借鉴”与“创建”中寻找突破口,而是在“挪用”与“覆盖”中寻求一种自我安慰,诸如现在一些学者就借用人类学的“无国界”性和“纯粹文化研究”性来抨击中国民族学理论发展的“政府行为”性,一遇到现实中的问题,不分青红皂白地就贯以政治性或学术性来验明正身,这不但有害于当前的中国民族学理论的发展与完善,还将会把中国的学术研究推进一种瓶颈的发展状态中。“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适时提出,突破了以往西学颠覆本土研究的困境,将中国民族学理论研究的本质、本源及其天生以来所具有的包容性、吸纳性等特征逐一剖析到世人的面前,强调了中华民族是国家层面上的民族和文化层面上的民族的相互结合,政治上的统一和文化上的认同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理论核心。这就将中国民族学理论引入了一种正确的、有序的并且倡导多元研究的发展轨道中。
  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学术价值及理论贡献,争论过多无益,谨以林耀华的评价为证:“依我的浅见,费教授这篇文章的最大贡献,在于它提出并通过论证而确立了‘多元一体’这个核心概念在中华民族构成格局中的重要地位,从而为我们认识中国民族和文化的总特点提供了一件有力的认识工具和理解全局的钥匙。我最近反复研读费教授这篇文章并潜心思索,深感‘多元一体’这个概括确实精妙,相信它必将能对我们今后开展的民族和文化研究产生巨大的启迪作用。”B16
  费孝通和林耀华两位中国民族学界的学术泰斗在多元一体理念上的共识,共同道出了我国在民族理论研究和解决民族问题上所应坚持的独立自主、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立场。从此,中国的民族理论研究开始走进了一个健康的、系统的、独具特色的发展时代,特别是是进入21世纪后,我国的民族理论研究更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其中的例证就是:2005年,“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正式用于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之中;同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和国务院从12个方面对党长期以来的民族问题理论和政策作了新的总结和归纳(简称中央“12条”);B17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命题,并指出这个理论体系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这时候,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体系已经建立和逐渐完善起来了。
  
  三、学理性与话语权相结合的中央“12条”:我国民族理论研究发展的“中国特色”
  
  要论及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体系,首先离不开两层含义:一是“中国”,二是“特色”。
  发展中国民族理论体系一个最大的致命硬伤就是“全盘西化”,虽然后来经历了类似“拿来主义”的“本土化”、“中国化”的过程,但在西方强劲的话语霸权的影响下,中国民族学的发展还是显得颇为小心翼翼,因而始终摆脱不了“言必欧美、希腊”的深刻影响。我们赞成西方理论在中国有一个逐渐内化的过程,但最终必须要达到“脱胎换骨”、“易筋洗髓”的目的:脱西方的“胎”,换上中国的“骨”,至于“筋髓”,当然就是中国的实际情况。一个简单而又值得深思的问题就是:既然西方有“西方民族学”,苏联有“苏联民族学”,那么,为什么我们中国就不可以有“中国民族学”?让我们尴尬的一个事实是,在很多情况下,我们的一些专家学者却羞于在民族学面前加上“中国”二字,在此问题的探讨上也过于遮遮掩掩,他们愿意谈的更多是西方理论在中国的“化”的问题,很多时候总冠以“与国际接轨”的理由来搪塞中国民族学发展的中国因素,这显然是“西方祖源”情节在作祟。其实,我们完全有理由、也完全有条件建立起自己的民族理论体系:论基础,我国拥有几千年的民族发展史,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各民族虽然聚合无常,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始终是发展的主流,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B18;论内容,从封建社会崇尚的教化思想,到近代以来提倡的民族自觉,再到新中国成立后施行的民族平等,无一不体现出中国民族学发展的优良传统;论理论,从封建社会的“大一统”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再到本世纪初期倡导的“和谐的民族关系”,B19其中一脉相承的,是长期以来我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和谐观”的集中体现;论体系及发展规模,且不论古有“华夷观”、“夷夏论”,近有“五族共和”论,就拿中国共产党来说,在长期的革命和实践中,在经过长期的艰苦奋斗和艰辛探索,特别是进入20世纪后,也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关于正确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政策体系。B20所以,在进行民族学研究,发展中国民族理论时,在咄咄逼人的西方话语霸权面前,我们完全可以理直气壮扯一杆“中国”的大旗。
  关于“特色”,应该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具情感色彩的一个词语,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等。正因为“特色”一词总与“中国”、“社会主义”等结合在一起,这就很容易让人将其与政治联系起来,如一些主张学术研究应该与国际接轨的专家学者就以此作文章,重提民族理论研究“姓资”亦或“姓社”的问题,认为中国当前的民族理论研究政治性质太浓,不利于与国际学术往来,提倡民族理论研究“去政治化”,回归纯粹的文化研究。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有学者质疑我们现行的民族概念,认为我国的民族单元都是“政府构建的”,是我国政府政治化“思路下设计出来的一套以‘民族’为单元的符号体系”,是打引号的民族。B21恕笔者妄自菲薄,这或许是一些专家学者还对新中国建立初期进行的国家行动上的民族识别以及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大调查耿耿于怀,认为学术研究一旦摊上政治这一因素,就失去了其客观性和权威性,如认为“壮族”就是中国政府的“特色”制造,对“壮族”这一族体是否存在的质疑和激辩就是集中的体现。这实际上是对“特色”一词的误解(关于民族识别、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大调查的重大意义已有众多阐述,此不重提)。我们提倡中国民族研究及其理论发展应该具有中国的“特色”,就是坚持当前今后的研究应当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自己的民族学理论和方法,而不是以社会主义这一性质“特色”将国外的学术及其理论拒之门外。如果一谈“特色”,就要扯上政治,这不免有戴有色眼镜看问题之嫌。退一步来说,难道西方民族学的研究和发展就真的是远离政治生活,不食人间烟火?查阅西方民族学的发展我们就容易发现,其发展实际上就是建立在殖民主义海外扩张及其殖民政策需要的基础之上的。如果没有资产阶级及其政府派遣和支助大量的传教士、军官、商人、学者等到海外殖民地去考察、研究,恐怕今天诸多我们奉为人类学、民族学的经典著作就难以问世。就拿我们熟悉的《菊花与刀》一书来说,你能说里面纯粹的就是文化的研究,而不是为帝国主义服务,为美国日后能更好地占领和控制大和民族服务?这一点就连其作者本尼迪克特在序言中也予以否认。所以,谈“特色”不是谈政治,而是谈适应,谈实际,即要形成根植于我们中国实际的理论和方法,进而为促进和发展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服务。
  2005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第三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此次会议,与1992年、1999年的两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相比,取得了三个历史性的突破,即颁发了三个文件:一是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二是国务院颁发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三是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三个文件都开创了我国民族研究和民族工作史上的第一次,如《规定》是“国家第一个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行政法规”,《规划》则“以前都没有搞过”,尤其是《决定》,不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民族工作的第一个决定,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党和国家民族工作史上重要的里程碑”,B22而且,还总结和归纳了长期以来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的“12条”,组成了我们党民族理论和政策的基础、核心,“创建了新世纪新阶段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新体系”。B23
  《决定》、《规定》、《规划》三者的集大成者就是中央“12条”。这“12条”,不但涵盖了以上三个文件的内容,而且构成了我们中国民族理论的新体系。说它新,是因为它不仅突出了以上我们所论述到的发展中国民族理论体系应该具有的“中国”与“特色”等因素,而且还实现了学理性与话语权的紧密结合。
  “12条”所体现的学理性,实际上在于实现了意识形态的突围。当前,我国民族理论的发展之所以存在着“政治性”与“文化性”之间的激辩,这恐怕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所遵循的苏联模式的民族理论体系,特别是将以斯大林民族概念为核心的民族理论定为“普世性理论模式”B24所留下的后遗症。不可否认,在苏联模式的民族理论体系中,“民族主义”被视为“剥削阶级的民族观”,西方式的“民族——国家”模式也被苏联式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所取代,这样,民族学学科的发展也被以社会的性质加以区分,所谓的学理性,也因意识形态的不同将其划分为“姓资”亦或“姓社”,彼此之间有了不可逾越的鸿沟,以至于20世纪50年末期我国民族学作为“资产阶级伪科学”被取消,90年代后其又被一些专家学者抨击为“政治因素”太强,想以人类学的一些概念、理论、方法取而代之。以上两者的出发点虽然不同,但都涉及到了对学科的理性认识问题,前者是“堵”,不加以分析就将涉及西方理论方法的学科一致排斥在国门之外;后者是“泛”,没有深究学科的适应性与实际性,虽然意识到了学科之间的渗透性,或者是关注了国际间学术的交融性,但却忽视了学科之间彼此的独立性以及学科各自根植的文化实际。“12条”的出台,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对民族概念的重新阐释:“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B25这种表述,抛开了以往的定义模式,通过列举若干基本特征的形式,既剔除了西方民族概念较为青睐的血缘、体质等因素,也突破了斯大林民族概念“四要素相统一”的框架,不但符合我国各民族的发展实际,也符合世界上大多数民族的发展过程,就是古今人类社会存在的各种民族实体,也都可以囊括其中。其他诸如对民族过程漫长性的阐释,对民族问题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的理解等,同样可以在中外学术交流中融会贯通,既消除了以往意识形态的分歧,也注重了和国际的接轨与交流。至此,我国的民族理论体系实现了“从阶级斗争学说到科学发展观的历史性飞跃”。B26
  中央“12条”另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坚持中国民族理论发展一贯倡导的“平等”与“和谐”的原则,这也是我们一直都在追寻的话语权。自鸦片战争以来,我国的学科发展就与西方结下了不解之缘,民族学理论体系的发展也不例外,即便后来经历长期的“中国化”、“本土化”的过程,有所进展,有所成效,但在一定的程度上也折射了我国在发展民族理论体系上话语权的严重缺失。近代梁启超等人所谓的“谓他人而自觉为我”就带有很浓的西方民族主义情节,即使后来孙中山提出的“五族共和”在维护国家统一、凝聚国民力量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深究起来也不免带有美国“熔炉理论”的烙印之嫌。中国共产党自其成立之日起,就深受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影响,但在苏联的强势压力下,早期的民族工作同样向“社会主义老大哥”看齐,以至于在民族国家的构建上还曾一度遵循苏联“联邦制”的模式,所幸的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经过权衡利弊,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定为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20世纪80年代末期“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创建,可以说是坚持中国民族理论话语权的一个重要标志,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我国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体系里面却很少关注或者是基本没有采纳这一理论贡献,B27直至2005年才正式出现在胡锦涛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至于如此鸿篇巨著因何被中国民族理论的“主流范式”B28所忽略,这除了传统的痼疾之外,联系到“民族”概念与“族群”概念之间的纷争,其中的“失语症”也不言而喻。以上的遗憾和缺陷在“12条”当中都得到了一一更正。和谐而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概念、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发展格局、和而不同的社会主义和谐的民族关系、体现民族平等和团结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共同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等等,这些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内容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的形式进行概括,不但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是第一次,而且对中国民族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价值在于建立了中国民族理论的新体系,意义在于坚持了中国民族理论发展的话语权。
  这样,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体系,其中何谓“中国”,何谓“特色”,论述至此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框架:一是充分吸收西方民族学的先进理论及其方法,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为我所用;二是促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及其方法的中国化,将其与中国的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推陈出新,有创新,有发展;三是结合各种民族学理论及其方法,积极创建和形成自己的民族理论体系,研究既面向全世界各民族,更面向中国各民族的实际,坚持中学为主,西学为辅。
  这就是中国民族理论发展的特色,也是建立和促进中国民族理论体系发展的必由之路。
  
  注释:
  ①王铁崖:《国际法引证》第366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② 李大钊:《“少年中国”的“少年运动”》,《少年中国》第一卷第三期,1919年9月15日。
  ③ 参见《发刊旨趣》,《自然界》创刊号,1926年1月,转引自段治文的《论二、三十年代中国科学本土化探索及其局限》,《自然辩证法通讯》,2001年第6期。
  ④ 杨健华:《本土化:中国社会学20世纪20~40年代的探索》,《江海学刊》,2000年第5期。
  ⑤转引自荣仕星、徐杰舜主编的《人类学本土化在中国》第72页,广西民族出版社,1998。
  ⑥王庆仁:《人类学本土化探讨中的共识——读<人类学本土化在中国>随感》,《广西民族学院学报》(社哲版)2000年第1期。
  ⑦ 转引自荣仕星、徐杰舜主编的《人类学本土化在中国》第2页,广西民族出版社,1998。
  ⑧方仁:《走向21世纪的中国民族学》,《中央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1期。
  ⑨陈澔注:《礼记集说》卷3《王制》,《四书五经》中册,第74页。
  ⑩参见《全国毛泽东生平和思想研讨会论文集》第52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前苏联曾经将其中比较发展的俄罗斯族等称为民族,把另外一些发育程度处于前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水平落后的非俄罗斯族称为部族。50年代初,国内有人主张把这一观点移植到中国来,并由此在学术界引发了一场争论。在民族识别的过程中,由于局限于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在识别“民族”和“部族”上存在着极大的争议,正是从这一方面出发,毛泽东提出了以上的观点。
  B11 周恩来:《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339页,人民出版社,1984。
  B12林耀华:《中国西南地区的民族识别》,《云南社会科学》,1984年第2期。
  B13费孝通等著:《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第1页,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
  B14龚永辉:《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新体系》,《民族研究》,2007年第2期。
  B15龚永辉:《论和谐而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概念》,《广西民族研究》,2005年第3期。
  B16林耀华:《认识中华民族结构全局的钥匙》,参见费孝通主编的《中华民族研究新探索》第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5。
  B17具体内容详见《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第29~31页。
  B18黄铸:《构建中国民族理论话语体系》第33页,华文出版社,2008年12月。
  B192005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和国务院指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
  B20如1990年江泽民在视察新疆时,从五个方面系统阐释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1992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又进一步从八个方面总结和概括了我国在处理民族问题上的基本观点和政策;2001年的中央工作会议又将中央观察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观点和政策概括为十方面;2005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进一步从十二个方面对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作了新的总结和归纳。
  B21马戎:《反思民族研究:理论与实践》,《中国民族报》,2007年3月9日、16日。
  B22本书编写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第2~3页,民族出版社,2005年8月。
  B23龚永辉:《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新体系》,《民族研究》,2007年第2期。
  B24周传斌:《概念与范式——中国民族理论一百年》第241页,民族出版社,2008年5月。
  B25本书编写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第29页,民族出版社,2005年8月。
  B26参见黄仲盈:《中国特色民族定义的历史演化》,《广西民族研究》2006年第4期。
  B27龚永辉:《可否引入分形思想——关于中国民族理论创新与发展的一点思考》,《广西民族研究》,2004年第2期。
  B28周传斌将中国民族理论学科分为“主流范式”和“非主流范式”两种,主流范式是当代中国学者对马列主义相关民族和民族问题的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实践进行阐释的结构;非主流范式则是指除主流范式之外的其他有关民族理论的范式,包括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的研究范式、中华民族研究的范式、族群理论范式。详细内容参见《概念与范式——中国民族理论一百年》第19~23页。
  
  〔责任编辑:陈家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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