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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战国时期各哲学流派的自我修养模式的重要性,学者们近来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论述①。只要浏览一下宽泛意义上哲学谱系中的文献(包括儒家、墨家和道家的经典),就会发现一个不断出现的明确表述自我规范性模式的问题指向。这些问题在本质上是认识论,关系到一个有修养的自我如何组织知识结构(不管通过继承还是体悟的方式)。它们也有着重要的本体意蕴,通过世界与自我在和谐系统中的合一而凸显出两者的本质。例如,常被人提及的意为整全或完美的人格的“君子”,在其儒家语境之中,是一种主要基于自身的能力以“学”古圣先贤的知识技能②。这种关乎知识的继承能力转而又对修养的规范资源进行了强调,比如“乐”是和谐行为的最终、最好阶段③。《孟子》这样的文本则接着详尽阐述了修养工夫以人类本质或曰“人性”为形上理据。另一方面,墨家在这个论题上则坚持宣称修养行为应该通过厉行节俭和功利主义逻辑下的伦理来进行。在墨家那里,“君子”不再称颂规范性的习俗或制度,而代之以论证出一套准许对给定准则进行连贯性评价的示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