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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全省各级党政军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坚持不懈,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取得了巨大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50年来,累计完成人工造林5500万亩,保存1783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49年的2.6%提高到1996年的9.04%;有林地面积由1962年的2127万亩增加到1996年的3261万亩;林木蓄积量由1.4亿立方米增加到1.92亿立方米。从1988年起,首次实现了全省森林资源有林地面积和林木蓄积总量双增长。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带动了林业产业的全面振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以绿色产业为标志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