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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进一步明确“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所以,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前提和基础,研究和思考基层党务公开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的探索与实践
党务公开工作在农村尽管起步时间不长,但各地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方法,总结经验,探索出许多有效的途径与方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党务公开的浓厚氛围。一是通过学习、培训,使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认识到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只有认识上提高了,才能在行动上重视。二是通过舆论宣传,营造实行党务公开的浓厚社会氛围,形成群众人人知晓、党员积极参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支持党务公开工作的局面。
注重因地制宜,合理界定党务公开内容。党务公开工作,内容是关键。哪些内容应该公开,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深入基层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在试点的基础上确定公开内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全局工作、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党务公开内容中都有反映。
注重实践探索,不断完善党务公开程序。为了使这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地在公开程序和步骤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例如,有的市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和实施全过程。有的市将党务公开划分为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类型。
注重规范操作,努力探索党务公开制度。各地在党务公开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并完善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制度。例如,有的市不仅对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限、形式和程序等作出了规定,而且还建立了党务公开目标考核机制、调查研究制度、反馈汇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有的地方建立了党务公开党内举报制度,对党员揭发、检举、控告和申诉等事项,实行带责受理、问责督办、连责追究的“三责”管理。
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探索与实践,收到了明显成效。一是增强了党员发挥先进性作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了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是拓宽了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渠道,提升了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避免了由于决策不公开而产生的猜疑和误会,增强了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之间的信任与理解,凝聚了党心民心,在党内形成了团结、民主、向上的氛围;四是有效化解了农村的矛盾隐患,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进而推动和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的问题与不足
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可以说,大多数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是支持与认同的。但党务公开工作在农村还处于起始和探索阶段,仍存在着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一些人认识不足。部分党务工作者对党务公开重视不够,对公开的时间观念淡薄,认为早一点迟一点公开无所谓;有的认为有政务公开就行了,党务工作主要是党内的事情,没必要公开;有的认为党务公开只是“走形式”,不必太认真;更有甚者认为公开得越多,矛盾就越多,思想上有顾虑,不愿公开,等等。问卷显示,在“制约基层党务公开的主要因素”中,有48.3%的人认为是“领导者的认识”;14.5%的人认为是“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不关注,热情不高”。所以,党务公开主客体思想认识不到位,仍是推进工作的主要障碍。
缺乏统一的制度标准。现在,基层党务公开制度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指导性文件。基层不明确哪些该公开,哪些不该公开,哪些内容应该公开到什么程度。目前基层党务公开,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取决于地方或部门领导的执政理念和民主意识,缺少使其具有持久生命力的刚性制度。而且党务、政务混淆,一些地方的基层常常拿政务公开充当党务公开。
存在形式化倾向。在有些地方,党务公开在表面上和形式上应有的东西一应俱全:公开有文件,墙上有制度,公开栏上有数字,但内容空泛,数字老化,并没有触及到党内的实质性事务,形式化倾向严重。在对“当前基层党务公开存在哪些问题”的问卷调查中,45.6%认为“公开内容过时,更换不及时”;31.6%认为“公开内容不实,存在形式主义”。有的地方重形式大于重实质。
完善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的思考和建议
拓宽公开内容。开展党务公开,要结合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科学选择党务公开的有关内容,突出党务公开应有的特点。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内容以外,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都必须公开,比如发展党员,党费管理,干部任用,阶段工作重点,重大事项决策,年度计划等,都可以列为公开内容。要变“党组织公开什么,村民看什么”的命题式公开为“村民想了解什么,党组织就公开什么”的点题性公开。有的内容相对固定,可以固定公开;有的内容具有临时性,就要随时公开。
灵活公开方式。要针对不同内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以通过召开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党员活动室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在党外公开的,可以通过党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电子屏幕等形式进行公开。目前基层党务公开实行公开栏的形式比较普遍。在方式上还可以多样化,乡镇、街道应主要采取设置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设置)、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行政村、居委会可以实行宣传员入户、发放宣传单、广播等形式公开。比如说,有的村定期给党员开会通报党内事务,开会也是一种公开形式,关键是要坚持形成常态。
加强制度建设。首先,出台包括“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公开监督、公开时效”等内容的统一规范的党务公开文件。其次,要建立“党员质询制度”。允许党员群众就党务公开所有问题,对负有党务公开职责义务的党员干部进行公开质询,而当事人应该按相关规定作负责任的答复。此外,还可以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公开监督员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和督办问责制度等,形成基层党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强化监督检查。把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列入基层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和基层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乡党委要定期督促检查党务公开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并把党务公开落实情况和党组织负责人考核相挂钩。
总之,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不能避重就轻;公开形式要灵活多样,不能枯燥单一;公开时限要及时到位,不能推拖延误;公开程序要规范有序,不能随意从简;公开机制要长效实用,不能华而不实。
党的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但综观农村基层,村务公开起步早于党务公开,村委会直选等村民民主也走在了农村基层党内民主的前列。所以,不断深化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进而推进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仍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工作。
作者单位: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党建研究所
(责编/于亚博)
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的探索与实践
党务公开工作在农村尽管起步时间不长,但各地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方法,总结经验,探索出许多有效的途径与方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党务公开的浓厚氛围。一是通过学习、培训,使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认识到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只有认识上提高了,才能在行动上重视。二是通过舆论宣传,营造实行党务公开的浓厚社会氛围,形成群众人人知晓、党员积极参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支持党务公开工作的局面。
注重因地制宜,合理界定党务公开内容。党务公开工作,内容是关键。哪些内容应该公开,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深入基层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在试点的基础上确定公开内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全局工作、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党务公开内容中都有反映。
注重实践探索,不断完善党务公开程序。为了使这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地在公开程序和步骤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例如,有的市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和实施全过程。有的市将党务公开划分为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类型。
注重规范操作,努力探索党务公开制度。各地在党务公开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并完善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制度。例如,有的市不仅对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限、形式和程序等作出了规定,而且还建立了党务公开目标考核机制、调查研究制度、反馈汇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有的地方建立了党务公开党内举报制度,对党员揭发、检举、控告和申诉等事项,实行带责受理、问责督办、连责追究的“三责”管理。
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探索与实践,收到了明显成效。一是增强了党员发挥先进性作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了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是拓宽了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渠道,提升了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三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避免了由于决策不公开而产生的猜疑和误会,增强了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之间的信任与理解,凝聚了党心民心,在党内形成了团结、民主、向上的氛围;四是有效化解了农村的矛盾隐患,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进而推动和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的问题与不足
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可以说,大多数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是支持与认同的。但党务公开工作在农村还处于起始和探索阶段,仍存在着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一些人认识不足。部分党务工作者对党务公开重视不够,对公开的时间观念淡薄,认为早一点迟一点公开无所谓;有的认为有政务公开就行了,党务工作主要是党内的事情,没必要公开;有的认为党务公开只是“走形式”,不必太认真;更有甚者认为公开得越多,矛盾就越多,思想上有顾虑,不愿公开,等等。问卷显示,在“制约基层党务公开的主要因素”中,有48.3%的人认为是“领导者的认识”;14.5%的人认为是“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不关注,热情不高”。所以,党务公开主客体思想认识不到位,仍是推进工作的主要障碍。
缺乏统一的制度标准。现在,基层党务公开制度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指导性文件。基层不明确哪些该公开,哪些不该公开,哪些内容应该公开到什么程度。目前基层党务公开,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取决于地方或部门领导的执政理念和民主意识,缺少使其具有持久生命力的刚性制度。而且党务、政务混淆,一些地方的基层常常拿政务公开充当党务公开。
存在形式化倾向。在有些地方,党务公开在表面上和形式上应有的东西一应俱全:公开有文件,墙上有制度,公开栏上有数字,但内容空泛,数字老化,并没有触及到党内的实质性事务,形式化倾向严重。在对“当前基层党务公开存在哪些问题”的问卷调查中,45.6%认为“公开内容过时,更换不及时”;31.6%认为“公开内容不实,存在形式主义”。有的地方重形式大于重实质。
完善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的思考和建议
拓宽公开内容。开展党务公开,要结合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科学选择党务公开的有关内容,突出党务公开应有的特点。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内容以外,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都必须公开,比如发展党员,党费管理,干部任用,阶段工作重点,重大事项决策,年度计划等,都可以列为公开内容。要变“党组织公开什么,村民看什么”的命题式公开为“村民想了解什么,党组织就公开什么”的点题性公开。有的内容相对固定,可以固定公开;有的内容具有临时性,就要随时公开。
灵活公开方式。要针对不同内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以通过召开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党员活动室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在党外公开的,可以通过党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电子屏幕等形式进行公开。目前基层党务公开实行公开栏的形式比较普遍。在方式上还可以多样化,乡镇、街道应主要采取设置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设置)、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形式进行公开;行政村、居委会可以实行宣传员入户、发放宣传单、广播等形式公开。比如说,有的村定期给党员开会通报党内事务,开会也是一种公开形式,关键是要坚持形成常态。
加强制度建设。首先,出台包括“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公开监督、公开时效”等内容的统一规范的党务公开文件。其次,要建立“党员质询制度”。允许党员群众就党务公开所有问题,对负有党务公开职责义务的党员干部进行公开质询,而当事人应该按相关规定作负责任的答复。此外,还可以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公开监督员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和督办问责制度等,形成基层党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强化监督检查。把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列入基层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和基层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乡党委要定期督促检查党务公开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并把党务公开落实情况和党组织负责人考核相挂钩。
总之,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不能避重就轻;公开形式要灵活多样,不能枯燥单一;公开时限要及时到位,不能推拖延误;公开程序要规范有序,不能随意从简;公开机制要长效实用,不能华而不实。
党的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但综观农村基层,村务公开起步早于党务公开,村委会直选等村民民主也走在了农村基层党内民主的前列。所以,不断深化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进而推进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仍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工作。
作者单位: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党建研究所
(责编/于亚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