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宪法监督的目的在于保障宪法实现,宪法实现过程的双层环节和宪法规范本身直接性与间接性兼备决定了违宪行为的双重性.违宪可分为立法违宪和适用法律违宪.应分别就两种不同种属的违宪行为设计双轨化的宪法监督制度,以立法监督对立法违宪,以宪法诉讼对适用法律违宪.在人大下设立专门宪法诉讼机构实现对现行的较为完善的立法机关监督制度的补充,并对宪法诉讼制度的具体内容作一定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