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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当前党员教育工作的现状看,各级党组织对党员教育很重视,尤其通过近几年来在开展的“三讲”教育活动和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教育活动,为新形势下搞好党员教育创造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目前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党员教育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矛盾和新问题。
[关键词]党员教育;思想政治教育
一、党员教育认识上存在的问题
在目前基层党建工作中,对党员教育有三种常见的错误认识需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取代论”,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覆盖面广,足以取代小范围内的党员教育”,结果是党员教育缺乏独立性:二是“简化论”,认为“反正两种教育都是‘听一节课,读一本书,学一个理’,把两者合二为一,既省时又省力”,结果是党员教育缺乏先进性;三是“周末论”,认为“党员教育就是周末党日活动上上党课,平时没有专门的时间搞教育”,结果是党员教育缺乏经常性。其实每个党员都必须尽快并牢固确立求同“强”异理念,党员教育必须确立既要借助于思想政治教育、又要高于思想政治教育,既要兼容思想政治教育、更要谋求自身发展的求同“强”异观。
二、党员教育与思想教育的共同性
党员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之间有很多的相同点,党员教育完全可以依托官兵思想政治教育同步进行,这样既避免了教育内容上的重复性问题,又赢得了更多时间和精力进行特殊内容的教育。由此看来,在调查中不少单位提出“凡在政治教育中已经进行过教育的内容,不必在党员教育中再作安排”的建议,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三、党员教育的思想特殊性
1.教育目标的高层次性。从教育对象看,思想政治教育应面向全体的,其教育对象包含了所有的党员和群众。党员教育的立足点定位在“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上,其根本目标是增强党性、提高素质,通过教育使党员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站在党性和党的政策立场上,全面提高自身能力素质,鞭策党员在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而努力奋斗。显然,党员教育目标是高于一般思想政治教育的,且无法被其代替。
2.教育内容的先进性。从目前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的经验看,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设置上既要保持先进性的一面,也要考虑到广大群众的实际接受能力,即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而党员队伍是群众中的先进群体,党员教育的内容只能强调先进性,这也是教育目标高层次性在教育内容上的体现。一个党员如果缺乏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不善于运用正确的立场、先进的观点、科学的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难以在群众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教育必须着眼于对先进分子进行特殊的教育,即向党员系统灌输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共产党人坚定的政治信仰,提高党员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要求党员实践党的宗旨,履行党章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等。
3.教育过程的实践性。一切教育都强调理論联系实践,这种“联系实践”不仅体现在以事论理上,也体现在组织必要的实践活动上。党员教育既要遵循教育的一般规律,更要体现“实践性”这一鲜明特色。所谓教育过程的实践性,是指党员教育是同党内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可以说全部党内生活都是对党员进行教育,党课教育仅仅是党员教育的一种形式,也是作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而存在的。所以,党的组织生活过程就是党员接受教育的过程,也是党员进行党性修养的过程、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的过程。可见,党员教育是与健全的组织生活、同党员的管理和监督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这种党员教育过程的实践性,正是一般思想政治教育无法比的。
4.教育方式的民主性。所谓党员教育方式的民主性,是指全体党员在教育活动中没有主客体之分,教育者是党的组织,每个党员都是被教育者,在教育中一律平等。常被人们称作是“党员教育工作者”的党支部正副书记、委员,实际上并不是固定的“专职教员”,而是党组织所指派的“党员教育工作的管理者”。党章也明确规定任何党员都享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等权利,这说明党员教育的形式是同党内平等的讨论、争论和同志式批评相联系的。只有坚持民主的教育方式,才能使全体党员的主体作用得到体现,使党员各项权利在教育中受到尊重和保障,党员教育才具有生机与活力。
5.教育参与的义务性。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其中第一条就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党章还规定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不论其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不能以个人喜好为由无故不参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不是一般的思想政治教育,而是严肃的党内生活,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关键词]党员教育;思想政治教育
一、党员教育认识上存在的问题
在目前基层党建工作中,对党员教育有三种常见的错误认识需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取代论”,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覆盖面广,足以取代小范围内的党员教育”,结果是党员教育缺乏独立性:二是“简化论”,认为“反正两种教育都是‘听一节课,读一本书,学一个理’,把两者合二为一,既省时又省力”,结果是党员教育缺乏先进性;三是“周末论”,认为“党员教育就是周末党日活动上上党课,平时没有专门的时间搞教育”,结果是党员教育缺乏经常性。其实每个党员都必须尽快并牢固确立求同“强”异理念,党员教育必须确立既要借助于思想政治教育、又要高于思想政治教育,既要兼容思想政治教育、更要谋求自身发展的求同“强”异观。
二、党员教育与思想教育的共同性
党员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之间有很多的相同点,党员教育完全可以依托官兵思想政治教育同步进行,这样既避免了教育内容上的重复性问题,又赢得了更多时间和精力进行特殊内容的教育。由此看来,在调查中不少单位提出“凡在政治教育中已经进行过教育的内容,不必在党员教育中再作安排”的建议,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三、党员教育的思想特殊性
1.教育目标的高层次性。从教育对象看,思想政治教育应面向全体的,其教育对象包含了所有的党员和群众。党员教育的立足点定位在“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上,其根本目标是增强党性、提高素质,通过教育使党员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站在党性和党的政策立场上,全面提高自身能力素质,鞭策党员在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而努力奋斗。显然,党员教育目标是高于一般思想政治教育的,且无法被其代替。
2.教育内容的先进性。从目前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的经验看,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设置上既要保持先进性的一面,也要考虑到广大群众的实际接受能力,即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而党员队伍是群众中的先进群体,党员教育的内容只能强调先进性,这也是教育目标高层次性在教育内容上的体现。一个党员如果缺乏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不善于运用正确的立场、先进的观点、科学的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难以在群众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教育必须着眼于对先进分子进行特殊的教育,即向党员系统灌输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共产党人坚定的政治信仰,提高党员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要求党员实践党的宗旨,履行党章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等。
3.教育过程的实践性。一切教育都强调理論联系实践,这种“联系实践”不仅体现在以事论理上,也体现在组织必要的实践活动上。党员教育既要遵循教育的一般规律,更要体现“实践性”这一鲜明特色。所谓教育过程的实践性,是指党员教育是同党内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可以说全部党内生活都是对党员进行教育,党课教育仅仅是党员教育的一种形式,也是作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而存在的。所以,党的组织生活过程就是党员接受教育的过程,也是党员进行党性修养的过程、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的过程。可见,党员教育是与健全的组织生活、同党员的管理和监督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这种党员教育过程的实践性,正是一般思想政治教育无法比的。
4.教育方式的民主性。所谓党员教育方式的民主性,是指全体党员在教育活动中没有主客体之分,教育者是党的组织,每个党员都是被教育者,在教育中一律平等。常被人们称作是“党员教育工作者”的党支部正副书记、委员,实际上并不是固定的“专职教员”,而是党组织所指派的“党员教育工作的管理者”。党章也明确规定任何党员都享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等权利,这说明党员教育的形式是同党内平等的讨论、争论和同志式批评相联系的。只有坚持民主的教育方式,才能使全体党员的主体作用得到体现,使党员各项权利在教育中受到尊重和保障,党员教育才具有生机与活力。
5.教育参与的义务性。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其中第一条就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党章还规定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不论其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不能以个人喜好为由无故不参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不是一般的思想政治教育,而是严肃的党内生活,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