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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物权法定主义(Numerus Clausus)系物权法构造重要支柱之一,源于罗马法,其后为继受罗马法之大陆法系多数国家所采用。它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动因及理论渊源,采取物权法定的主要理由是:物权的绝对性、物尽其用的经济效用、确保交易安全与便捷、整理旧物权适应社会需要。在社会发展的历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