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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文件中仅对监护权有所设定,尚无被监护权的法定概念及其解释,更没有对未成年人被监护权的具体规定,这无疑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权利实现。因此,在实践中当未成年人的权利遭受损害时,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主体及其救济程序便常常存在被忽视的可能。未成年人的被监护权应有其法定性概念以及依法实现的途径,法律逻辑从理论上应能够为未成年人的被监护权概念提供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