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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印发了《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办法》,适用于对设区市、赣江新区、县(市、区)、省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防灭火等工作的年度考核(以下统称考核)。考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体制机制建设、责任落实、基础建设、依法治理、预警预防、应急救援等内容。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其中安全生产占40%、消防占20%、防灾减灾救灾占20%、森林防灭火占20%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