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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趋势,是“以人为本”社会的体现。在我国中小型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中劳资矛盾比较突出,构成和谐社会的不和谐音符。和谐的劳资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要建设和谐的劳资关系必须从转变政府职能与目标、发展工会、转变企业主利润观三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