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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益与债权人利益是公司立法需要平衡的一对非常重要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公司法的出发点。公司的财产源于股东的出资,是对外清偿债务的担保。股东出资瑕疵不仅侵害了公司财产所有权,还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严重打破了股东利益与债权人利益的平衡。因此,股东出资瑕疵的现象亟待遏制,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亟待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