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牙防组首次公开赞助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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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上海律师陈江以全国牙防组无认证资格,但为牙膏、木糖醇口香糖等9个知名品牌的产品提供所谓的权威认证为由,将全国牙防组起诉至法院。昨日,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首次在北京召开记者招待会。
  
  原告方质疑:牙防组说法不成立
  
  全国牙防组是在1988年成立,从1992年开始对部分口腔保健用品进行认证,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是在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所以当时没有可以依据的有关“认证”法规。
  “这有很大的漏洞”。陈江律师认为,2003年国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更加详细、更加科学和规范地对相关认证进行了规定,但这并不代表以前就没有机构和法律来对之进行约束,在1991年国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中对“公证”有详细的约束,所以说全国牙防组提出的2003年才施行相关法规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收费标准还没公开
  
  “发布会没有实质性东西,都是在为自己辩解”。陈江律师说,他本来以为在媒体见面会上,全国牙防组能对所称认证的9个产品的认证规则、认证规范和收费标准等公开,“如果这些东西公开,我会考虑不诉讼的。”陈江律师说,对于全国牙防组称的2003年后没有对新的产品做过认证,他持怀疑态度。现在看来对于一些实质性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对此,陈江律师表示,他对诉讼会坚持到底。
  
  牙防组回应:认证是为体现责任
  
  张博学介绍说,2003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规定,从2003年11月1日起,相关工作才开始需要“认证资格”,而全国牙防组成立于1988年12月。在2003年11月1日之后,全国牙防组没有接受过任何企业的申请。
  此前,认证工作是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提出申请,经过临床试验和检测认证,引导企业研发优质有效的产品。做认证,是让老百姓在众多品牌中选择质量好的产品。张博学说:“这不是权力的象征,而是责任的体现”。
   张博学表示,在牙膏广告中的“权威认证”的说法并不是牙防组的提法,牙防组在任何一个文件或者检验报告里都没有提到“权威认证”四个字。这些只是企业宣传的一种手法。
  
  赞助用于公益事业
  
  张博学称,牙防组的认证是对口腔保健用品的功效认证,主要针对口腔的两大主要问题:龋齿和牙周炎。例如佳洁士含氟牙膏和乐天木糖醇口香糖是针对龋齿问题;两面针等牙膏是针对牙周病、牙龈出血等问题。
  张博学否认了“商业行为”的说法,他表示牙防组接受企业认证申请也是要看其资格的,其中之一是产品质量好。认证后的企业支持牙防组的公益活动有几种方式:第一种是自愿捐款做“爱牙日”的宣传教育。第二种是赞助民政部批准的爱牙基金。如1995年宝洁公司向基金捐赠1000万元,用于1995年开展的第二次全国口腔流行病学调查和1997年在全国13个省区70多个县开展的“牙防新长征”活动。
  企业的赞助并不是交给了牙防组,而是用于公益事业。牙防组专家的工资也都是从自己单位领取的,他自己是在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拿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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