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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内各类基建单位是建设银行的重要合作和授信对象。目前,此类企业正大规模的采用合作经营的方式进行基建项目的承揽及施工管理,在共享收益的同时也共担风险。本文通过对基建单位的实地调查,对其合作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论述,针对存在的风险,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基建项目合作;风险;控制
作者单位:刘伟明(1972-),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资金结算部执行会计师、经济师,研究方向:金融;
梁淑怀(1970-),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会计师,研究方向:金融。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4.31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4-67-02
随着国外资本和民营资本大量涌入建筑市场,新生的建筑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设立,加之原国有控股的大型公司纷纷扩张,加剧了建筑市场的竞争。为了占领市场或维持生存,各类建筑企业大规模的采用合作经营的方式进行工程项目的承揽及施工管理,互享资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但从目前统计情况来看,除了大型企业集团之间以联合体形式合作项目在运做过程中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和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外,对于其他形式的合作项目运做尚没有进行可靠的分析和研究,尤其对各类风险的预测和控制尚不完善,并且部分风险的发生将会对企业带来经营危机。
一、基建项目合作管理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目前在全国建筑领域的合作项目大多是施工资质高的企业并具有集团授信额度,与低于其资质的企业合作。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高一级的企业只按合同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但是合同却以高资质的企业签定,在管理过程该企业只在必要的时候派驻少量人员参与管理或根本不参与管理,整体的经营全掌握在合作方的手中。这样往往会因为项目管理不善发生安全或质量事故,这会对该企业的声誉产生重大影响,会带来如降低企业资质或限制市场准入的后果,这将对该企业的市场开发带来风险,甚至会出现生存危机。
(二)财务风险
在实际项目管理过程中,项目的名称、机构设置形式、对外的业务关系都是以中标单位的名义进行。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如果在控制不利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合作方以中标单位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这里涉及到对外举债、采购合同的签定、担保等,会带来严重的财务风险。根据《合同法》,无论合作方有无被授权代理,但是行为结果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方。同时,由于很多合作方缺乏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可能会造成工程进度滞后、工程质量低下、施工安全存在隐患等等,很容易被业主单位通报或对企业信誉造成影响,即便中标单位重新组织施工生产,也势必发生巨额的预算外费用,这也会带来严重的财务风险。
(三)项目合同管理风险
目前整个建筑市场,在中标单位所签定的施工合同条款和项目管理过程中都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禁止分包或转包,也有些项目规定主体工程禁止转包,附属工程分包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30%。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是采用合作经营的方式,无论是只收取管理费后整体交给合作方施工还是双方分段共同施工,都存在着工程分包或转包的事实。在国家或省、市重点项目中,对工程分包和转包治理非常严格,对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处理也非常严肃,往往采取清退出场或在建筑市场网上通告,一旦出现此类事件将给企业带来严重危机。
(四)项目专项审计和终结审计风险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控制项目资金流向,预防商业贿赂,防止项目资本投资无理由超概算,国家或地方审计部门会对重点项目不定期进行专项审计和项目终结审计。同时,部分业主单位也会通过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或金融机构进行项目投资的审计。上述审计程序往往很严格、细致,对项目基础资料不完善的项目在工程量核减上的数额也是巨大的。而对于项目财务管理的不完善,经营费用处理不合规,投标费用的处理不谨慎等都是作为国家审计部门的重点审计内容。在合作项目管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变更增加的工程量计算依据不充分、技术基础资料不完善、索赔依据牵强附会或手续不完善、成本费用开支的处理、资金的使用明显不合规甚至违法现象,这在外部审计过程中都会给企业带来高度的风险。
二、基建项目合作管理的风险控制
(一)做好工程项目的预算分割
1、企业对下签定各类合同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关于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的要求,在合同汇编中不允许出现带有分包、转包、挂靠等性质的合同文件。鉴于部分项目已经签定了分包、转包、挂靠等性质的合同,需要进行合同改签工作,变更现有合作合同。即与合作方重新签订合同,依据现有的分包合同为蓝本,签订清包合同。合同中明文规定,分包方只负责工费,其他直接成本由签定合同方掌控。与合作方重新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只能签订一份,且只能存在本企业,供有关单位检查时用,合作方不能留存,也不能复印。项目必须加强对重新签订的清包合同的管理,防止遗失、复印,与其他队伍签订合同,宜采用清包或劳务分包形式。
2、各企业可依据原分包合同,由技术部门进行工程量分解,计算出各种材料、各种机械设备计划耗用总量。企业对合作方已完工程量进行验工,根据实际完工量计算出材料应耗量,由合作方依项目部计算的应耗材料量提供发票,企业的物资部门据此开具材料验收单,同时开具材料出库单据。
3、企业可根据实际完工量计算出机械设备应耗量,由合作方依据本单位计算的应耗机械费提供发票,进行列销。根据月总计价量,扣除已列入成本的材料费、机械费,及代扣税金、管理费后,给合作方编制清包劳务计价表。此劳务计价表再扣除应扣合作方保修款后,由合作方编制劳务工工资表,项目部依据劳务工工资表拨款给合作方。企业应当加强对合作方按月计量工作,按月提供材料及设备应耗量,并提供给合作方。
(二)加强企业的财务核算
1、企业财务部门应将所属各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整体核算,采用设置二级或三级科目,明细核算各单位的成本费用。对纳入工程项目统一核算的外部队伍的债权、债务,企业财务部门只负责登记,但不允许与相关单位签认任何对账单据,以防范风险。
2、企业财务部门必须根据所属单位提供的有效单据进行会计核算,材料采购、办公用品采购、油料消耗等涉及除人员工资等现金成本费用支出,需要提供正式发票,严禁使用白条列销费用开支。企业财务应加强对合作方发票真实性的审核工作,防止合作方提供假发票,以致最终无法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计。合作方实现的利润,需要对方单位提供工资报表,通过工资报表的形式,分批处理。合作方必须提供名单真实的劳务工资表,禁止乱编人名,查无此人。
3、严禁为外部单位使用财务专用章,严禁为外部单位提供担保、赊销等行为。严格执行收取履约保证金制度,可将履约保证金放入风险抵押金设明细科目核算。要足额扣取外部队伍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该部分保证金可以直接在对下计量拨款时扣减,财务部门通过明细核算,并与计划部门核对一致。
4、合作方指定一家或几家材料设备公司,企业财务部门每月根据合作方提供的且经审核无误的发票支付材料采购费、设备租赁费。合作方必须全力配合此项工作,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发票、设备租赁发票。
(三)严格基建项目的资金管理,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动
1、企业财务部门必须制定完善、可行的货币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和责任追究制度。企业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银行开户有关规定,需要开立银行账户必须报公司审批。严禁私开账户和多头开户,杜绝隐匿、分散资金及体外资金循环。
2、企业必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包括:本级现金费用性开支、内部人员工资、材料付款、对外部工队人员工资、以工资形式支付的外部工队利润等。项目部要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重大资金使用及计划外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例会制度。严格执行经营费用开支上审规定,经营费用所需资金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降低风险。
(四)建立合作项目风险预警机制
1、建立合作项目风险控制小组。企业应根据合作项目的性质成立风险控制小组,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工程管理、计划合约、财务、审计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其中组长必须有企业主管领导担任,便于及时沟通。
2、建立风险信息交流制度。风险控制小组应不定期地对合作项目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发现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风险程度采用科学的手段进行测算,并将测算结果及时反馈到企业管理机构,以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事件的可控性。
3、建立风险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流程。企业应制定风险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其中应当明确规定事件发生时总负责人、协调人、新闻发言人、善后处理人等职责范围。
4、加强对风险意识的宣传和培养。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风险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工作,以同行业已经发生的各类事件为实例,进行模拟和分析,致力于提高全员预测和应对风险事件发生的能力。
(责任编辑:吴之铭)
参考文献:
[1] 王洋.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智慧[J].企业研究,2004,(5).
[2] 黄锦亮、白帆.论财务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J].财会研究,2004,(06).
[3] 王晓霞.企业风险审计[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关键词:基建项目合作;风险;控制
作者单位:刘伟明(1972-),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资金结算部执行会计师、经济师,研究方向:金融;
梁淑怀(1970-),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会计师,研究方向:金融。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1.04.31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4-67-02
随着国外资本和民营资本大量涌入建筑市场,新生的建筑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设立,加之原国有控股的大型公司纷纷扩张,加剧了建筑市场的竞争。为了占领市场或维持生存,各类建筑企业大规模的采用合作经营的方式进行工程项目的承揽及施工管理,互享资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但从目前统计情况来看,除了大型企业集团之间以联合体形式合作项目在运做过程中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和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外,对于其他形式的合作项目运做尚没有进行可靠的分析和研究,尤其对各类风险的预测和控制尚不完善,并且部分风险的发生将会对企业带来经营危机。
一、基建项目合作管理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目前在全国建筑领域的合作项目大多是施工资质高的企业并具有集团授信额度,与低于其资质的企业合作。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高一级的企业只按合同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但是合同却以高资质的企业签定,在管理过程该企业只在必要的时候派驻少量人员参与管理或根本不参与管理,整体的经营全掌握在合作方的手中。这样往往会因为项目管理不善发生安全或质量事故,这会对该企业的声誉产生重大影响,会带来如降低企业资质或限制市场准入的后果,这将对该企业的市场开发带来风险,甚至会出现生存危机。
(二)财务风险
在实际项目管理过程中,项目的名称、机构设置形式、对外的业务关系都是以中标单位的名义进行。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如果在控制不利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合作方以中标单位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这里涉及到对外举债、采购合同的签定、担保等,会带来严重的财务风险。根据《合同法》,无论合作方有无被授权代理,但是行为结果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方。同时,由于很多合作方缺乏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可能会造成工程进度滞后、工程质量低下、施工安全存在隐患等等,很容易被业主单位通报或对企业信誉造成影响,即便中标单位重新组织施工生产,也势必发生巨额的预算外费用,这也会带来严重的财务风险。
(三)项目合同管理风险
目前整个建筑市场,在中标单位所签定的施工合同条款和项目管理过程中都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禁止分包或转包,也有些项目规定主体工程禁止转包,附属工程分包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30%。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是采用合作经营的方式,无论是只收取管理费后整体交给合作方施工还是双方分段共同施工,都存在着工程分包或转包的事实。在国家或省、市重点项目中,对工程分包和转包治理非常严格,对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处理也非常严肃,往往采取清退出场或在建筑市场网上通告,一旦出现此类事件将给企业带来严重危机。
(四)项目专项审计和终结审计风险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控制项目资金流向,预防商业贿赂,防止项目资本投资无理由超概算,国家或地方审计部门会对重点项目不定期进行专项审计和项目终结审计。同时,部分业主单位也会通过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或金融机构进行项目投资的审计。上述审计程序往往很严格、细致,对项目基础资料不完善的项目在工程量核减上的数额也是巨大的。而对于项目财务管理的不完善,经营费用处理不合规,投标费用的处理不谨慎等都是作为国家审计部门的重点审计内容。在合作项目管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变更增加的工程量计算依据不充分、技术基础资料不完善、索赔依据牵强附会或手续不完善、成本费用开支的处理、资金的使用明显不合规甚至违法现象,这在外部审计过程中都会给企业带来高度的风险。
二、基建项目合作管理的风险控制
(一)做好工程项目的预算分割
1、企业对下签定各类合同时,要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关于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的要求,在合同汇编中不允许出现带有分包、转包、挂靠等性质的合同文件。鉴于部分项目已经签定了分包、转包、挂靠等性质的合同,需要进行合同改签工作,变更现有合作合同。即与合作方重新签订合同,依据现有的分包合同为蓝本,签订清包合同。合同中明文规定,分包方只负责工费,其他直接成本由签定合同方掌控。与合作方重新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只能签订一份,且只能存在本企业,供有关单位检查时用,合作方不能留存,也不能复印。项目必须加强对重新签订的清包合同的管理,防止遗失、复印,与其他队伍签订合同,宜采用清包或劳务分包形式。
2、各企业可依据原分包合同,由技术部门进行工程量分解,计算出各种材料、各种机械设备计划耗用总量。企业对合作方已完工程量进行验工,根据实际完工量计算出材料应耗量,由合作方依项目部计算的应耗材料量提供发票,企业的物资部门据此开具材料验收单,同时开具材料出库单据。
3、企业可根据实际完工量计算出机械设备应耗量,由合作方依据本单位计算的应耗机械费提供发票,进行列销。根据月总计价量,扣除已列入成本的材料费、机械费,及代扣税金、管理费后,给合作方编制清包劳务计价表。此劳务计价表再扣除应扣合作方保修款后,由合作方编制劳务工工资表,项目部依据劳务工工资表拨款给合作方。企业应当加强对合作方按月计量工作,按月提供材料及设备应耗量,并提供给合作方。
(二)加强企业的财务核算
1、企业财务部门应将所属各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整体核算,采用设置二级或三级科目,明细核算各单位的成本费用。对纳入工程项目统一核算的外部队伍的债权、债务,企业财务部门只负责登记,但不允许与相关单位签认任何对账单据,以防范风险。
2、企业财务部门必须根据所属单位提供的有效单据进行会计核算,材料采购、办公用品采购、油料消耗等涉及除人员工资等现金成本费用支出,需要提供正式发票,严禁使用白条列销费用开支。企业财务应加强对合作方发票真实性的审核工作,防止合作方提供假发票,以致最终无法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计。合作方实现的利润,需要对方单位提供工资报表,通过工资报表的形式,分批处理。合作方必须提供名单真实的劳务工资表,禁止乱编人名,查无此人。
3、严禁为外部单位使用财务专用章,严禁为外部单位提供担保、赊销等行为。严格执行收取履约保证金制度,可将履约保证金放入风险抵押金设明细科目核算。要足额扣取外部队伍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该部分保证金可以直接在对下计量拨款时扣减,财务部门通过明细核算,并与计划部门核对一致。
4、合作方指定一家或几家材料设备公司,企业财务部门每月根据合作方提供的且经审核无误的发票支付材料采购费、设备租赁费。合作方必须全力配合此项工作,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发票、设备租赁发票。
(三)严格基建项目的资金管理,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动
1、企业财务部门必须制定完善、可行的货币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和责任追究制度。企业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银行开户有关规定,需要开立银行账户必须报公司审批。严禁私开账户和多头开户,杜绝隐匿、分散资金及体外资金循环。
2、企业必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包括:本级现金费用性开支、内部人员工资、材料付款、对外部工队人员工资、以工资形式支付的外部工队利润等。项目部要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重大资金使用及计划外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例会制度。严格执行经营费用开支上审规定,经营费用所需资金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降低风险。
(四)建立合作项目风险预警机制
1、建立合作项目风险控制小组。企业应根据合作项目的性质成立风险控制小组,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工程管理、计划合约、财务、审计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其中组长必须有企业主管领导担任,便于及时沟通。
2、建立风险信息交流制度。风险控制小组应不定期地对合作项目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发现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风险程度采用科学的手段进行测算,并将测算结果及时反馈到企业管理机构,以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事件的可控性。
3、建立风险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流程。企业应制定风险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其中应当明确规定事件发生时总负责人、协调人、新闻发言人、善后处理人等职责范围。
4、加强对风险意识的宣传和培养。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风险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工作,以同行业已经发生的各类事件为实例,进行模拟和分析,致力于提高全员预测和应对风险事件发生的能力。
(责任编辑:吴之铭)
参考文献:
[1] 王洋.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智慧[J].企业研究,2004,(5).
[2] 黄锦亮、白帆.论财务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J].财会研究,2004,(06).
[3] 王晓霞.企业风险审计[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