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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5日,美国众议院以绝对优势通过《2007年伊朗防扩散法案》(Iran Counter—Proliferation Act of 2007,H.R.1400)。1个月后的10月25日,美国宣布对包括伊朗国防部在内的20多个伊朗政府机构、银行和个人实施制裁。尽管《2007年伊朗防扩散法案》只是美国国内的法律,并且尚未生效,还需通过美国参议院审议并经总统签署批准,但仍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