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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构建鄱阳湖地区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熵权法和灰色综合评价法对2007年、2008年和2009年鄱阳湖地区6个地级市(南昌、景德镇、九江、新余、鹰潭、抚州)的金融生态环境现状进行了综合评价。结果表明:鄱阳湖地区城市金融生态环境发展的非均衡性比较严重,南昌和新余2个重点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表现较好,其余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发展水平普遍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