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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偶然的机会,笔者浏览到了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石中英教授的发言稿《狼来了——道德故事型的价值批评》。在石教授看来,广为流传的“狼来了”的道德故事与众多的道德故事一样,都遵循着相同的价值逻辑,即“中国民间社会的道德逻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众所周知,“狼来了”的故事中的放羊娃因为撒谎而遭受了羊被狼吃的惩罚,他自己也差点被狼吃掉。循此逻辑的德育,很容易使孩子形成错误的功利主义道德观念:行善避恶根本上不是因为行善本身的义务性与道德性,而是为了获取奖励,避免惩罚;也很容易引致“公开的道德与私下的败德”、“利益的追求战胜了道德的良知”、“为了追求善报而不为善,善行本身不带有善性”的严重后果。而一旦石教授认定“狼来了”的道德故事所蕴涵的“功利伦理”导致了社会恶德,那么他随后的工作自然是价值重构,而他重构的道德资源便是无功利性的、无条件的“义务伦理”:“讲道德是人心的天职,自然的任务,自然的使命。是生来就应该做到的。西方人讲的召唤,是人性的召唤,在这一点上,我们中国古代的哲学家讲得比较到位。中国古代认为有人性的才是人,失去人性就猪狗不如。人性的核心是什么?西方讲是理性,中国讲是道德。讲道德与作为人的存在是有关的。它是一种天职,或者说是一种义务,它不是为了获取某种外在的奖励或者规避某种风险。”并且为了增强理论上的说服力,石教授还进一步引证了孔子、孟子、卢梭、康德的思想,号召当代中国德育努力要培养不计任何利害、一味行善的圣人(圣人与我同类),同时抛弃那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陈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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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圣人,可你却偏偏硬性地规定他必须成为圣人,那这个人为了生存也就只能“作伪”,阳奉阴违、两面三刀。此外,这种“高标准”的德育也非常容易成为一部分伪善之人对付另一些人的工具:很多人自己纵欲无度,却道貌岸然地要求别人无欲无求、奉献一切。当然,我们也不排除这样的情况出现,即真有一些好人坚持义务伦理,哪怕好人没有好报,坏人却有好报。对此我们不想否认,但我们怀疑他们的持久性,如我们反复陈述的,人是有着正常欲求的即要求适宜回报的人,倘若道德环境持续恶化,社会普遍失范,做好人的成本高于做坏人的成本,人是非常难于坚持行善的,这一点就是孔孟也不例外。姚德年先生曾有言:“道德不过是人们在生活中的态度或选择,他需要自己的制度基础,只有人们讲道德比不讲道德收益更大时,道德才是人们追慕的对象。”“在一个制度大规模转型的时代,旧制度的和谐遭到破坏,而新制度的和谐又难以在短时间内建立或形成,这时就常常出现不道德的行为既受不到旧制度的惩罚又受不到新制度惩罚的局面。换句话说,在较为普遍的意义上,不道德的行为可能比道德的行为产生更大的收益。如果这种局面只持续较短的时间,人们可能因为文化心理的惯性作用自觉抵制,比如一个非常正直有良心的人,不会因为短期的社会混乱而改变自己的道德状态,他(或她)很可能会洁身自好,用道德(事实上,是过去的文化积淀)来强烈地约束自己。但如果这种不道德行为能够产生更大收益的局面持续较长的时间,如几年、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时,人们就会逐渐改变自己的态度。比如,中国现在会计师事务所做假账的现象可以说非常普遍,究其原因,是因为有些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做假账来讨好顾客和吸引顾客,而且没有受到什么处罚,即它们的不道德行为并没有付出多大的代价;那些坚持不做假账的会计师事务所却因此失去了很多顾客,受到了很大损失,也没有得到什么补偿,这样一来,那些开始不做假账的会计师事务所也逐渐做起假账来了。”进言之,善没有善报的后果,就是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凌驾于人的道德良知。而欲改变此种状况,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尤其是法律建设,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从而能保障好人应得的权益,加大坏人作恶的成本。惟其如此,转型期的道德失范才可得以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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