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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885年,清廷谕令台湾与福建省分治,成为一个单独的行省.建省初期,百端待举,财政方面的问题尤其急迫.经闽浙总督杨昌浚与台湾巡抚刘铭传反复协商,决定由福建每年协济台湾饷银44万两,以5年为期.福建协饷,对于解决台湾建省初期的财政困难起了不小的作用.本文仅就有关的问题作一个简单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