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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反倾销是当前国际贸易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成员方使用反倾销作为贸易救济手段,但国际上滥用反倾销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也日益明显。我国目前已成为世界上受反倾销伤害最大的国家。本文分析了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维护公平的贸易竞争秩序,合理保护本国的贸易利益,促进我国经济发展。
关键词:倾销;反倾销;贸易保护;非市场经济国家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428(2010)05-88-03
近三十年来,反倾销一直是国际贸易中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乌拉圭回合谈判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采取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空间已经日益缩小,而反倾销作为WTO允许的法律手段被不少国家视作保护本国国内产业的利器。但反倾销措施的不正确使用甚至滥用,则会严重影响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由于我国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国际反倾销调查的主要目标国之一。反倾销诉讼把我国许多具有优势的产品挤出国际市场,导致大量产品滞销,一大批企业停产倒闭,大量工人失业,给我国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严峻的社会问题。如何防止和应对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问题。
一、倾销与反倾销概述
倾销是指一国出口商以低于产品正常价值的价格将产品出口到另一国市场的不公平竞争行为。 倾销是一种人为的低价销售措施,是由出口商根据不同的市场,为了特定的目的,对同一商品进行差价销售的做法。由于倾销的商品不能客观地反映其经济价值,一旦倾销则可能对进口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因此,它是一种不公平的贸易措施,不仅会有害进口国的经济发展,而且扰乱了国际贸易的正常竞争秩序。
反倾销法是指为了维护正常的公平的国际贸易秩序,合理保护各国国内相关产业,对国际贸易中的倾销行为和各国所采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限制和调整的,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在内的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的总称。 反倾销法的目的主要是通过认定并抵制倾销行为,促使国际贸易在公平有序之中进行。WTO对采用反倾销的贸易救济措施规定了相对严格的条件限制和程序限制,是为了防止其成员滥用救济措施所赋予的免责和豁免的权利,避免一些成员将其作为贸易保护的幌子。
二、国外对华反倾销的主要特点
(一)中国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反倾销受害国的同时,国外对华反倾销数量不断增多
截至2008年,中国已连续14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经济体,连续3年成为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经济体。全球35%的反倾销调查针对中国出口产品,今年前三季度有19个国家对中国产品发起贸易调查:我国遭88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反倾销57起;我国遭受的“双反”调查涉及金额102亿美元;我国遭受的反补贴调查增长速度125%;美国对我国贸易救济调查涉案总额达58.4亿美元,增长639%。
(二)涉及的产品范围不断扩大
随着我国出口能力的增强, 国外对我国反倾销调查所涉及的产品从纺织品、鞋类、打火机等传统产品,扩大到机械、电子等新兴出口产品, 从单项产品扩大为多项产品,甚至为大类产品。西方国家对中国反倾销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只要他们认为危害到或将要危害到本国竞争力差的产品,都可以列为倾销产品的范围。
(三)涉案调查的国家日益增多
对我国实施反倾销的国家和地区日益增多, 起初只有欧美等少数几个发达国家, 现在不仅有欧美日等发达国家, 而且印度、墨西哥、南非、阿根廷、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 据统计, 目前已经有61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进行了反倾销调查。
(四)征收的税率明显提高
各国在对华反倾销税的确定上往往带有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征税幅度普遍较高,税率可以从百分之十几到百分之几百乃至上千。80年代欧盟对我国电视机征收的反倾销税从28%上升到45%。90年代美国对我国小龙虾出口征收的反倾销税率平均为122.9%。墨西哥征收的税率更高: 家电为129%, 自行车144%, 玩具315%, 服装537%, 鞋类竟高达1105%。如此高的税率,无论哪家企业都无法承受,相关企业将不得不退出已经占有的市场。
三、反倾销案件增多对我国的影响
第一,加大了我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难度,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我国外贸发展外部环境的恶化,中国出口出现大幅度负增长。2009年全年出口下降几成定局,这将是中国自1994年以来出口首次出现负增长。
第二,致使我国出口商品的结构调整压力加大。我国出口结构性问题凸显主要涉及两类商品:一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二是资源型、高耗能型和高污染型产品。对“两高一资”出口商品的调整压力,基本符合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但劳动密集型的下调压力加大,对中国宏观经济稳定的负面影响较为突出。
第三,不利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复苏。反倾销案件增多使得中国具有竞争优势的部分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所下降,包括食品、纸制品、动物产品、鞋帽伞、木制品等。贸易保护主义的持续抬头,不仅不利于中国经济持续复苏,而且不利于整个世界经济整体复苏。
四、我国遭遇反倾销的原因
(一) 国外把反倾销作为保护本国产业的主要手段
我国入世后,根据WTO 的非歧视原则, 成员国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如许可证、配额制等非关税壁垒将逐步取消, 而反倾销措施作为WTO 制定的合法规则, 便成为成员国用来保护本国产业和限制进口的最主要举措。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出口产品种类多, 数量大, 保持对较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的贸易顺差, 这样我国就自然成为反倾销的主要对象之一。在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出现衰退时期,为了保护本地市场和就业,各国政府更容易屈服于本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
(二)出口产品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中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增长很快,而出口商品结构总体来看低价产品较多,本身就容易遭受反倾销。价廉物美的中国商品一旦进入国际市场,很快便能占有一席之地,从而影响相关进口国和出口国的同类工业者的利益。目前我国轻工、纺织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占很大比重, 这些产品本身就具有低成本的竞争优势, 也使得其价格偏低, 这为国外确定倾销行为提供了借口。同时, 我国主要出口商品大多与创造就业机会密切相关, 由于国外有些国家经济不景气, 失业率上升, 外国政府和工会出于保护就业的考虑, 通过反倾销来限制我国产品出口。另外, 我国出口市场过于集中, 主要是美、日、欧市场, 且增长迅速, 造成对当地市场的冲击。
(三)“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歧视待遇
国际上对中国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的分歧,导致中国在加入WTO议定书中确立了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并在入世15年后取消的承诺,这一承诺使中国面临的反倾销风险增多。按照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反倾销法的规定,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正常价格的确定一般采用所谓的替代国制度,也就是选择一个经济发展水平与该国相类似的属于市场经济体制的第三国生产的相似产品的成本或出售价格作为基础,来计算正常价值,并且同时也规定:在一个反倾销案件中,如果符合替代条件的国家不止一个,选择哪一个国家作为替代国,完全由进口国决定。显然这种规定具有很大的灵活度和不合理性。
(四)我国部分涉诉企业应诉不力
我国反倾销法律和诉讼程序的透明度低,部分企业在法律素质上有缺陷,缺乏信息,不知道如何应诉。我国企业在面对外国的反倾销指控时的应诉不力甚至无人应诉的情况多,对反倾销的误解在一定范围内也存在,甚至夸大一些国家对中国在反倾销上采取的歧视措施,把反倾销完全等同于歧视政策,在态度上采取消极抵制。由于认识不足,一些出口企业不主动配合调查。我国的行业组织和进出口商会对企业应诉支持也不够,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案件,相关信息少,语言障碍大,很多企业得不到起码的指导和帮助。
五、我国应对国外反倾销的策略
面对汹涌而来的反倾销浪潮,扯掉外国对华反倾销的“幌子”,尽快制定具体的应对策略已成为我国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我国应该加快制度调整和创新,尽快建立符合WTO规则的、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消除可能诱发他国对我国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制度因素。同时,宜借鉴国外成熟的贸易救济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国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技术性壁垒的法律法规,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贸易救济体系,争取市场经济地位,合力应对贸易保护。另外还要积极开展政府间双边和多边贸易谈判,争取各国早日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近年来,一些国家已宣布不再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我国政府在谈判、签署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协议时,宜把不对我国实行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重视和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增强企业应诉能力
我国企业必须学会在规则下竞争,并密切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积极应诉,据理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宜规范出口商的市场行为,避免授人以柄,并通过行业组织协调本行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防止出口商之间的恶性竞争,尤其是杜绝个别企业的低价倾销行为,降低国外对中国反倾销指控的几率。今年11月6日,历时近两个月的中美紧固件贸易摩擦,最终因为以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协会为代表的数十家中小企业积极应诉,取得了全面胜利。整个行业抱成一团,才是这次反倾销案胜诉的关键。
(三)平时注意保留材料,掌握规则
在反倾销案中,只有能提供可以被证明为可信的公司资料,特别是财务账,才能使企业在反倾销案中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在反倾销案件中,国内企业一般是在得知立案的时候才开始准备应对,仓促的准备往往会使企业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同时也增加了败诉的可能性。中国企业在应诉国外反倾销时,应主要从证明出口价格未低于“正常价格”着手,认真研究反倾销规则关于正常价格计算标准和比较方法的规定,多方收集数据和证据,加以精确计算和准确描述,才能增加胜诉的把握。
(四)建立和完善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学好用好WTO争端解决机制
今后一段时期内,如何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遏制对华贸易保护主义,最大程度地维护中国的自身权益,成为我国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为此,必须加强对WTO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的研究预判工作,并成立监督其他国家履行WTO义务的专门信息情报机构,合理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对其他成员方对我国实行的各种不公平的或者歧视性待遇及时提起反诉讼。
(五)转变营销观念,实施多元化国际营销战略
在商品结构上,要变“以廉取胜”为“以质取胜”。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必须转变国内“薄利多销”的营销战略, 积极推进出口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依靠科技创新增加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从长远看,要加紧体制改革,调整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层次,改善出口构成,提高出口效益。在市场结构上,要变目标市场过于集中为市场多元化。在巩固现有欧美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兴的海外市场,尤其要加强对东欧、拉美、非洲、中东等市场的开拓,以降低市场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并达到避免反倾销调查之效。出口的国家和地区宽,这样在一国“反倾销”而其他国家没有采取该措施时,企业就可以实行贸易转移,赢得喘息的机会。
参考文献:
[1] 曹俊,岳彩申主编.国际贸易法.[M]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309.
[2] 李圣敬,朱嘉宁著.WTO争端解决机制和反不公平贸易法律实务.[M]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42.
[3] 尤宏兵,刘卓林编著.中国应对倾销与反倾销.[M]人民出版社,2004:142.
作者简介:
荣慧,女,安徽怀远人,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08级法律硕士。
关键词:倾销;反倾销;贸易保护;非市场经济国家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428(2010)05-88-03
近三十年来,反倾销一直是国际贸易中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乌拉圭回合谈判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采取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空间已经日益缩小,而反倾销作为WTO允许的法律手段被不少国家视作保护本国国内产业的利器。但反倾销措施的不正确使用甚至滥用,则会严重影响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由于我国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国际反倾销调查的主要目标国之一。反倾销诉讼把我国许多具有优势的产品挤出国际市场,导致大量产品滞销,一大批企业停产倒闭,大量工人失业,给我国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严峻的社会问题。如何防止和应对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问题。
一、倾销与反倾销概述
倾销是指一国出口商以低于产品正常价值的价格将产品出口到另一国市场的不公平竞争行为。 倾销是一种人为的低价销售措施,是由出口商根据不同的市场,为了特定的目的,对同一商品进行差价销售的做法。由于倾销的商品不能客观地反映其经济价值,一旦倾销则可能对进口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因此,它是一种不公平的贸易措施,不仅会有害进口国的经济发展,而且扰乱了国际贸易的正常竞争秩序。
反倾销法是指为了维护正常的公平的国际贸易秩序,合理保护各国国内相关产业,对国际贸易中的倾销行为和各国所采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限制和调整的,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在内的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的总称。 反倾销法的目的主要是通过认定并抵制倾销行为,促使国际贸易在公平有序之中进行。WTO对采用反倾销的贸易救济措施规定了相对严格的条件限制和程序限制,是为了防止其成员滥用救济措施所赋予的免责和豁免的权利,避免一些成员将其作为贸易保护的幌子。
二、国外对华反倾销的主要特点
(一)中国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反倾销受害国的同时,国外对华反倾销数量不断增多
截至2008年,中国已连续14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经济体,连续3年成为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经济体。全球35%的反倾销调查针对中国出口产品,今年前三季度有19个国家对中国产品发起贸易调查:我国遭88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反倾销57起;我国遭受的“双反”调查涉及金额102亿美元;我国遭受的反补贴调查增长速度125%;美国对我国贸易救济调查涉案总额达58.4亿美元,增长639%。
(二)涉及的产品范围不断扩大
随着我国出口能力的增强, 国外对我国反倾销调查所涉及的产品从纺织品、鞋类、打火机等传统产品,扩大到机械、电子等新兴出口产品, 从单项产品扩大为多项产品,甚至为大类产品。西方国家对中国反倾销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只要他们认为危害到或将要危害到本国竞争力差的产品,都可以列为倾销产品的范围。
(三)涉案调查的国家日益增多
对我国实施反倾销的国家和地区日益增多, 起初只有欧美等少数几个发达国家, 现在不仅有欧美日等发达国家, 而且印度、墨西哥、南非、阿根廷、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 据统计, 目前已经有61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进行了反倾销调查。
(四)征收的税率明显提高
各国在对华反倾销税的确定上往往带有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征税幅度普遍较高,税率可以从百分之十几到百分之几百乃至上千。80年代欧盟对我国电视机征收的反倾销税从28%上升到45%。90年代美国对我国小龙虾出口征收的反倾销税率平均为122.9%。墨西哥征收的税率更高: 家电为129%, 自行车144%, 玩具315%, 服装537%, 鞋类竟高达1105%。如此高的税率,无论哪家企业都无法承受,相关企业将不得不退出已经占有的市场。
三、反倾销案件增多对我国的影响
第一,加大了我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难度,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我国外贸发展外部环境的恶化,中国出口出现大幅度负增长。2009年全年出口下降几成定局,这将是中国自1994年以来出口首次出现负增长。
第二,致使我国出口商品的结构调整压力加大。我国出口结构性问题凸显主要涉及两类商品:一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二是资源型、高耗能型和高污染型产品。对“两高一资”出口商品的调整压力,基本符合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但劳动密集型的下调压力加大,对中国宏观经济稳定的负面影响较为突出。
第三,不利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复苏。反倾销案件增多使得中国具有竞争优势的部分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所下降,包括食品、纸制品、动物产品、鞋帽伞、木制品等。贸易保护主义的持续抬头,不仅不利于中国经济持续复苏,而且不利于整个世界经济整体复苏。
四、我国遭遇反倾销的原因
(一) 国外把反倾销作为保护本国产业的主要手段
我国入世后,根据WTO 的非歧视原则, 成员国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如许可证、配额制等非关税壁垒将逐步取消, 而反倾销措施作为WTO 制定的合法规则, 便成为成员国用来保护本国产业和限制进口的最主要举措。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出口产品种类多, 数量大, 保持对较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国家的贸易顺差, 这样我国就自然成为反倾销的主要对象之一。在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出现衰退时期,为了保护本地市场和就业,各国政府更容易屈服于本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
(二)出口产品结构不合理
近年来中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增长很快,而出口商品结构总体来看低价产品较多,本身就容易遭受反倾销。价廉物美的中国商品一旦进入国际市场,很快便能占有一席之地,从而影响相关进口国和出口国的同类工业者的利益。目前我国轻工、纺织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占很大比重, 这些产品本身就具有低成本的竞争优势, 也使得其价格偏低, 这为国外确定倾销行为提供了借口。同时, 我国主要出口商品大多与创造就业机会密切相关, 由于国外有些国家经济不景气, 失业率上升, 外国政府和工会出于保护就业的考虑, 通过反倾销来限制我国产品出口。另外, 我国出口市场过于集中, 主要是美、日、欧市场, 且增长迅速, 造成对当地市场的冲击。
(三)“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歧视待遇
国际上对中国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的分歧,导致中国在加入WTO议定书中确立了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并在入世15年后取消的承诺,这一承诺使中国面临的反倾销风险增多。按照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反倾销法的规定,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正常价格的确定一般采用所谓的替代国制度,也就是选择一个经济发展水平与该国相类似的属于市场经济体制的第三国生产的相似产品的成本或出售价格作为基础,来计算正常价值,并且同时也规定:在一个反倾销案件中,如果符合替代条件的国家不止一个,选择哪一个国家作为替代国,完全由进口国决定。显然这种规定具有很大的灵活度和不合理性。
(四)我国部分涉诉企业应诉不力
我国反倾销法律和诉讼程序的透明度低,部分企业在法律素质上有缺陷,缺乏信息,不知道如何应诉。我国企业在面对外国的反倾销指控时的应诉不力甚至无人应诉的情况多,对反倾销的误解在一定范围内也存在,甚至夸大一些国家对中国在反倾销上采取的歧视措施,把反倾销完全等同于歧视政策,在态度上采取消极抵制。由于认识不足,一些出口企业不主动配合调查。我国的行业组织和进出口商会对企业应诉支持也不够,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案件,相关信息少,语言障碍大,很多企业得不到起码的指导和帮助。
五、我国应对国外反倾销的策略
面对汹涌而来的反倾销浪潮,扯掉外国对华反倾销的“幌子”,尽快制定具体的应对策略已成为我国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我国应该加快制度调整和创新,尽快建立符合WTO规则的、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消除可能诱发他国对我国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的制度因素。同时,宜借鉴国外成熟的贸易救济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国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技术性壁垒的法律法规,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贸易救济体系,争取市场经济地位,合力应对贸易保护。另外还要积极开展政府间双边和多边贸易谈判,争取各国早日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近年来,一些国家已宣布不再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我国政府在谈判、签署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协议时,宜把不对我国实行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二)是重视和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增强企业应诉能力
我国企业必须学会在规则下竞争,并密切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积极应诉,据理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宜规范出口商的市场行为,避免授人以柄,并通过行业组织协调本行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防止出口商之间的恶性竞争,尤其是杜绝个别企业的低价倾销行为,降低国外对中国反倾销指控的几率。今年11月6日,历时近两个月的中美紧固件贸易摩擦,最终因为以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协会为代表的数十家中小企业积极应诉,取得了全面胜利。整个行业抱成一团,才是这次反倾销案胜诉的关键。
(三)平时注意保留材料,掌握规则
在反倾销案中,只有能提供可以被证明为可信的公司资料,特别是财务账,才能使企业在反倾销案中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在反倾销案件中,国内企业一般是在得知立案的时候才开始准备应对,仓促的准备往往会使企业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同时也增加了败诉的可能性。中国企业在应诉国外反倾销时,应主要从证明出口价格未低于“正常价格”着手,认真研究反倾销规则关于正常价格计算标准和比较方法的规定,多方收集数据和证据,加以精确计算和准确描述,才能增加胜诉的把握。
(四)建立和完善国际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学好用好WTO争端解决机制
今后一段时期内,如何充分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遏制对华贸易保护主义,最大程度地维护中国的自身权益,成为我国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为此,必须加强对WTO争端解决机制和程序的研究预判工作,并成立监督其他国家履行WTO义务的专门信息情报机构,合理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对其他成员方对我国实行的各种不公平的或者歧视性待遇及时提起反诉讼。
(五)转变营销观念,实施多元化国际营销战略
在商品结构上,要变“以廉取胜”为“以质取胜”。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必须转变国内“薄利多销”的营销战略, 积极推进出口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依靠科技创新增加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从长远看,要加紧体制改革,调整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层次,改善出口构成,提高出口效益。在市场结构上,要变目标市场过于集中为市场多元化。在巩固现有欧美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兴的海外市场,尤其要加强对东欧、拉美、非洲、中东等市场的开拓,以降低市场过于集中所带来的风险,并达到避免反倾销调查之效。出口的国家和地区宽,这样在一国“反倾销”而其他国家没有采取该措施时,企业就可以实行贸易转移,赢得喘息的机会。
参考文献:
[1] 曹俊,岳彩申主编.国际贸易法.[M]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309.
[2] 李圣敬,朱嘉宁著.WTO争端解决机制和反不公平贸易法律实务.[M]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42.
[3] 尤宏兵,刘卓林编著.中国应对倾销与反倾销.[M]人民出版社,2004:142.
作者简介:
荣慧,女,安徽怀远人,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08级法律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