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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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尽管我国建立相对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但腐败仍面临高发多发的严峻态势,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才是治本之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论述,对基层检察院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基层检察院只有找准当地职务犯罪预防薄弱环节和切入途径,才能发挥为生产力的提高提供有力保障作用。
  一、营造预防文化增强渗透力。习总书记谆谆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提升自我境界,坚定理想信念,保持高尚情操。他深刻指出:“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要守住底线,要像出家人天天念阿弥陀佛一样,天天念 我们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决不能滥用职权,伸手必被捉。”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想远离职务犯罪,最根本的是要树立人民观点、人民立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敬畏人民,敬畏法律,敬畏岗位。如何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敬畏之心,取决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古今中外,无论何种社会意识形态,作为国家机器的执政者,都非常重视加强对国民思想政治的教育,良好的社会风气,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能促使国家公职人员有效抵御腐化思想的侵扰。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结合查办案件,采取案例剖析、法治讲座、预防文化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党校、进行政学院等活动,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以身边典型案件释案说法方式的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活动,大力培育和创建融社会主义廉政文化、法治文化为一体的预防职务犯罪文化。
  二、推进管理创新提升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的社会,诱惑太多,围绕权力的陷阱太多。”“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项工作要继续坚持,去搞好完善、建设。”实践证明,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但这并不意味着有了健全的规章制度,各种腐败现象自然就会销声匿迹。事实证明,许多职务犯罪,特别是一些渎职侵权类职务犯罪,并不完全是因法律制度不健全造成的。法制观念淡薄,疏于或懒于落实执行规章制度,使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官僚主义盛行,这也是造成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只有建立起保障制度贯彻执行的机制,预防职务犯罪才能筑牢根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多的是围绕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开展,要通过执法办案为切入点发现案发部门的管理漏洞,通过检察建议或专题调研报告的形式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注意分析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和条件,查找带有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研究提出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法律制度建设、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能够解决深层次问题的建设性建议,持之以恒地督促和帮助案发单位堵塞管理中的漏洞,严密细致地加以完善,积极促进制度发挥其应有预防作用。
  三、加大惩戒力度增强震慑力。在实施职务犯罪时,犯罪分子都会清醒地对“犯罪成本、风险、利益”进行比较。如果实施职务犯罪的成本少、风险小、利益大、则职务犯罪就会呈现蔓延之势;反之,职务犯罪就会就大大减少。对比那些廉洁的国家和地区的反腐经验,如香港、新加坡及瑞典、德国等西欧国家,这些国家和地区因法制健全、反腐力度大,实施职务犯罪的发现率高、风险大、犯罪成本高,使许多国家公职人员不敢轻易触犯法律。当前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些高级领导干部利用当前制度中的漏洞实施职务犯罪获取的利益也令人触目惊心,有的贪污受贿多达上百、千万,甚至上亿元。在当前职务犯罪正处于多发、高发、大案要案频发时期,惩处职务犯罪又出现轻型化和非犯罪化的趋势,这将使我国现阶段预防职务犯罪面临严峻的形势。习近平指出,“我们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而更多的还是我们倾注的精神和精力。但是,一着不慎毁于一旦。不管你以前做了多少有益的工作,功罪不可相抵。如果搞不好,领导干部的岗位就真会变成高危职业”。检察机关是惩处腐败的主力军,必须始终保护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办案过程中必须坚决克服 “软骨病”,坚决排除各种干扰,加大量刑监督力度,使职务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受到法律的制裁,震慑心存侥幸的人不敢犯罪,这才能充分发挥特殊预防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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