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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学生特点和教育机制的改变,班主任或辅导员要构建一个具有高度凝聚力、战斗力的班集体,就必须换个角度看问题,转变旧的方法、方式。首先,要实现班级管理机制的转变。其次,是要改变和提高主要教育手段的质量与效用。第三,是工作重心要转移到解决学生浮躁心理上来。
关键词 自律 他律 法律 言教 浮躁
学生难教,班级难管,几乎是现时班主任及辅导员的共同心声。的确,现代的大中小学学生较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学生在知识构成、心理基础素质、生活习惯、言行方式上都有巨大的变化与差异。因此,按旧的经验和方法难以建立一个较强有力的“班集体”。怎样才能把现在那些具有较强烈的自主意识、独立倾向、性格迥异、不甘人后的学生凝聚成一个具有高度凝聚力、集体荣誉感、似铁拳般的班集体呢?笔者认为,这需要班主任教师或辅导员老师换个角度看问题,转变旧有的方法、方式。
首先,必须实现班级管理机制的转变。以往的管理制度从制订到管理都是自上而下的,过分强调外在的监管。由于时代的发展,教育理念、学生自身特点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因此,旧式的管理机制已失去了往日的风采,不具效用了。如硬性实施推行,必然导致师生对抗或学生的阳奉阴违。所以,管理机制的转变与创新是构建一个真正班集体的关键。实现这个转变与创新的具体方法方式很多,各有各的具体情况。但必须把握一个总的原则,这个总原则就是必须实现自律、他律与法律的有机统一。
自律,就是自我约束。任何人都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因此,每一位学生都有自己的荣辱观、是非观,都有做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人的基本底线。搞清自己班上学生的基本的是非观、荣辱观以及他们做人的基本底线是我们班主任或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的基本前提,更是我们利用其进行针对性教育管理的强有力的武器。孙子兵法云:攻心为上嘛。所以说,充分利用学生本身具有的思想品质基础来建立学生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自律机制,从而实现学生由个体转化为群体的分子。自觉服从集体,服务于集体。只有每位学生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学生个人的行为才能转化为集体的行为,学生自发的行为才能转化为自觉的行动。
他律,就是外在约束。“利益总是刻骨铭心的”。由于学生成长的因素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在利益的诱惑下,必定有些学生为小利而忘大义,为私而忘公。因此,自律不是万能的,他律是必不可少的。但以往的班规班约往往是班主任或辅导员自上而下、一厢情愿的情况下制定的。由于现在的学生在知识构,心理需求、个性发展上发生了巨变。这种旧式的班规条约已不切合学生的实际,导致流于形式。因为“法不责众”嘛。一个好的行之有效的班规必须反映学生的心理预期与需要。应是自下而上的民主集中的产物。只有是学生自身的要求,学生才有实施、遵守的自觉性;只有来自班干部自己的呼声,班干部才能发挥执行它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只有建立一个长效的他律机制并充分发挥它的激励约束作用,才能聚散成块,才能捏沙成团。
法律,就是刚性约束。法律是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首先,班主任或辅导员的教育管理行为要合法,做到依法施教,依法管理。其次,是要加强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教育,帮助其明确违规违纪与违法犯罪的内在联系,小错不断就必然铸成大错,量变必然会导致质变。要努力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把学生的自我行为置于法律监督之下。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警示与震摄作用,以形成必要的心理阻吓。总之,只有建立自律、他律与法律有机统一的管理机制,才能运用多种手段引导与规范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才能聚散成团,化自发为自觉,构建一个具有战斗力的班集体。
其次,是要改变和提高我们主要的教育手段的质量与效用。即努力提高言教的质量与效用。言教是班主任教育人、塑造人、提升人的最主要手段与方式。这就要求每一位班主任或辅导员去努力提高自己“说”的水平。怎样才能提高“说”的水平呢?我认为至少要把握三个方面,就是要在理上说,在点上说,在心上说。
在理上说,就是你说的话要有理论性,能够紧密结合学生个人、班级、学校乃至于整个国家的实际情况,能够以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而不是道理讲不清,说不透,道不明,讲套话,而是要学会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深奥的道理讲的浅显易懂,把抽象的道理讲得具体实在,把枯燥的道理讲得生动活泼。只有如此,你才能牢牢把握说理的主动权。
在点上说,就是你说的话要有针对性,要说在点子上,说在要害处。这就要求我们班主任平时要有“三心”。一是要知心,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二是要有诚心,要切实地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心理上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急学生所急,解学生之所难。三是要交心,与学生要以诚相待、真挚交流,要敢于放下师道尊严的架子,倾身相交。实践证明,说理说不到点子上,就如隔靴搔痒,讲不出效果来,甚至让人厌烦。
在心上说,就是说理要有艺术性,要讲到学生的心坎上去,使学生听之入耳人心。只有说到心上去,才能使学生的心灵得到触动,才能使学生精神得到净化,思想得到升华,才能让学生主动地把遇到的问题坦诚地告诉你,使问题及时得到化解,才能让学生心悦诚服地承认自己的缺点与错误。并真心改正,才能真诚地视集体为自己,视自己为集体,诚心实意的为集体增光添彩。
第三,是必须把构建班集体的工作重心转移到解决学生、班干部的浮躁心理上。由于教育理念、教育方式、学生个性、家庭环境、社会物质利诱的影响,现在的学生充满了毛躁的情绪、浮躁的心理。因此,浮躁是我们构建“班集体”的大敌。及时解决班干部、学生群众的浮躁情绪与心理,是我们班主任或辅导员的重要的长期的工作。班干部是我们班主任或辅导员创建“班集体”的得力助手。他们存在浮躁之气,必然影响班集体的各项工作的实施与效果。带着浮躁干工作,必然导致工作要么力度过大,则过犹不及,要么力度过小,则不到火候;要么过慢,则贻误战机,要么过快,则欲速而不达,甚至物极必反。学生群众普遍浮躁,则易造成学生要么自视过度,好高骛远,老虎屁股摸不得,要么欲望太强,私心过重,导致干出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事情来。因此,班主任或辅导员必须把工作重心放在解决学生浮躁心理上来,采取有效的措施帮助班干部克服浮躁,培养他们工作的细心、耐心、恒心,须知“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帮助学生群众正确对待各种诱惑和克服各种缺点,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工作作起,从基础做起,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只有解决学生、干部的浮躁心理,才能使工作得以展开,才能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化解班干部与学生群眾之间的矛盾,才能把全班的思想行动统一起来,形成一个和谐的具有高度凝聚力、战斗力的班集体,才能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实现我们的教育理想与教育目的。
关键词 自律 他律 法律 言教 浮躁
学生难教,班级难管,几乎是现时班主任及辅导员的共同心声。的确,现代的大中小学学生较20世纪90年代以前的学生在知识构成、心理基础素质、生活习惯、言行方式上都有巨大的变化与差异。因此,按旧的经验和方法难以建立一个较强有力的“班集体”。怎样才能把现在那些具有较强烈的自主意识、独立倾向、性格迥异、不甘人后的学生凝聚成一个具有高度凝聚力、集体荣誉感、似铁拳般的班集体呢?笔者认为,这需要班主任教师或辅导员老师换个角度看问题,转变旧有的方法、方式。
首先,必须实现班级管理机制的转变。以往的管理制度从制订到管理都是自上而下的,过分强调外在的监管。由于时代的发展,教育理念、学生自身特点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因此,旧式的管理机制已失去了往日的风采,不具效用了。如硬性实施推行,必然导致师生对抗或学生的阳奉阴违。所以,管理机制的转变与创新是构建一个真正班集体的关键。实现这个转变与创新的具体方法方式很多,各有各的具体情况。但必须把握一个总的原则,这个总原则就是必须实现自律、他律与法律的有机统一。
自律,就是自我约束。任何人都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因此,每一位学生都有自己的荣辱观、是非观,都有做为一个正常的社会人的基本底线。搞清自己班上学生的基本的是非观、荣辱观以及他们做人的基本底线是我们班主任或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的基本前提,更是我们利用其进行针对性教育管理的强有力的武器。孙子兵法云:攻心为上嘛。所以说,充分利用学生本身具有的思想品质基础来建立学生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自律机制,从而实现学生由个体转化为群体的分子。自觉服从集体,服务于集体。只有每位学生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学生个人的行为才能转化为集体的行为,学生自发的行为才能转化为自觉的行动。
他律,就是外在约束。“利益总是刻骨铭心的”。由于学生成长的因素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在利益的诱惑下,必定有些学生为小利而忘大义,为私而忘公。因此,自律不是万能的,他律是必不可少的。但以往的班规班约往往是班主任或辅导员自上而下、一厢情愿的情况下制定的。由于现在的学生在知识构,心理需求、个性发展上发生了巨变。这种旧式的班规条约已不切合学生的实际,导致流于形式。因为“法不责众”嘛。一个好的行之有效的班规必须反映学生的心理预期与需要。应是自下而上的民主集中的产物。只有是学生自身的要求,学生才有实施、遵守的自觉性;只有来自班干部自己的呼声,班干部才能发挥执行它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只有建立一个长效的他律机制并充分发挥它的激励约束作用,才能聚散成块,才能捏沙成团。
法律,就是刚性约束。法律是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首先,班主任或辅导员的教育管理行为要合法,做到依法施教,依法管理。其次,是要加强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教育,帮助其明确违规违纪与违法犯罪的内在联系,小错不断就必然铸成大错,量变必然会导致质变。要努力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把学生的自我行为置于法律监督之下。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警示与震摄作用,以形成必要的心理阻吓。总之,只有建立自律、他律与法律有机统一的管理机制,才能运用多种手段引导与规范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才能聚散成团,化自发为自觉,构建一个具有战斗力的班集体。
其次,是要改变和提高我们主要的教育手段的质量与效用。即努力提高言教的质量与效用。言教是班主任教育人、塑造人、提升人的最主要手段与方式。这就要求每一位班主任或辅导员去努力提高自己“说”的水平。怎样才能提高“说”的水平呢?我认为至少要把握三个方面,就是要在理上说,在点上说,在心上说。
在理上说,就是你说的话要有理论性,能够紧密结合学生个人、班级、学校乃至于整个国家的实际情况,能够以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而不是道理讲不清,说不透,道不明,讲套话,而是要学会用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深奥的道理讲的浅显易懂,把抽象的道理讲得具体实在,把枯燥的道理讲得生动活泼。只有如此,你才能牢牢把握说理的主动权。
在点上说,就是你说的话要有针对性,要说在点子上,说在要害处。这就要求我们班主任平时要有“三心”。一是要知心,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二是要有诚心,要切实地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上、心理上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急学生所急,解学生之所难。三是要交心,与学生要以诚相待、真挚交流,要敢于放下师道尊严的架子,倾身相交。实践证明,说理说不到点子上,就如隔靴搔痒,讲不出效果来,甚至让人厌烦。
在心上说,就是说理要有艺术性,要讲到学生的心坎上去,使学生听之入耳人心。只有说到心上去,才能使学生的心灵得到触动,才能使学生精神得到净化,思想得到升华,才能让学生主动地把遇到的问题坦诚地告诉你,使问题及时得到化解,才能让学生心悦诚服地承认自己的缺点与错误。并真心改正,才能真诚地视集体为自己,视自己为集体,诚心实意的为集体增光添彩。
第三,是必须把构建班集体的工作重心转移到解决学生、班干部的浮躁心理上。由于教育理念、教育方式、学生个性、家庭环境、社会物质利诱的影响,现在的学生充满了毛躁的情绪、浮躁的心理。因此,浮躁是我们构建“班集体”的大敌。及时解决班干部、学生群众的浮躁情绪与心理,是我们班主任或辅导员的重要的长期的工作。班干部是我们班主任或辅导员创建“班集体”的得力助手。他们存在浮躁之气,必然影响班集体的各项工作的实施与效果。带着浮躁干工作,必然导致工作要么力度过大,则过犹不及,要么力度过小,则不到火候;要么过慢,则贻误战机,要么过快,则欲速而不达,甚至物极必反。学生群众普遍浮躁,则易造成学生要么自视过度,好高骛远,老虎屁股摸不得,要么欲望太强,私心过重,导致干出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的事情来。因此,班主任或辅导员必须把工作重心放在解决学生浮躁心理上来,采取有效的措施帮助班干部克服浮躁,培养他们工作的细心、耐心、恒心,须知“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帮助学生群众正确对待各种诱惑和克服各种缺点,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工作作起,从基础做起,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只有解决学生、干部的浮躁心理,才能使工作得以展开,才能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化解班干部与学生群眾之间的矛盾,才能把全班的思想行动统一起来,形成一个和谐的具有高度凝聚力、战斗力的班集体,才能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实现我们的教育理想与教育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