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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家性质,理解人民民主专政是理解《政治生活》其他教学内容的关键。这一框内容离学生生活较远,理论性也较强,对于实现其教学目标,特别是情感目标带来挑战。在教学实践中,如果教师以三国时代的奸臣董卓的狂言“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为线索,将这一框的内容串联起来进行教学,既能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也能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国家性质的根本性作用,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关键词:人民民主专政;制约权力;合法性来源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家性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决定着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决定着我国一系列国家政治制度的构建。因此,理解人民民主专政是理解《政治生活》其他教学内容的关键。这一框内容从知识层面看没有什么困难,但要实现这一框的情感目标却有相当的难度。笔者在课后与学生的交流中,发现不少学生并没有真正理解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及根本性意义。同时,这一框内容远离学生生活,学生学习兴趣也不大。对此,教师应另辟蹊径。
董卓是东汉末年的权臣,为人残忍嗜杀,还留下一句无耻狂言:“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在课堂教学中,笔者以董卓的这句无耻狂言为线索,将这一框的知识点串联起来,让学生既增强了学习兴趣,也更好地理解了我国国家性质的根本性作用。
一、揭示董卓狂言的制度语境
对“人民民主专政”进行教学,首先要让学生理解国家性质即国体的实质和地位。笔者在进行这一框内容教学的时候,向学生呈现了两则材料。
材料一:董卓被关东十八路诸侯联军击败后,他听从部将李儒的建议,决定迁都长安以避锋芒,司徒荀爽劝谏道:“丞相若欲迁都,百姓骚动不宁矣!”董卓大怒道:“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 [1]
材料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他强调:“为政之道,民生为本。我们要念之再三、铭之肺腑,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
在学生阅读了上述材料之后,笔者抛出一个问题:“为什么董卓与李克强总理对‘小民’的态度截然对立?”学生很容易回答道,董卓是封建王朝的掌权者,独断专行,因此根本不把“小民”放在眼里。李克强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总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他敬畏“小民”。
对于学生的回答,笔者予以肯定,并进行了补充:“同学们刚才提到了社会制度的问题,这就涉及到了国家性质。国家性质就是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它的实质就是国家属于谁,国家属于谁就意味着国家为谁服务。因此,国家性质是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对政治生活起决定作用。”为了让学生进一步理解国家性质的地位,笔者继续阐述:“在封建王朝时代,国家属于地主阶级,国家权力集中在地主阶级的代理人君主(偶尔会转移至权臣)手中,这就意味着全国的一切人力、物力资源全归君主支配,‘小民’作为人力资源在本质上只是工具,君主需要时就利用一下,不需要的时候‘小民’就可以被‘随意处理’。既然天下(国家)属于君主而不属于‘小民’,那么‘小民’的身家性命自然不会被考虑,这似乎是一条万古不易的铁律。”为了论证这一观点,笔者向学生列举了秦始皇可以任意征发百万民夫为自己修阿房宫和骊山陵墓;路易十五敢叫嚣“我死之后,哪管它洪水滔天”等案例。在笔者的解析下,学生意识到,封建王朝的“小民”如同草芥,实在是当时的国家性质决定。而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李克强等领导人只是受人民之托在一定时期掌握国家权力,因此他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可见,材料一和材料二所展示的表面上是价值判断的不同,背后却是国家性质的对立。
二、从董卓狂言拷问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来源
通过上面分析,教师引导学生得出一个结论:从某种意义上说,“小民”的地位折射出一个国家的国家性质。董卓视“小民”如无物,而李克强总理敬畏“小民”主要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然后笔者话锋一转,请学生思考:“难道董卓真的不知道‘小民’的重要性?与他同时代的刘备尚且知道‘举大事者必以人为本’。作为太师、丞相的董卓岂会没有这点见识?我们仔细阅读《三国演义》,会发现董卓其实也明白这一道理。他在特定环境下也高喊‘万民、生灵、顺人’等口号,可是他为什么敢怒喝‘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学生难以回答,笔者对此进行了解释:这一现象涉及到了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来源问题。
一个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来源是由该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董卓说出“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这句话虽然在当时也被认为不妥,但并非大逆不道。因为封建王朝属于君主,它的合法性来源与“小民”毫无关系。为了让学生加深理解,笔者向学生介绍了史书记载的某些帝王出生时天有异象的情节,向学生指出:封建统治者努力寻求自己政权的合法性,天有异象无非是从君权神授的角度来论证而已,如刘邦虚构自己是蛟龙与其母交配而生,暗示自己是受命于天的真龙天子,以增强汉朝的合法性。此外,封建统治者还会从血统的角度来论证自己所作所为的合法性,如刘备在追求帝业的过程中要以皇叔的面目示人,以彰显蜀汉政权的正统地位等等。上述把戏都是封建统治者玩弄所谓程序正义,谁都知道这是皇帝的新衣,但是谁都不敢说破[2]。董卓虽然不是皇帝,但是他毕竟以皇帝的名义掌握和行使权力,因此他的权力来源符合当时的程序正义。既然“小民”的委托和授权不是掌权者权力的合法性来源,那么“小民”对董卓就无可奈何,而董卓对“小民”则有生杀予夺的权力,他就敢宣称“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
笔者继续引导学生认识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合法性来源。新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那么它的合法性必然系于人民的同意。为了加深学生的理解,笔者对学生分析了新中国的成立和延续。从新中国的成立看,虽然新中国的诞生经历了惨烈的战争,但是国共内战却是中国人民进行的一种特殊选择,战争的结局是人民选择的结果。从新中国的延续看,它的一切国家制度由人民的认同而构建;一切国家机关以及主要领导人都经过人民的委托和授权而产生,都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李克强总理要强调“有权不可任性”“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 三、从董卓狂言谈人民民主的重要性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拥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事务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这正是新中国属于人民的题中之义。随着民主、共和理念深入人心,现在很少有官员敢公然发表“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之类的言论。但是嘴上不说并不意味着行动上就一定不做。笔者对此向学生解释:因为国家权力总是由人来行使,而人性的弱点决定了掌权者易滥用权力,损害“小民”。还需要指出的是,在现代社会,滥用权力已不仅仅是像董卓那样出于罪恶的目的,还有不少是为了崇高的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道德优势,但是这也会损害“小民”。笔者请学生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固然反对少数人凌驾社会之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但是我们是不是可以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去侵犯少数人的利益?学生们表示不赞同,还有学生指出:如果允许这种行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董卓眼里可以任意牺牲的“小民”。学生由此意识到发展人民民主,制约权力的重要性。
我国的人民民主是新型民主,人民民主之所以能够保护我们这些“小民”,首先在于它具有广泛性,因为人民民主的广泛性,我国才能在全社会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保证一切制度、法律法规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因为人民民主的广泛性,我国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才会去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国家机关更具权威和公信力。笔者又问学生:如果广泛的民主权利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它能保护我们这些“小民”吗?学生认为民主权利必须实施,必须具有真实性。这种真实性意味着民主权利成为“小民”的“护身符”。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祖国历经沧桑而屹立不倒,正是因为人民民主根植于人民之中,真真实实地维护了人民的利益,因此,它增强了人民对国家的认同感。最后笔者总结:每一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3]。为了保护这一不可侵犯性,必须发展人民民主,可见,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使强者(国家权力)奉行正义,让弱者(公民)感到安全,这样“小民”才不再作为“工具”而被奴役,而是作为“目的”而受到尊重!
四、结语
“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这一遗臭万年的“名言”暴露出一个当权者残暴不仁的本性。那么,究竟是什么激发和纵容了董卓的残暴本性?是封建王朝的国家性质和封建王朝的政权合法性来源。但是我们从深层去思考,其实每一个人的人性之中都有类似董卓般的恶的一面,不管是谁,如果掌握了无限的权力都极有可能滥用权力,祸害“小民”。为此,我们要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发展人民民主以制约权力。在课堂教学中,笔者挖掘“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背后所体现的政治学原理,摆事实、讲道理,使学生意识到人民民主专政的地位和重要性,很好地达成了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1]罗贯中.三国演义[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30.
[2]皇甫欣平.政权的合法性系于民心向背[J].炎黄春秋,2015年(12):23-26.
[3]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编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3.
关键词:人民民主专政;制约权力;合法性来源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家性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决定着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决定着我国一系列国家政治制度的构建。因此,理解人民民主专政是理解《政治生活》其他教学内容的关键。这一框内容从知识层面看没有什么困难,但要实现这一框的情感目标却有相当的难度。笔者在课后与学生的交流中,发现不少学生并没有真正理解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及根本性意义。同时,这一框内容远离学生生活,学生学习兴趣也不大。对此,教师应另辟蹊径。
董卓是东汉末年的权臣,为人残忍嗜杀,还留下一句无耻狂言:“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在课堂教学中,笔者以董卓的这句无耻狂言为线索,将这一框的知识点串联起来,让学生既增强了学习兴趣,也更好地理解了我国国家性质的根本性作用。
一、揭示董卓狂言的制度语境
对“人民民主专政”进行教学,首先要让学生理解国家性质即国体的实质和地位。笔者在进行这一框内容教学的时候,向学生呈现了两则材料。
材料一:董卓被关东十八路诸侯联军击败后,他听从部将李儒的建议,决定迁都长安以避锋芒,司徒荀爽劝谏道:“丞相若欲迁都,百姓骚动不宁矣!”董卓大怒道:“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 [1]
材料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他强调:“为政之道,民生为本。我们要念之再三、铭之肺腑,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
在学生阅读了上述材料之后,笔者抛出一个问题:“为什么董卓与李克强总理对‘小民’的态度截然对立?”学生很容易回答道,董卓是封建王朝的掌权者,独断专行,因此根本不把“小民”放在眼里。李克强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总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他敬畏“小民”。
对于学生的回答,笔者予以肯定,并进行了补充:“同学们刚才提到了社会制度的问题,这就涉及到了国家性质。国家性质就是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它的实质就是国家属于谁,国家属于谁就意味着国家为谁服务。因此,国家性质是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对政治生活起决定作用。”为了让学生进一步理解国家性质的地位,笔者继续阐述:“在封建王朝时代,国家属于地主阶级,国家权力集中在地主阶级的代理人君主(偶尔会转移至权臣)手中,这就意味着全国的一切人力、物力资源全归君主支配,‘小民’作为人力资源在本质上只是工具,君主需要时就利用一下,不需要的时候‘小民’就可以被‘随意处理’。既然天下(国家)属于君主而不属于‘小民’,那么‘小民’的身家性命自然不会被考虑,这似乎是一条万古不易的铁律。”为了论证这一观点,笔者向学生列举了秦始皇可以任意征发百万民夫为自己修阿房宫和骊山陵墓;路易十五敢叫嚣“我死之后,哪管它洪水滔天”等案例。在笔者的解析下,学生意识到,封建王朝的“小民”如同草芥,实在是当时的国家性质决定。而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李克强等领导人只是受人民之托在一定时期掌握国家权力,因此他必须努力为人民服务。可见,材料一和材料二所展示的表面上是价值判断的不同,背后却是国家性质的对立。
二、从董卓狂言拷问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来源
通过上面分析,教师引导学生得出一个结论:从某种意义上说,“小民”的地位折射出一个国家的国家性质。董卓视“小民”如无物,而李克强总理敬畏“小民”主要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然后笔者话锋一转,请学生思考:“难道董卓真的不知道‘小民’的重要性?与他同时代的刘备尚且知道‘举大事者必以人为本’。作为太师、丞相的董卓岂会没有这点见识?我们仔细阅读《三国演义》,会发现董卓其实也明白这一道理。他在特定环境下也高喊‘万民、生灵、顺人’等口号,可是他为什么敢怒喝‘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学生难以回答,笔者对此进行了解释:这一现象涉及到了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来源问题。
一个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来源是由该国的国家性质决定的。董卓说出“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这句话虽然在当时也被认为不妥,但并非大逆不道。因为封建王朝属于君主,它的合法性来源与“小民”毫无关系。为了让学生加深理解,笔者向学生介绍了史书记载的某些帝王出生时天有异象的情节,向学生指出:封建统治者努力寻求自己政权的合法性,天有异象无非是从君权神授的角度来论证而已,如刘邦虚构自己是蛟龙与其母交配而生,暗示自己是受命于天的真龙天子,以增强汉朝的合法性。此外,封建统治者还会从血统的角度来论证自己所作所为的合法性,如刘备在追求帝业的过程中要以皇叔的面目示人,以彰显蜀汉政权的正统地位等等。上述把戏都是封建统治者玩弄所谓程序正义,谁都知道这是皇帝的新衣,但是谁都不敢说破[2]。董卓虽然不是皇帝,但是他毕竟以皇帝的名义掌握和行使权力,因此他的权力来源符合当时的程序正义。既然“小民”的委托和授权不是掌权者权力的合法性来源,那么“小民”对董卓就无可奈何,而董卓对“小民”则有生杀予夺的权力,他就敢宣称“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
笔者继续引导学生认识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合法性来源。新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那么它的合法性必然系于人民的同意。为了加深学生的理解,笔者对学生分析了新中国的成立和延续。从新中国的成立看,虽然新中国的诞生经历了惨烈的战争,但是国共内战却是中国人民进行的一种特殊选择,战争的结局是人民选择的结果。从新中国的延续看,它的一切国家制度由人民的认同而构建;一切国家机关以及主要领导人都经过人民的委托和授权而产生,都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因此,李克强总理要强调“有权不可任性”“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 三、从董卓狂言谈人民民主的重要性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拥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事务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这正是新中国属于人民的题中之义。随着民主、共和理念深入人心,现在很少有官员敢公然发表“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之类的言论。但是嘴上不说并不意味着行动上就一定不做。笔者对此向学生解释:因为国家权力总是由人来行使,而人性的弱点决定了掌权者易滥用权力,损害“小民”。还需要指出的是,在现代社会,滥用权力已不仅仅是像董卓那样出于罪恶的目的,还有不少是为了崇高的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道德优势,但是这也会损害“小民”。笔者请学生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固然反对少数人凌驾社会之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但是我们是不是可以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去侵犯少数人的利益?学生们表示不赞同,还有学生指出:如果允许这种行为,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董卓眼里可以任意牺牲的“小民”。学生由此意识到发展人民民主,制约权力的重要性。
我国的人民民主是新型民主,人民民主之所以能够保护我们这些“小民”,首先在于它具有广泛性,因为人民民主的广泛性,我国才能在全社会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保证一切制度、法律法规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因为人民民主的广泛性,我国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才会去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国家机关更具权威和公信力。笔者又问学生:如果广泛的民主权利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它能保护我们这些“小民”吗?学生认为民主权利必须实施,必须具有真实性。这种真实性意味着民主权利成为“小民”的“护身符”。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祖国历经沧桑而屹立不倒,正是因为人民民主根植于人民之中,真真实实地维护了人民的利益,因此,它增强了人民对国家的认同感。最后笔者总结:每一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3]。为了保护这一不可侵犯性,必须发展人民民主,可见,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使强者(国家权力)奉行正义,让弱者(公民)感到安全,这样“小民”才不再作为“工具”而被奴役,而是作为“目的”而受到尊重!
四、结语
“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这一遗臭万年的“名言”暴露出一个当权者残暴不仁的本性。那么,究竟是什么激发和纵容了董卓的残暴本性?是封建王朝的国家性质和封建王朝的政权合法性来源。但是我们从深层去思考,其实每一个人的人性之中都有类似董卓般的恶的一面,不管是谁,如果掌握了无限的权力都极有可能滥用权力,祸害“小民”。为此,我们要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发展人民民主以制约权力。在课堂教学中,笔者挖掘“吾为天下计,岂惜小民哉”背后所体现的政治学原理,摆事实、讲道理,使学生意识到人民民主专政的地位和重要性,很好地达成了教学目标。
参考文献:
[1]罗贯中.三国演义[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30.
[2]皇甫欣平.政权的合法性系于民心向背[J].炎黄春秋,2015年(12):23-26.
[3]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编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