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检校官制度出现于北周,隋唐时期进一步发展。宋承李唐成制,实行假借官资的检校官制度,并制订十九阶检校官的阶等名号,用以表示官员地位之尊崇和升迁之资。自元丰改制及政和改革后,检校官阶等及除授对象明显减少,使这一制度在实施700余年后,进入了一个消亡、寝废的阶段,并随着南宋政权的灭亡而基本被废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