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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础教育新课程标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的今天,许多中小学音乐教师在新课标的理论指导下,积极地对教材进行深入解读和扩展延伸,着手对教材进行创造性的开发和利用,做了大量有意义的尝试。许多音乐教师基于新课标的课堂教学的确很成功,完成了预定的教学目标。但是,在自己和同学科老师的教学实践中,笔者也发现一些片面理解新课标,脱离音乐学科的特点和学情,一味强调新颖和超越的严重偏离。带有这些不良倾向的课堂教学,违背了课程实施的亲历性、自主性、协同性、整合性的基本原则,势必会影响教学效果,影响新课标的真正有效地实施。这些发生在自己和同行们的日常教学中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为了及时矫正这些曲解新课标甚至是与新课标背道而驰的教学行为,笔者把平时观察和了解到的甚至是自己身上存在的一些教学偏离陈述出来,与广大同行商榷。
一、第一种偏离,是在教学过程中,有些教师片面重视学生的主体作用,而忽视了教师作为音乐课堂的设计者与开发者的引导作用
现代教学观念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培养与发展学生的认知能力,着力塑造学生的个性与人格,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还没有来得及处理和转换时,不能够忽视教师的主体作用。教师的“释疑,解惑”的作用不可低估,即教师在学生质疑和探究活动中的引导作用不容忽视。我在观摩小学三年级一节音乐课时,教师在两次进行节奏型训练之后,学生对复杂的节奏型和强弱规律似懂非懂,急切的想在老师的带领下集体练习,特别想知道“为什么打出的节奏不好听”,老师却又开始让学生进行节奏型的二度创编。表面上看,这样做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师生共创了和谐、互动的教学气氛,事实上,学生对知识点并没有牢固掌握,课堂实际的教学效果并不理想。
二、第二种偏离,是一些教师在歌唱教学中,片面强调实现情感价值目标,而忽视了歌唱能力和歌唱技巧的培养
歌唱教学是培养学生音乐兴趣与音乐表现力有效的手段,指导学生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是唱歌教学的基本要求。目前,有的教师在歌唱教学中片面注重学生在歌唱中实现了什么情感价值目标,而忽视培养学生良好的歌唱习惯。这些教师在教学中,很多学生能够领会歌曲所表达的情感,从中感悟到人生的道理,但是,能够声情并茂的准确而又完整演唱歌曲的学生并不多,甚至一些学生学了几年音乐,连一首完整的歌曲都不会唱。音乐教师要认真分析学生的群体特点和不同层次的学生需求,以及学生的个体差异,大胆的鼓励学生,多肯定、多投射一些赞扬的目光,激发学生的歌唱兴趣,扎扎实实地培养学生的歌唱能力和技巧,使学生既乐于参加各种演唱活动,又能尽最大努力把歌曲唱好唱准。
三、第三种偏离,是在课堂教学中,有些教师一味模仿其他教师的教学行为,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教学风格,缺少符合实际的教学方法
教师尝试多种创新教学方法,善于向在教学创新上卓有成效的教师学习,这本来是值得大力提倡的。但是,教学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一味的模仿而不加以吸收消化,不考虑自己学生的实际学情,就难以形成具有鲜明个性化的教学风格和方法。现在,有许多高质量的音乐观摩课供我们广大音乐教师学习借鉴,但“教学有法,但无定法”,音乐教师要根据自身的知识素养、教学能力和所教授学生的实际情况,考虑选择什么样的教学策略来完成教学目标。我在教唱浙江民歌《采茶舞曲》一课时,用自身方言优势原汁原味的演唱导入新课,伴随着优美动听的旋律,我还拉着几个女生跳起了采茶舞,在舞蹈和歌声中我简介了歌曲的旋律特点,结合几名女同学优美的舞蹈,使课堂气氛很快达到高潮,同学们也很快学会了这首歌曲。这节课运用了新课程理论,尝试了个性化的教学方法和风格,使学生在课堂上耳目一新,学习情绪非常高涨。很多学生说他们仿佛来到了优美的江南,看到如诗如画的茶山风光和乐观幽默的江浙风情等一系列场景,学生们纷纷表示他们喜欢上这样的音乐课
四、第四种偏离,是一些教师在音乐欣赏课中,片面强调课堂的“热闹”,而忽视了学生的“放松”聆听
一些音乐教师让学生带着过多的问题去聆听、体会、感悟音乐作品,有的教师在一节课中呈现了数量和种类过多的教学手段,如诗歌朗诵、故事、视频等。这样的教学固然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学生感受和领会了音乐要素,却忽视了《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的“音乐教学过程应是完整地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音乐欣赏课中,应该让学生身心在安静、“放松”的状态下去欣赏,将所有问题后移到听音乐作品之后。其实,学生在“放松”的状态下,对音乐形象的整体感受更深,内在的积极因素调动得更充分,音乐鉴赏能力和审美能力提高得更快。
五、第五种偏离,是一些教师在进行课堂活动时,过于强调改革单一的程序化的教学模式,过于强调课堂教学设计中的“活”,而忽视在单项活动中把握明快的教学节奏
音乐课堂教学有自身的学科特点,一开始自主活动,学生热情高涨、积极踊跃,教师要合理安排好每次自主活动的节奏和时间,不能拖拉。每次活动应是递进式,让学生的求知欲望在既紧张又快乐的气氛中得到满足。例如,在教授器乐时,只要有大部分学生能够理解演奏,就可以开始课堂交流。通过个别表演、小组竞赛、师生合作交流等形式,使教学节奏明快,教学时间安排合理,使学生始终处于兴奋状态,便于学生接受每个知识点。
总之,《音乐课程标准》实施以后,音乐教育观念、内容、方法和评价体系都有了新的变化,音乐教师应该正确理解新课标,而不能曲解新课标,不能片面强调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音乐教师只要经常性地坚持由浅如深、由低到高、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只要抓住备课和教材的最佳结合点,抓住自己的实际教学情况和音乐学科的特点,就能扎实有效的上好高质量的音乐课。
(作者单位:广东省珠海市第十中学)
一、第一种偏离,是在教学过程中,有些教师片面重视学生的主体作用,而忽视了教师作为音乐课堂的设计者与开发者的引导作用
现代教学观念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培养与发展学生的认知能力,着力塑造学生的个性与人格,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学生已有的知识经验还没有来得及处理和转换时,不能够忽视教师的主体作用。教师的“释疑,解惑”的作用不可低估,即教师在学生质疑和探究活动中的引导作用不容忽视。我在观摩小学三年级一节音乐课时,教师在两次进行节奏型训练之后,学生对复杂的节奏型和强弱规律似懂非懂,急切的想在老师的带领下集体练习,特别想知道“为什么打出的节奏不好听”,老师却又开始让学生进行节奏型的二度创编。表面上看,这样做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师生共创了和谐、互动的教学气氛,事实上,学生对知识点并没有牢固掌握,课堂实际的教学效果并不理想。
二、第二种偏离,是一些教师在歌唱教学中,片面强调实现情感价值目标,而忽视了歌唱能力和歌唱技巧的培养
歌唱教学是培养学生音乐兴趣与音乐表现力有效的手段,指导学生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合唱,是唱歌教学的基本要求。目前,有的教师在歌唱教学中片面注重学生在歌唱中实现了什么情感价值目标,而忽视培养学生良好的歌唱习惯。这些教师在教学中,很多学生能够领会歌曲所表达的情感,从中感悟到人生的道理,但是,能够声情并茂的准确而又完整演唱歌曲的学生并不多,甚至一些学生学了几年音乐,连一首完整的歌曲都不会唱。音乐教师要认真分析学生的群体特点和不同层次的学生需求,以及学生的个体差异,大胆的鼓励学生,多肯定、多投射一些赞扬的目光,激发学生的歌唱兴趣,扎扎实实地培养学生的歌唱能力和技巧,使学生既乐于参加各种演唱活动,又能尽最大努力把歌曲唱好唱准。
三、第三种偏离,是在课堂教学中,有些教师一味模仿其他教师的教学行为,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教学风格,缺少符合实际的教学方法
教师尝试多种创新教学方法,善于向在教学创新上卓有成效的教师学习,这本来是值得大力提倡的。但是,教学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一味的模仿而不加以吸收消化,不考虑自己学生的实际学情,就难以形成具有鲜明个性化的教学风格和方法。现在,有许多高质量的音乐观摩课供我们广大音乐教师学习借鉴,但“教学有法,但无定法”,音乐教师要根据自身的知识素养、教学能力和所教授学生的实际情况,考虑选择什么样的教学策略来完成教学目标。我在教唱浙江民歌《采茶舞曲》一课时,用自身方言优势原汁原味的演唱导入新课,伴随着优美动听的旋律,我还拉着几个女生跳起了采茶舞,在舞蹈和歌声中我简介了歌曲的旋律特点,结合几名女同学优美的舞蹈,使课堂气氛很快达到高潮,同学们也很快学会了这首歌曲。这节课运用了新课程理论,尝试了个性化的教学方法和风格,使学生在课堂上耳目一新,学习情绪非常高涨。很多学生说他们仿佛来到了优美的江南,看到如诗如画的茶山风光和乐观幽默的江浙风情等一系列场景,学生们纷纷表示他们喜欢上这样的音乐课
四、第四种偏离,是一些教师在音乐欣赏课中,片面强调课堂的“热闹”,而忽视了学生的“放松”聆听
一些音乐教师让学生带着过多的问题去聆听、体会、感悟音乐作品,有的教师在一节课中呈现了数量和种类过多的教学手段,如诗歌朗诵、故事、视频等。这样的教学固然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学生感受和领会了音乐要素,却忽视了《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的“音乐教学过程应是完整地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音乐欣赏课中,应该让学生身心在安静、“放松”的状态下去欣赏,将所有问题后移到听音乐作品之后。其实,学生在“放松”的状态下,对音乐形象的整体感受更深,内在的积极因素调动得更充分,音乐鉴赏能力和审美能力提高得更快。
五、第五种偏离,是一些教师在进行课堂活动时,过于强调改革单一的程序化的教学模式,过于强调课堂教学设计中的“活”,而忽视在单项活动中把握明快的教学节奏
音乐课堂教学有自身的学科特点,一开始自主活动,学生热情高涨、积极踊跃,教师要合理安排好每次自主活动的节奏和时间,不能拖拉。每次活动应是递进式,让学生的求知欲望在既紧张又快乐的气氛中得到满足。例如,在教授器乐时,只要有大部分学生能够理解演奏,就可以开始课堂交流。通过个别表演、小组竞赛、师生合作交流等形式,使教学节奏明快,教学时间安排合理,使学生始终处于兴奋状态,便于学生接受每个知识点。
总之,《音乐课程标准》实施以后,音乐教育观念、内容、方法和评价体系都有了新的变化,音乐教师应该正确理解新课标,而不能曲解新课标,不能片面强调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音乐教师只要经常性地坚持由浅如深、由低到高、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只要抓住备课和教材的最佳结合点,抓住自己的实际教学情况和音乐学科的特点,就能扎实有效的上好高质量的音乐课。
(作者单位:广东省珠海市第十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