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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主体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在2009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是行政机关制订的有关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与保护的程序性规定,对于规范驰名商标行政认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拟结合《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工商总局制订的关于驰名商标的部门规章,对目前行政认定驰名商标工作做一介绍与简单分析,并对有关制度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