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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山东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到2017年年底,山东省依法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84%以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60%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6%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2%以上;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基本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