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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1日)沪交行规[2019]5号各有关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水路运输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已经2019年11月29日第15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止.《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水路运输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沪交法[2015]86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