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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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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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①这一重要论断既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不仅深刻揭示了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而且明确了法治对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国家统一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现实问题,法治对于国家统一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从国家治理角度看,国家统一以及统一后港、澳、台地区的治理,不仅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法治能够发挥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场域.因此,在推进国家统一事业过程中,我们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一国两制”方针的新发展,坚持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全面贯彻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治港、治澳方针,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运用法律手段捍卫“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独”,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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