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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社会中,独生子女问题是一个值得重视和研究的问题。在我国,随着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不断落实,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独生子女将会占据儿童的相当高的比例,由于独生子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特殊性,他们心理的发展也有某些值得注意的方面。
1独生子女在家庭中社会性的特点
独生子女的心理发展,同样遵循幼儿心理发展的普遍规律,但由于他们在家庭中的位置具有特殊性,所以也就带来了一些值得探讨的特殊问题,但要指出,独生子女并不是心理学中所指的“问题幼儿”。决不能认为独生子女必然表现为任性、自私或者必然是健康、聪明。这些看法都是缺乏根据的。一些独生子女表现的某些不良心理倾向,究其根源,主要是由于不良的家庭教育引起的,只要对独生子女实施正确的教育,他们将与其他幼儿一样健康成长。
独生子女通常处于家庭的中心位置,父母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们的身上,因而,独生子女往往享有优裕的物质条件和良好的教育。但是,他们也容易受到父母的过度保护,这种过分保护会形成他们对父母的依赖性,限制他们活动的独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妨碍他们正常的交往和对周围环境的适应,使独生子女的身心发展受到严重的束缚。
独生子女在家庭中没有兄弟姐妹共同生活的经验,他们容易形成情感上的自我中心,不善于体会其他儿童的思想情感,体验不到与其他孩子分享快乐。同时,他们在家庭中缺乏可供模仿、相互交往的儿童,只能与成人交往,向成人学,因而使他们容易形成说大人话、做大人事的“早熟”倾向,失去了孩提的天真。
2对独生子女社会化培养的研究
2.1社会行为规范的培养
社会行为规范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生活中,为了保持社会稳定所规定的道德、习俗、纪律、法律等行为准则,是用以维护社会秩序、协调人际关系、加强社会团结的一种手段。独生子女要在社会上生存与发展,必须在社会规范的行为准则中形成从众顺从、谦让、遵守法纪、助人为乐等一系列适应社会需要的良好品质,所以,在家庭中,父母应重视对独生子女这些良好品质的培养。
2.1.1创造符合社会行为规范的家庭环境氛围。
父母要成为遵守行为规范的楷模。儿童时期尤其幼儿阶段,他们是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的,对抽象道德概念、行为准则、法律要求等尚不甚理解,还不能完全把社会行为规范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动机。模仿学习社会行为规范则是其学习的重要的形式之一,因此,父母的行为对独生子女学习社会行为规范起着重要的榜样作用,为此,父母要首先成为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典范。
2.1.2对独生子女进行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训练。
儿童时期,尤其是幼儿阶段,虽然有些行为符合社会行为规范,但这些行为往往缺少自觉性和稳定性,因为他们对遵守行为规范的意义并不理解,他们的行为是在成人影响与要求下去做的。所以,父母对孩子最初社会规范的培养应从行为训练开始。首先,要给孩子立点规矩,这些规矩可以从孩子日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起,对孩子进行养成教育。其次,父母要与孩子共同遵守规矩,以促进孩子遵守社会行为规范。
2.1.3家长对孩子采取正确的教育态度和方式,有助于孩子社会行为规范的形成。
如果家长一味放任,孩子侵犯性行为就多;如果家长对孩子行为给予惩罚,孩子侵犯性行为也发展;如果家长既慈爱又能坚持对孩子提出合理要求,但不用惩罚,在这种气氛中孩子就没有侵犯性行为,或者能控制侵犯性行为。如果父母对抚育孩子有焦虑心理,自尊心差;母亲言语不尊重父亲,或母亲的作用被贬低,孩子对家庭不满;父母对孩子教育不一致等,则孩子可产生侵犯性行为。
2.2社会角色的塑造
2.2.1提高幼儿对自己所处社会角色期待的内容和性质的认识能力,树立起较强的角色意识。人一出生进入社会群众之中就被赋予了多重角色行为。对父母他是儿子或女儿,在幼儿园对小朋友他是同伴,对教师他是学生……在现实生活中要让孩子逐渐懂得,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每个人都扮演多重角色,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角色规范,及人们对不同角色的角色期待和不同的角色应具有的不同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儿童在提高对角色认识的前提下,才能使个人行为符合角色规范和期望,成功地扮演角色。
2.2.2父母要在社会生活实践中,运用正确的教育态度与方式,使儿童学习和掌握角色规范,并将角色认识转化为角色行为。当今社会是复杂多变的社会,是竞争的社会,要求人应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如交往能力、竞争能力、生存能力、关心他人、关心社会的优良品德等,因此,父母要采取正确的教育态度和方式来塑造孩子人格,来实现对孩子的角色期待。父母对孩子的期望与激励是孩子未来成功地扮演社会角色的动力。
2.2.3家庭与社会对独生子女角色期待应协调统一。家庭与社会对幼儿的角色期待应与幼儿的愿望与性格倾向相符合,才有利于孩子的愿望与性格倾向相符合,这样才有利于幼儿角色行为符合角色规范,实现社会与家庭对幼儿的角色期待,避免产生角色冲突。
2.3社会交往能力的培养
2.3.1建立良好的亲子交往关系,促进孩子交往能力的发展。孩子与父母的交往是人生第一次交往活动。这种亲子间的交往活动对其以后交往活动的积极性与能力的发展均有重要影响,父母在与子女活动中要保持平等自我状态,以这种态度与子女交流,可使孩子心理上保持平衡,没有压抑感和依附心理,使孩子获得交往经验,促进交往能力的发展。
2.3.2父母要以正确的交往态度和方式与人交往,使孩子在父母的交往活动中逐步学习和掌握与人交往的行为准则。在家庭中有多层次的人际交往关系,有父母与祖父母、父母与子女、父母之间、父母和家庭成员邻里之间、亲朋之间等复杂的交往关系。在这一系列交往活动中父母及家庭成员都应以正确的交往风格、价值观念、行为准则等去与人交往。
2.4亲社会行为的培养
2.4.1在实际生活中对孩子进亲社会行为的训练。教育孩子关心老一辈人的疾苦,并帮助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父母要给予一定鼓励和赞扬。如果长期对孩子坚持这方面的教育,将有助于孩子亲社会行为的形成。
2.4.2父母要为孩子作亲社会行为的榜样,并且自身行为与对孩子的要求一致。有些父母不注重对孩子亲社会行为的培养,因其本人就是有自私的观念,处处讲究“实惠”,占有欲极强,这种行为会使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污染,使孩子成为自私自利的人。因此,父母要加强自身修养,以良好的同情心,关心人、帮助人的有利益行为去影响孩子。
总之,家庭中应重视对独生子女的社会化行为的培养,增强孩子们对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实现孩子从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1独生子女在家庭中社会性的特点
独生子女的心理发展,同样遵循幼儿心理发展的普遍规律,但由于他们在家庭中的位置具有特殊性,所以也就带来了一些值得探讨的特殊问题,但要指出,独生子女并不是心理学中所指的“问题幼儿”。决不能认为独生子女必然表现为任性、自私或者必然是健康、聪明。这些看法都是缺乏根据的。一些独生子女表现的某些不良心理倾向,究其根源,主要是由于不良的家庭教育引起的,只要对独生子女实施正确的教育,他们将与其他幼儿一样健康成长。
独生子女通常处于家庭的中心位置,父母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们的身上,因而,独生子女往往享有优裕的物质条件和良好的教育。但是,他们也容易受到父母的过度保护,这种过分保护会形成他们对父母的依赖性,限制他们活动的独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妨碍他们正常的交往和对周围环境的适应,使独生子女的身心发展受到严重的束缚。
独生子女在家庭中没有兄弟姐妹共同生活的经验,他们容易形成情感上的自我中心,不善于体会其他儿童的思想情感,体验不到与其他孩子分享快乐。同时,他们在家庭中缺乏可供模仿、相互交往的儿童,只能与成人交往,向成人学,因而使他们容易形成说大人话、做大人事的“早熟”倾向,失去了孩提的天真。
2对独生子女社会化培养的研究
2.1社会行为规范的培养
社会行为规范是指人们在一定社会生活中,为了保持社会稳定所规定的道德、习俗、纪律、法律等行为准则,是用以维护社会秩序、协调人际关系、加强社会团结的一种手段。独生子女要在社会上生存与发展,必须在社会规范的行为准则中形成从众顺从、谦让、遵守法纪、助人为乐等一系列适应社会需要的良好品质,所以,在家庭中,父母应重视对独生子女这些良好品质的培养。
2.1.1创造符合社会行为规范的家庭环境氛围。
父母要成为遵守行为规范的楷模。儿童时期尤其幼儿阶段,他们是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的,对抽象道德概念、行为准则、法律要求等尚不甚理解,还不能完全把社会行为规范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动机。模仿学习社会行为规范则是其学习的重要的形式之一,因此,父母的行为对独生子女学习社会行为规范起着重要的榜样作用,为此,父母要首先成为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典范。
2.1.2对独生子女进行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训练。
儿童时期,尤其是幼儿阶段,虽然有些行为符合社会行为规范,但这些行为往往缺少自觉性和稳定性,因为他们对遵守行为规范的意义并不理解,他们的行为是在成人影响与要求下去做的。所以,父母对孩子最初社会规范的培养应从行为训练开始。首先,要给孩子立点规矩,这些规矩可以从孩子日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起,对孩子进行养成教育。其次,父母要与孩子共同遵守规矩,以促进孩子遵守社会行为规范。
2.1.3家长对孩子采取正确的教育态度和方式,有助于孩子社会行为规范的形成。
如果家长一味放任,孩子侵犯性行为就多;如果家长对孩子行为给予惩罚,孩子侵犯性行为也发展;如果家长既慈爱又能坚持对孩子提出合理要求,但不用惩罚,在这种气氛中孩子就没有侵犯性行为,或者能控制侵犯性行为。如果父母对抚育孩子有焦虑心理,自尊心差;母亲言语不尊重父亲,或母亲的作用被贬低,孩子对家庭不满;父母对孩子教育不一致等,则孩子可产生侵犯性行为。
2.2社会角色的塑造
2.2.1提高幼儿对自己所处社会角色期待的内容和性质的认识能力,树立起较强的角色意识。人一出生进入社会群众之中就被赋予了多重角色行为。对父母他是儿子或女儿,在幼儿园对小朋友他是同伴,对教师他是学生……在现实生活中要让孩子逐渐懂得,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每个人都扮演多重角色,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角色规范,及人们对不同角色的角色期待和不同的角色应具有的不同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儿童在提高对角色认识的前提下,才能使个人行为符合角色规范和期望,成功地扮演角色。
2.2.2父母要在社会生活实践中,运用正确的教育态度与方式,使儿童学习和掌握角色规范,并将角色认识转化为角色行为。当今社会是复杂多变的社会,是竞争的社会,要求人应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如交往能力、竞争能力、生存能力、关心他人、关心社会的优良品德等,因此,父母要采取正确的教育态度和方式来塑造孩子人格,来实现对孩子的角色期待。父母对孩子的期望与激励是孩子未来成功地扮演社会角色的动力。
2.2.3家庭与社会对独生子女角色期待应协调统一。家庭与社会对幼儿的角色期待应与幼儿的愿望与性格倾向相符合,才有利于孩子的愿望与性格倾向相符合,这样才有利于幼儿角色行为符合角色规范,实现社会与家庭对幼儿的角色期待,避免产生角色冲突。
2.3社会交往能力的培养
2.3.1建立良好的亲子交往关系,促进孩子交往能力的发展。孩子与父母的交往是人生第一次交往活动。这种亲子间的交往活动对其以后交往活动的积极性与能力的发展均有重要影响,父母在与子女活动中要保持平等自我状态,以这种态度与子女交流,可使孩子心理上保持平衡,没有压抑感和依附心理,使孩子获得交往经验,促进交往能力的发展。
2.3.2父母要以正确的交往态度和方式与人交往,使孩子在父母的交往活动中逐步学习和掌握与人交往的行为准则。在家庭中有多层次的人际交往关系,有父母与祖父母、父母与子女、父母之间、父母和家庭成员邻里之间、亲朋之间等复杂的交往关系。在这一系列交往活动中父母及家庭成员都应以正确的交往风格、价值观念、行为准则等去与人交往。
2.4亲社会行为的培养
2.4.1在实际生活中对孩子进亲社会行为的训练。教育孩子关心老一辈人的疾苦,并帮助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事,父母要给予一定鼓励和赞扬。如果长期对孩子坚持这方面的教育,将有助于孩子亲社会行为的形成。
2.4.2父母要为孩子作亲社会行为的榜样,并且自身行为与对孩子的要求一致。有些父母不注重对孩子亲社会行为的培养,因其本人就是有自私的观念,处处讲究“实惠”,占有欲极强,这种行为会使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污染,使孩子成为自私自利的人。因此,父母要加强自身修养,以良好的同情心,关心人、帮助人的有利益行为去影响孩子。
总之,家庭中应重视对独生子女的社会化行为的培养,增强孩子们对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实现孩子从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