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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用5年的时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完善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