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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全面停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清理办公用房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严禁豪华装修。同时全面清理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只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2013年9月30日前,各地区要将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落实本通知的情况按系统分别报中直管理局、国管局,汇总后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视情组织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