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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卫生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切实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五率”指标,其中系统管理率要求超过95%。肺结核患者的系统管理是在指定的结核病防治机构登记的肺结核病人按照规定的时间痰检、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实行全程督导或全程管理达到规律治疗。我市通过加强结防网络建设、强化治疗管理措施。2007、2008年我市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98.1%、97.0%,已超过95%的指标要求。现将工作体会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