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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总体上看,民营资金参与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的投资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管理权参与,即通过签订各类经济合同,形成政府部门与社会资金共同担负某项社会事业服务的责任,如经营业绩协议、管理合同、服务承包合同和特许经营等方式;第二类是所有权参与,通过将现有企业实行股份化的形式,将大部分或全部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社会各部门,或者社会资金通过参股的方式参与新建项目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