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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一)从信贷规模增长来看,信贷投放比例较低
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多项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但有数据显示,在我国2009年上半年7.37万亿元新增贷款中,大型企业得到了其中的47%,中型企业得到了其中的44%,而小企业才得到了其中的8.5%。
(二)从信贷投向结构来看,信贷服务较为集中
除了总量不足外,小企业贷款的结构性矛盾同样突出。如在行业结构上,各大银行在推进小企业信贷业务中,出于效益和风险的考虑,信贷投向主要集中于少数的优良企业,或是一些有垄断背景、财政隐性担保的项目。
(三)从企业贷款需求来看,信贷满足程度较低
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追根溯源是在金融部门出的问题,因而我国也加强了对银行等金融部门的管理,这就使得一些没有技术优势和竞争力弱的小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有数据显示,在小企业发展迅猛的广东省,2009年第一季度,广东中小企业实际融资总额仅约1.16万亿元,与其2万多亿元的潜在资金需求相比,存在近1万亿元的资金缺口。
(四)从企业融资渠道来看,银行贷款仍为首选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对小企业上市的门槛较高,大多数小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管理能力达不到上市要求,企业难以参与发行股票或债券这些社会直接融资方式。因此,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成为小企业最大和最主要的外源性融资渠道。
(五)从融通资金使用来看,成本与风险较高
目前几乎所有商业银行的长期贷款对象 都是具有政府背景的大项目,而对小企业则通常都是一年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基本上不会提供长期贷款或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由于没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小企业只好将流动资金贷款作为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来使用。这种做法的成本与风险无疑很高,因为企业一旦到期无法偿还贷款,将面临巨大压力,银行可能会降低其信用等级。为了维持较高的信用等级,企业可能不得不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形式填补流动资金贷款的缺口,很多小企业甚至不惜借高利贷。
二、小企业贷款难的因素分析
(一)信贷机制滞后
一是基层银行工作机制不完善。虽然国务院“中小企业29条”提出商业银行都要建立为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逐步提高小企业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目前一些商业银行也成立了专门给小企业融资的贷款机构。但县域大多数银行尚未真正建立起符合小企业贷款特点的业务流程、定价机制、风险控制和内控制度等;二是信贷队伍建设相对落后。基层行普遍缺少具备专业技能的信贷人员,县级行一般仅有2—3名信贷员,又缺少实践操作, 难以应对数量众多的小企业;三是企业信息采集困难。由于小企业大多缺乏完整、真实的财务报表,且又偏好现金交易,加大了银行收集信息及信贷监控的难度。
(二)贷款成本居高
小企业生命周期较短,经营风险大,且信贷管理成本高,从国际经验上看,商业银行要覆盖小企业贷款的成本和风险,贷款利率应在15%左右或更高。基层行由于缺少贷款利率定价的自主权,其贷款的发放及利率均由上级行统一规定或严格限定浮动区间,成为新的信贷制约因素。
(三)产业门槛制约
我国中西部地区小企业普遍存在经济总量小、资金贫乏、比较优势不足等问题,迫切需要吸引外埠资金加快经济增长,从而在沿海产业梯度转移中引进较多的此类企业,并发展为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房地产、建材等行业。但产业政策的限制阻挡了一些小企业的贷款步伐。
(四)审批权限约束
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授权授信一般集中在上级行,如工商银行贷款权限全部上收省行,县一级支行只负责优质信贷的营销,信贷项目一律上报省行审批后执行;农业银行实行信贷计划与权限管理,集中规模、统一调配,重点项目需总行审批,自主类贷款由省行审批。
三、解决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政府将服务纳入法制化,加大对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
各级政府应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三十六条建议的实施办法,将小企业的管理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政府应着力优化小企业的发展环境,扶持重点和诚信企业,将这些小企业列为各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重点支持对象,可优先享受国家的扶助项目和补贴资金。
(二)商业银行加快信贷产品创新,小企业有效利用金融产品
鼓励商业银行创新小企业信贷业务、票据贴现业务,鼓励小企业与区域产业龙头企业加强合作,发展保理和应收账款质押业务,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个性化信贷需求。对外向型、服务型小企业,拓展信用证下贷款业务和新型的进出口贸易融资;对分散经营的其它一般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和物流银行业务,评估筛选部分优质大企业,由其为上下游小企业提供厂商一票通、融资担保一路通服务;对于一些快速发展的成长型小企业,不以单一的企业财务为依据,重点根据企业真实贸易增长需要,实行阶梯式额度管理,逐步提高企业的授信额度、提供循环贷款。银行也要进一步加大现有金融创新产品业务的市场营销力度,提高产品运用效率。
(三)规范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运作,完善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
探索设立新的商业性担保机构的管理办法,规范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运作,引导商业担保机构适当降低对小企业贷款担保费用,完善操作流程,简化操作程序。扩大现有财政资金对担保机构亏损账务补贴范围,将商业性担保机构对小企业贷款担保损失纳入补贴范围,扩大亏损账务补贴资金规模,建立补贴资金的补充机制。同时全面建立健全适合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评级和发布制度及奖励惩戒机制,逐步完善征信体系以及法律制度环境。
(四)支持小企业上市融资,疏通民间融资通道
政府应对前景和实力较好的小企业上市予以支持,这样既可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又可通过增发、配股、发可转债等使企业的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另外建议创新民间融资通道,使部分符合条件的民间融资合法化,允许成立以民营资本为主的小型金融机构,推动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同时适当放开地方政府控股、吸收民营资本参加的区域性的小型金融机构,为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选择。
总之,在经济复苏中,小企业承载了更多的发展和就业期望,在融资问题上除了其自身积极努力提高实力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更应该予以充分重视和重点扶持,这样才能解决好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为小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保障。
(高秀兰,1964年生,河北唐山人,唐山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财务成本管理。李铭,唐山学院经济管理系讲师)
(一)从信贷规模增长来看,信贷投放比例较低
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多项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但有数据显示,在我国2009年上半年7.37万亿元新增贷款中,大型企业得到了其中的47%,中型企业得到了其中的44%,而小企业才得到了其中的8.5%。
(二)从信贷投向结构来看,信贷服务较为集中
除了总量不足外,小企业贷款的结构性矛盾同样突出。如在行业结构上,各大银行在推进小企业信贷业务中,出于效益和风险的考虑,信贷投向主要集中于少数的优良企业,或是一些有垄断背景、财政隐性担保的项目。
(三)从企业贷款需求来看,信贷满足程度较低
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追根溯源是在金融部门出的问题,因而我国也加强了对银行等金融部门的管理,这就使得一些没有技术优势和竞争力弱的小企业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有数据显示,在小企业发展迅猛的广东省,2009年第一季度,广东中小企业实际融资总额仅约1.16万亿元,与其2万多亿元的潜在资金需求相比,存在近1万亿元的资金缺口。
(四)从企业融资渠道来看,银行贷款仍为首选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对小企业上市的门槛较高,大多数小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管理能力达不到上市要求,企业难以参与发行股票或债券这些社会直接融资方式。因此,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成为小企业最大和最主要的外源性融资渠道。
(五)从融通资金使用来看,成本与风险较高
目前几乎所有商业银行的长期贷款对象 都是具有政府背景的大项目,而对小企业则通常都是一年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基本上不会提供长期贷款或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由于没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小企业只好将流动资金贷款作为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来使用。这种做法的成本与风险无疑很高,因为企业一旦到期无法偿还贷款,将面临巨大压力,银行可能会降低其信用等级。为了维持较高的信用等级,企业可能不得不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形式填补流动资金贷款的缺口,很多小企业甚至不惜借高利贷。
二、小企业贷款难的因素分析
(一)信贷机制滞后
一是基层银行工作机制不完善。虽然国务院“中小企业29条”提出商业银行都要建立为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逐步提高小企业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目前一些商业银行也成立了专门给小企业融资的贷款机构。但县域大多数银行尚未真正建立起符合小企业贷款特点的业务流程、定价机制、风险控制和内控制度等;二是信贷队伍建设相对落后。基层行普遍缺少具备专业技能的信贷人员,县级行一般仅有2—3名信贷员,又缺少实践操作, 难以应对数量众多的小企业;三是企业信息采集困难。由于小企业大多缺乏完整、真实的财务报表,且又偏好现金交易,加大了银行收集信息及信贷监控的难度。
(二)贷款成本居高
小企业生命周期较短,经营风险大,且信贷管理成本高,从国际经验上看,商业银行要覆盖小企业贷款的成本和风险,贷款利率应在15%左右或更高。基层行由于缺少贷款利率定价的自主权,其贷款的发放及利率均由上级行统一规定或严格限定浮动区间,成为新的信贷制约因素。
(三)产业门槛制约
我国中西部地区小企业普遍存在经济总量小、资金贫乏、比较优势不足等问题,迫切需要吸引外埠资金加快经济增长,从而在沿海产业梯度转移中引进较多的此类企业,并发展为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房地产、建材等行业。但产业政策的限制阻挡了一些小企业的贷款步伐。
(四)审批权限约束
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授权授信一般集中在上级行,如工商银行贷款权限全部上收省行,县一级支行只负责优质信贷的营销,信贷项目一律上报省行审批后执行;农业银行实行信贷计划与权限管理,集中规模、统一调配,重点项目需总行审批,自主类贷款由省行审批。
三、解决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政府将服务纳入法制化,加大对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
各级政府应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三十六条建议的实施办法,将小企业的管理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政府应着力优化小企业的发展环境,扶持重点和诚信企业,将这些小企业列为各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重点支持对象,可优先享受国家的扶助项目和补贴资金。
(二)商业银行加快信贷产品创新,小企业有效利用金融产品
鼓励商业银行创新小企业信贷业务、票据贴现业务,鼓励小企业与区域产业龙头企业加强合作,发展保理和应收账款质押业务,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个性化信贷需求。对外向型、服务型小企业,拓展信用证下贷款业务和新型的进出口贸易融资;对分散经营的其它一般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和物流银行业务,评估筛选部分优质大企业,由其为上下游小企业提供厂商一票通、融资担保一路通服务;对于一些快速发展的成长型小企业,不以单一的企业财务为依据,重点根据企业真实贸易增长需要,实行阶梯式额度管理,逐步提高企业的授信额度、提供循环贷款。银行也要进一步加大现有金融创新产品业务的市场营销力度,提高产品运用效率。
(三)规范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运作,完善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
探索设立新的商业性担保机构的管理办法,规范商业性担保机构的运作,引导商业担保机构适当降低对小企业贷款担保费用,完善操作流程,简化操作程序。扩大现有财政资金对担保机构亏损账务补贴范围,将商业性担保机构对小企业贷款担保损失纳入补贴范围,扩大亏损账务补贴资金规模,建立补贴资金的补充机制。同时全面建立健全适合小企业特点的信用征集、评级和发布制度及奖励惩戒机制,逐步完善征信体系以及法律制度环境。
(四)支持小企业上市融资,疏通民间融资通道
政府应对前景和实力较好的小企业上市予以支持,这样既可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又可通过增发、配股、发可转债等使企业的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另外建议创新民间融资通道,使部分符合条件的民间融资合法化,允许成立以民营资本为主的小型金融机构,推动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同时适当放开地方政府控股、吸收民营资本参加的区域性的小型金融机构,为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选择。
总之,在经济复苏中,小企业承载了更多的发展和就业期望,在融资问题上除了其自身积极努力提高实力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更应该予以充分重视和重点扶持,这样才能解决好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为小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保障。
(高秀兰,1964年生,河北唐山人,唐山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财务成本管理。李铭,唐山学院经济管理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