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被害的原因探究及其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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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2014年暑假连续发生多起女大学生被害的案件,然而社会舆论却不去分析社会治理的失败,却反过来对被害的女大学生横加指责。女大学生被害的背后除了自身的处理不当,还有更深刻的社会治安缺陷、家庭和学校教育欠缺、舆论导向失误等原因。将本应社会全体承担的责任全加于被害的女大学生身上是极其不当的,在预防女大学生被害的政策选择上,也要经过全方位的分析,对症下药。
  关键词 女大学生 被害原因 被害预防
  作者简介:赵华、丁盈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专业。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5-076-0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解放,传统的重男轻女的观念也在逐步淡化。与此同时,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大学校园里的女生群体也在发展壮大,但近年来女大学生受到侵犯和被害的案件也有上升趋势。网络的发达又为案件的传播提供了更高速、便捷的途径,无形中对社会整体的安全感构成了伤害。探讨此类案件多发的原因,并提出有效的预防策略,对于刑法学和犯罪学研究来说都是一个重要课题。
  一、 女大学生被害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其特点
  (一) 女大学生被害的基本情况
  女大学生被害在世界范围内早已备受关注:据统计,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随着现代大学的发展,世界各国都爆发了不同程度的女大学生失联,由失联而伴随的严重刑事案件的作案者多数为社会人员。 20年间,美国、英国、韩国等国,大学生失联被害的案件都呈现上升趋势。
  我国的女大学生被害案件也由来已久,不过都只是个别现象,直到2014年8月9日重庆邮电大学女大学生高渝搭乘黑车遇害后,全国各地开始广泛报道女大学生失联案件,仅8月份到9月份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有近40个案件发生。但关于女大学生被害的理论研究却明显滞后于社会现实,而且对此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女大学生被害案件的特点
  结合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晓红从全国抽取统计和分析的2010到2014年发生的具有代表性的45个案例,加上自己做得相关调研,对女大学生被害案件总结了以下特点:
  1.女大学生遇害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2.案件类型多为侵犯人身权利的恶性犯罪。
  3.案发时间相对集中,作案地点相对隐蔽。
  4.因安全意识缺乏造成的可避免侵犯较多。
  5.社会关注度高,但社会舆论倾向于向被告人问责。
  6.侦办机关办案效率达不到社会预期。
  7.对此类案件重视程度不够,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缺乏有效的救济手段。
  二、 女大学生被害原因分析
  现代犯罪学理论不断发达,慢慢地由龙勃罗梭的从犯罪人的角度分析发展到由犯罪人和犯罪被害人的两个角度入手分析。犯罪被害人也是狭义上的被害人,指的是生命、身体、财产等权益遭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危害结果的担受者;在网络舆论上热议的,将女大学生被害的归结于女大学生的过错的各种情况,在犯罪被害人学的角度也成为被害性。接下来,笔者顺着既有的从被害人入手的思路,结合走访调研数据分析得出的相关结论,从被害性、社会因素、教育因素等角度对女大学生被害的原因进行论述。
  (一)女大学生的被害性因素
  所谓被害性,是指在一定社会历史和自然条件下,由被害人的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如性格、气质、素质、能力、人格倾向等等主观条件所构成的,恰恰足以使其受害的总体内在倾向性。
  从性别角度分析,女大学生具有普通女性公有的特点,女性虽然占犯罪嫌疑人总数比例很小,但其占被害人的比例却要总体高于男性。 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结于传统观念对于女性的认知,虽然破除了旧的重男轻女的观念,但“破心中贼难”,女性的地位还未受到普遍的认可。
  除了一般特点的影响,女大学生还有其特有的被害性因素,包括:涉事不深、轻信他人、疏忽大意、衣着暴露、独自出行等等,这些因素被热议在某些程度上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女大学生被害的社会因素
  很显然,我们并不能把所有的原因都归于被害的女大学生身上来减轻社会责任,在很大程度上,社会更应该去深思自己的过错:
  1.高校附近社会治安状况堪忧,在针对龙子湖大学城高校附近的“黑车”调研结果显示,几乎所有高校附近都时不时会有停留的“黑车”拉客的现象,这些司机明目张胆的拉客却无人管理,虽然就目前调查未发现有因此而发生意外事件的案例,但这无疑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2.公共设施建设跟不上,2014年发生意外的女大学生小金和张琳琳都是由于找不到公交车站而被迫搭乘“黑车”,进而被杀害,龙子湖大学城的黑车现象,很大的原因在于公共交通的不發达。
  3.政府监管不力,在类似龙子湖大学城的高校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明显滞后,监控留有死角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三) 女大学生被害的教育因素
  应当承认,女大学生被害的背后有深层的安全教育缺乏的因素,本文所说的教育包括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一方面,由于高校仍然属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知识传播的“象牙塔”,其主要任务就是致力于教学科研与科学知识的学习, 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普遍不高,即便是有相关课程,也只是全校的任选课,无论是其效果还是其普及范围都不理想。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的经济职能在慢慢扩张,更多的父母把主要精力放在挣钱养家上,无形之间淡化了对子女的家庭教育,而是全权交给了学校和子女自身。正是由于双重教育的缺失,使得女大学生这一本来就显得弱势的群体,在应对社会危险时显得力不从心。
  (四) 女大学生被害的道德因素
  道德因素的影响除了社会风气的变迁外,媒体舆论的报道偏差和报道倾向性,让人困惑的是,最近的女大学生被害案件的频发没有引起社会舆论对公共安全的反思,也未能引起公众对女大学生群体的忧虑。反而衍生出了有关女大学生群体形象的激烈讨论,甚至有强化女大学生负面形象的倾向。 让本来安全感丧失的女大学生群体更加自卑,也让本应遭到谴责的犯罪分子反而逃避了舆论的监督。   本末倒置的舆论监督,让本就紧张的道德环境显得更加脆弱,而本应起到的监督和道德强制作用将无从谈起。
  三、 建立综合性的女大学生被害的预防体系
  研究女大学生被害的预防,还要从被害原因入手,只有对症下药才可能药到病除。一般来说,减少犯罪发生可以从犯罪预防和被害预防两方面入手。被害预防可以视不同情况在不同层面上、从不同的角度展开。就一般的被害预防来说,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加强对公众的防范教育。 而针对女大学生被害的预防,主要应从被害预防入手,体现了对特定易被害人群的保护,也是本文写作的初衷。
  (一) 女大学生群体应注意了解相关防范措施,培养风险意识
  作为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来说,应当具备基本的危险辨别能力,要做到“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尽量做到在相关场合衣着得体、不轻信他人、不搭乘“黑车”、主动掌握防身技巧、不独自外出、不夜行、不夜不归宿、不独自出入混乱的场合等。从自身安全着想,女大学生群体应达成这些共识,培养风险意识。
  (二)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大学生密集的大学城等区域
  鉴于多起女大学生失联被害的案件,都是由于交通不发达而搭乘“黑车”等因素导致的,应在全国重点区域新开或增开公共交通线路。并严厉打击“黑车”运营现象,在加强黑车管制和新开或增开公共交通的双重调解下,减少因搭乘黑车而遇害的可能性。此外,为女大学生群体提供防身器具,如防狼喷雾、安全呼叫器等,并大力开展道路亮化和监控器的安装工作。
  (三) 提供系统的女大学生安全教育措施
  学校和家庭是开展女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平台,而目前,学校和家庭对此都不太重视。对此,建议教育专家和警察部门根据女大学生的特点,共同编写关于女大学生被害预防的教材。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新生开学后开设2~4周的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并安排考核,随后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另外,建立相应的学生社团,进行安全宣传。
  对于家庭来说,父母应该将部分精力放在对子女的教育上,一来促进家庭和睦,避免出现因离家出走,而造成失联的悲剧;再者,家庭的温暖也是无声的教育,她们会更加珍爱自己的生命,不自觉的安全意识就提高了。
  (四) 净化舆论环境和网络文化
  新闻自由不代表可以左右舆论,更不应该为了博得更多的关注量,而特意带有道德倾向性,在相关的调查中,很多网民表达了对网络“贴标签”式的无理苛责的抗议参见。舆论环境和网络文化的自由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网民对违法犯罪的监督作用。但如果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发布者又不注意社会效应、新闻道德的话,无疑会对社会道德造成严重破坏。
  加快网络警察体系的建立,对不实报道和歪曲报道要采取零容忍态度,还要加强对网民辨别能力的培养,及时发布准确信息,以免不实报道扩散。
  四、 结语
  频发的女大学生被害案件不仅给当事人及其家属带来了无尽的痛苦,也给社会治安蒙上了灰,更加拷问了社会的道德人心,同样让身为大学生的我们,特别是女大学生群体充满恐惧。随着犯罪人反侦查能力的提高,女大學生的安全状态更加恶劣,我们有必要对女大学生被害的原因及其预防措施进行探究。
  笔者的水平和条件的限制,文章难免有很多缺陷和不足,但笔者还是更希望有越来越多的理论学者和实务专家加入到“女大学生被害的原因探究及其预防中来”。共同为女大学生的安全环境造福。
  注释:
  张施斌.女大学生失联的现状、成因及对策研究.暨南大学.2015年5月24日.
  张旭.犯罪学要论.法律出版社.2003.44,50.
  白秋纯.论大学生安全教育及其防范策略.闽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
  郭小安、李玉立.网络热点议题联想叠加的过程及效果——以“女大学生失联”事件报道为例.电子政务.2015(8).
  雍自元.试论青少年被害预防制度的建设.青年法苑.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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