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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布斯》杂志评选出的美国50大慈善家排行榜上,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及其妻子梅林达·盖茨占据了榜首的位置。盖茨夫妇2013年为医疗和教育改革等项目共捐款26.5亿美元,到目前为止,他们为慈善事业的捐款已累计达到302亿美元,占其净资产的37%。
按中国主流经济学家的解释,市场经济完全是由“看不见的手”支配。盖茨当然是这一市场经济中的赢家。但是,他显然不认为社会能够从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中自动地充分受益。所以,他捐出全部财产,退出微软,全身心致力于慈善事业。不仅是他,远到卡内基、福特、洛克菲勒,近到巴菲特,美国富人的慷慨实在惊人,贡献出一生所得绝不是从盖茨开始。怎么解释这个现象?更精确地说,这是市场经济的外在现象,还是市场经济的内在现象?
从表面上看,美国并没有一套法律制度强迫这些富豪捐出其财富。他们是市场经济的赢家。赢了以后,就通过个人的道德自觉,超越市场经济的规则之外来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的行为和市场经济没有必然联系,属于市场经济的外在现象。但是,美国市场经济中的最大赢家们,几乎都这样一代一代地捐。小富人的慈善热情其实也不在其下。把在市场经济中如此普遍存在的现象剔除出市场经济之外,似乎有些说不过去。所以我们有理由说,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现象。
盖茨的行为,首先让我想到的是“信托责任”(fiduciary duty)。这个词在西方是个文化概念,也是个法律概念,特别是在企业法中非常重要。一个老板如果疏忽了自己的“信托责任”,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中国,不仅企业界没有这样的观念,一般的社会关系中也缺乏这一层面。因此,中国人理解起西方的个人自由,基本就是人人为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什么是“信托责任”?简单地说,“信托责任”就是照顾他人利益的责任。任何企业,只要有一个以上的人参与,就会出现信托责任的问题,即你要在别人不在的情况下为了别人的利益作出负责的决定。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老板当然要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但是,他必须履行自己的“信托责任”,看管好他人的利益,甚至要牺牲自己的利益来成全别人。“信托责任”要求企业家积极的有利他行为。
这一观念,来自于基督教传统。在清教传统中,富人的金钱不再是罪孽,而是他作为上帝的选民的证据。是上帝看中了他,才把这么多的财富都托付给他。他要替上帝好好看管使用,而不是什么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这套理论世俗化后,就渗透到西方企业行为的方方面面。盖茨不是把他名下的财富看成是自己的,而是自己业绩的证明。这种业绩,就是凭借自己的能力和美德,在市场经济中赢得社会如此之大的信托。所以,他才会把财富小心地还给社会。卡内基早就说过,那些生前没有把财散尽、带着万贯家资进坟墓的人是可耻的,这种人死后不会有人为他们唱挽歌。
中国没有基督教的传统,但从“天下为公”的传统思想中照样可以发展出“信托责任”的理念。什么时候中国的企业家能把自己的财富看成是社会的信托,什么时候中国的市场经济就算成熟了。
按中国主流经济学家的解释,市场经济完全是由“看不见的手”支配。盖茨当然是这一市场经济中的赢家。但是,他显然不认为社会能够从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中自动地充分受益。所以,他捐出全部财产,退出微软,全身心致力于慈善事业。不仅是他,远到卡内基、福特、洛克菲勒,近到巴菲特,美国富人的慷慨实在惊人,贡献出一生所得绝不是从盖茨开始。怎么解释这个现象?更精确地说,这是市场经济的外在现象,还是市场经济的内在现象?
从表面上看,美国并没有一套法律制度强迫这些富豪捐出其财富。他们是市场经济的赢家。赢了以后,就通过个人的道德自觉,超越市场经济的规则之外来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的行为和市场经济没有必然联系,属于市场经济的外在现象。但是,美国市场经济中的最大赢家们,几乎都这样一代一代地捐。小富人的慈善热情其实也不在其下。把在市场经济中如此普遍存在的现象剔除出市场经济之外,似乎有些说不过去。所以我们有理由说,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现象。
盖茨的行为,首先让我想到的是“信托责任”(fiduciary duty)。这个词在西方是个文化概念,也是个法律概念,特别是在企业法中非常重要。一个老板如果疏忽了自己的“信托责任”,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中国,不仅企业界没有这样的观念,一般的社会关系中也缺乏这一层面。因此,中国人理解起西方的个人自由,基本就是人人为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什么是“信托责任”?简单地说,“信托责任”就是照顾他人利益的责任。任何企业,只要有一个以上的人参与,就会出现信托责任的问题,即你要在别人不在的情况下为了别人的利益作出负责的决定。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老板当然要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但是,他必须履行自己的“信托责任”,看管好他人的利益,甚至要牺牲自己的利益来成全别人。“信托责任”要求企业家积极的有利他行为。
这一观念,来自于基督教传统。在清教传统中,富人的金钱不再是罪孽,而是他作为上帝的选民的证据。是上帝看中了他,才把这么多的财富都托付给他。他要替上帝好好看管使用,而不是什么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这套理论世俗化后,就渗透到西方企业行为的方方面面。盖茨不是把他名下的财富看成是自己的,而是自己业绩的证明。这种业绩,就是凭借自己的能力和美德,在市场经济中赢得社会如此之大的信托。所以,他才会把财富小心地还给社会。卡内基早就说过,那些生前没有把财散尽、带着万贯家资进坟墓的人是可耻的,这种人死后不会有人为他们唱挽歌。
中国没有基督教的传统,但从“天下为公”的传统思想中照样可以发展出“信托责任”的理念。什么时候中国的企业家能把自己的财富看成是社会的信托,什么时候中国的市场经济就算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