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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曹魏屯田是曹操在汉献帝建安元年(公元196年)于许下募兵屯田算起,至魏元帝咸熙元年(公元264年)颁布诏令废除为止,共实行了将近七十年。可以说曹魏屯田制度是我国在秦汉以后常为地方政府所用的一种生产特殊组织样式,是古代中国政治军事战略上浓墨重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组织人数和规模都十分巨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中,我们也发现了屯田的生产方式、分配方法、组织形式、管理制度等诸多方面的特征。可见屯田制在此过程形成了较为独特和完备的管理制度,但对于屯田具体管理方式的阐述,历史学界尚有诸多争议,本文试简单分析一下。
关键词:曹魏;屯田;管理制度
一、前言
公田在中国历朝历代都有相当数量地存在着,比如山泽、荒地、没收归公的土地等。它由国家掌管或直接经营,或租赁经营,官府收租。屯田最初始于秦,兴于汉,后世各代均有所承袭,成为农业生产上一种特殊组织形式。为了就近解决戍边卫国军队的军粮,屯田制度就应运而生了。这实际上国家利用军卒占守国土,战时打仗,平时生产,取一举二得之利。秦以农战兴国。统一六国之后,为开拓四边展开了大规模军事征伐,取得土地后便通过戍卒、戍边和居边者开发边地。汉代继承了秦的做法,移民实边,但更重视经济开发,曾经大力屯垦。东汉以后,各地豪强军阀拥兵割据,使天下分崩离析,进入长期动乱分裂的三国时期,农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为了发展生产,屯田成为公田经营的重要形式。三国时期,魏、蜀、吴都实行过屯田,对汉末破产的农村经济也起过积极作用,但曹魏屯田规模大,成效显著,而且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我们在里面可以发现管理思想之概要。
二、曹魏屯田推行的历史背景
东汉末年,朝廷外戚、宦官不断在民间搜刮财富,豪强地主疯狂兼并土地,伴随而至的是接连不断的天灾人祸,百姓流离失所,社会生产力遭受到严重的破坏。随之爆发黄巾起义和长期的军阀混战,又加重了社会经济的破坏程度,造成人口减少,生产萧条,粮价昂贵。由于人口的大量死亡和迁徙不定,造成北方中原等地因无人耕种颗粒无收,粮食极端缺乏,也导致流民无粮食裹腹而大量死亡。史载“自遭丧乱,率乏粮谷。诸军并起,无终岁之计,饥则寇略,饱则弃余,瓦解流离,无敌自破者不可胜数”。“关中谷一解五十万,豆麦二十万,人相食众多,白骨盈积,残骸余肉,臭秽道路。”,欲志在天下,威家四方的曹操也“苦于军食不足”。比如说初平四年(193年)曹操东征陶谦,后因军粮尽退军。次年再次东征,又因军粮尽撤军,是岁“谷一斛五十余万钱,人相食,(操)乃罢吏兵新募者”。在恶劣而残酷的生存战争坏境下,曹操充分认识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由此可知,曹操屯田的根本原因和出发点是解决粮食短缺问题。众所周知的是屯田需要大量的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资料。而据史书记载,初平三年(192)曹操镇压了青州黄巾军,夺占了青州地盘,又收青州黄巾军“降卒三十余万,男女百余万口。建安元年(196)曹操又镇压汝南、颖川黄巾军“得贼资业”。这样曹操从农民军手中夺取了大量土地、人手及其它生产资料,为屯田的实施提供了物质条件。所以说从当时的条件分析来看,曹操也具备了较多的土地、耕牛与劳动力等屯田的条件。
三、曹魏屯田的经营管理制度
(一)组织形式军事化
曹魏屯田始于建安元年(196年),为镇压黄巾军,曹操下令曹军在许下建立第一个民屯区。其后随着战争的深入和曹魏领土的扩张,其屯田的规模不断扩大。根据生产者的身份、剥削方法、管理结构等不同,可分为民屯、军屯两种形式。民屯是以征发或招募流民组织耕种,但却按照军事组织编制,依军事纪律管理和指挥。屯田客在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之余,在战时也要也要参加战斗。不难看出,这实际是政府对屯田民的一种进行的一种强制其从事生产的组织活动,这都便于政府掌握劳动人口的数量,并安排生产任务指示。由此看来屯田客有被政府奴役使用的特征,与历史发展进程相违背,但由于为照顾屯田客的经济利益而制定了较为适当的租率,生产者具备一定的生产积极性,倒刺激了生产效率的提高,使曹魏取得丰富的粮食,民得其食的良好效果
(二)严密且独立的管理系统
曹魏集团开设屯田后,为专门负责屯田事务的进行,逐步建立起一套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和管理体制。民屯管理的机构设置主要是在中央置大司农,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典农都尉诸官。其下还有典农功曹,屯司马等官,以屯为基本单位。这种严密独立的管理方式主要是因为屯田是曹魏集团恢复和发展农业的主要手段,也是维系其政权存在和军事战争的经济命脉,是直接关系到统一大业能否实现的重要条件。因而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以强化管理,势所使然。同时值得一提的是各级典农官员皆听令于大司农,而不归地方政府管辖。这样就完全构成了一个独立的,自成系统的管理结构,最上层的大司农一览全责,一管到底,这能使地方农官可以在执行中央政府的政令、决策时能够消除来自地方政府和外部干扰因素的影响,使得组织内部的行政效率可以得到提高,保证上级政令的贯彻以及得到有效实施。同时也让组织下的屯田形成集聚规模的经济效益。而军屯是由军队方面的官员进行领导和管理。如上所述,民屯按军事化模式管理,军屯亦然,一切运行事务由军队内部统筹和安排解决。因而也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管理制度。所以我们可以说,曹魏屯田内设置的严密且独立的管理体系可以使组织系统很好地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相结合,激发屯田民的生产热情和劳动生产积极性,从而保证日常农耕的正常开展,给曹魏政权提供丰富粮食储备的同时,也为保证曹魏政权的巩固和统一天下提供了稳定的基础。但事物发展总有两面性,长期密集压抑人性的组织生产方式,以及后来对屯田民日益加重的剥削不断挫伤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屯田制日后的衰落也不可避免了。
作者简介:劳业茂(1990.10~),男,汉,广东茂名人,广州大学人文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秦汉经济史。
关键词:曹魏;屯田;管理制度
一、前言
公田在中国历朝历代都有相当数量地存在着,比如山泽、荒地、没收归公的土地等。它由国家掌管或直接经营,或租赁经营,官府收租。屯田最初始于秦,兴于汉,后世各代均有所承袭,成为农业生产上一种特殊组织形式。为了就近解决戍边卫国军队的军粮,屯田制度就应运而生了。这实际上国家利用军卒占守国土,战时打仗,平时生产,取一举二得之利。秦以农战兴国。统一六国之后,为开拓四边展开了大规模军事征伐,取得土地后便通过戍卒、戍边和居边者开发边地。汉代继承了秦的做法,移民实边,但更重视经济开发,曾经大力屯垦。东汉以后,各地豪强军阀拥兵割据,使天下分崩离析,进入长期动乱分裂的三国时期,农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为了发展生产,屯田成为公田经营的重要形式。三国时期,魏、蜀、吴都实行过屯田,对汉末破产的农村经济也起过积极作用,但曹魏屯田规模大,成效显著,而且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我们在里面可以发现管理思想之概要。
二、曹魏屯田推行的历史背景
东汉末年,朝廷外戚、宦官不断在民间搜刮财富,豪强地主疯狂兼并土地,伴随而至的是接连不断的天灾人祸,百姓流离失所,社会生产力遭受到严重的破坏。随之爆发黄巾起义和长期的军阀混战,又加重了社会经济的破坏程度,造成人口减少,生产萧条,粮价昂贵。由于人口的大量死亡和迁徙不定,造成北方中原等地因无人耕种颗粒无收,粮食极端缺乏,也导致流民无粮食裹腹而大量死亡。史载“自遭丧乱,率乏粮谷。诸军并起,无终岁之计,饥则寇略,饱则弃余,瓦解流离,无敌自破者不可胜数”。“关中谷一解五十万,豆麦二十万,人相食众多,白骨盈积,残骸余肉,臭秽道路。”,欲志在天下,威家四方的曹操也“苦于军食不足”。比如说初平四年(193年)曹操东征陶谦,后因军粮尽退军。次年再次东征,又因军粮尽撤军,是岁“谷一斛五十余万钱,人相食,(操)乃罢吏兵新募者”。在恶劣而残酷的生存战争坏境下,曹操充分认识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由此可知,曹操屯田的根本原因和出发点是解决粮食短缺问题。众所周知的是屯田需要大量的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资料。而据史书记载,初平三年(192)曹操镇压了青州黄巾军,夺占了青州地盘,又收青州黄巾军“降卒三十余万,男女百余万口。建安元年(196)曹操又镇压汝南、颖川黄巾军“得贼资业”。这样曹操从农民军手中夺取了大量土地、人手及其它生产资料,为屯田的实施提供了物质条件。所以说从当时的条件分析来看,曹操也具备了较多的土地、耕牛与劳动力等屯田的条件。
三、曹魏屯田的经营管理制度
(一)组织形式军事化
曹魏屯田始于建安元年(196年),为镇压黄巾军,曹操下令曹军在许下建立第一个民屯区。其后随着战争的深入和曹魏领土的扩张,其屯田的规模不断扩大。根据生产者的身份、剥削方法、管理结构等不同,可分为民屯、军屯两种形式。民屯是以征发或招募流民组织耕种,但却按照军事组织编制,依军事纪律管理和指挥。屯田客在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之余,在战时也要也要参加战斗。不难看出,这实际是政府对屯田民的一种进行的一种强制其从事生产的组织活动,这都便于政府掌握劳动人口的数量,并安排生产任务指示。由此看来屯田客有被政府奴役使用的特征,与历史发展进程相违背,但由于为照顾屯田客的经济利益而制定了较为适当的租率,生产者具备一定的生产积极性,倒刺激了生产效率的提高,使曹魏取得丰富的粮食,民得其食的良好效果
(二)严密且独立的管理系统
曹魏集团开设屯田后,为专门负责屯田事务的进行,逐步建立起一套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和管理体制。民屯管理的机构设置主要是在中央置大司农,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典农都尉诸官。其下还有典农功曹,屯司马等官,以屯为基本单位。这种严密独立的管理方式主要是因为屯田是曹魏集团恢复和发展农业的主要手段,也是维系其政权存在和军事战争的经济命脉,是直接关系到统一大业能否实现的重要条件。因而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以强化管理,势所使然。同时值得一提的是各级典农官员皆听令于大司农,而不归地方政府管辖。这样就完全构成了一个独立的,自成系统的管理结构,最上层的大司农一览全责,一管到底,这能使地方农官可以在执行中央政府的政令、决策时能够消除来自地方政府和外部干扰因素的影响,使得组织内部的行政效率可以得到提高,保证上级政令的贯彻以及得到有效实施。同时也让组织下的屯田形成集聚规模的经济效益。而军屯是由军队方面的官员进行领导和管理。如上所述,民屯按军事化模式管理,军屯亦然,一切运行事务由军队内部统筹和安排解决。因而也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管理制度。所以我们可以说,曹魏屯田内设置的严密且独立的管理体系可以使组织系统很好地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相结合,激发屯田民的生产热情和劳动生产积极性,从而保证日常农耕的正常开展,给曹魏政权提供丰富粮食储备的同时,也为保证曹魏政权的巩固和统一天下提供了稳定的基础。但事物发展总有两面性,长期密集压抑人性的组织生产方式,以及后来对屯田民日益加重的剥削不断挫伤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屯田制日后的衰落也不可避免了。
作者简介:劳业茂(1990.10~),男,汉,广东茂名人,广州大学人文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秦汉经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