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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说一千道一万,还得看解决问题,使人民生活得到改善、人民权益得到保障,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襄阳市在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中,着力深化“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坚持立行立改,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在召开市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后,迅即颁布实施《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核心是为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民生问题能否得到切实改善,是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
实施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是立行立改、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群众最期盼的是解决问题,最担心的是形式主义。不解决问题,是最大的形式主义。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深化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换位思考、易地以处,基于群众的角度、通过群众的眼光,查找归纳出打的难、出行难、就医难、养老难、社区基础设施维护难等一系列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充满期待,对市委、市政府转作风惠民生充满期待。实施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是市委、市政府积极顺应群众需求和期盼,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转作风、办实事的一项具体行动。
实施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是践行宗旨、服务群众的具体实践。毛泽东同志曾提出,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身边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一切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提到我们的议事日程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只有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带着感情深入实际解决问题,工作的成效交给群众评价,才能打掉党和人民之间的隔离墙,不断从群众中汲取推动事业前进的力量。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最终目的就是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实施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是转变职能、提升效能的内在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深化改革时强调: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李克强总理也指出,地方政府要把群众需求作为改革的重点,着力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住基本、补上短板、兜好底线,促进社会公正。实施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对于引导各级政府推进工作重心下移,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长期历史遗留、悬而未决的问题,形成发展正能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
“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涉及的都是群众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就业技能提升、村级卫生室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社区建设、“三无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蓝天碧水工程、公共交通改善、农村公路发展、农村饮水安全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等13个具体行动,三年一个周期,分步实施,集中推动。
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教育实践活动刚开始,市委、市政府就提出实施“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构想,并将此作为践行为民宗旨、兴办民生实事的具体抓手。在多层面、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组织专班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进行了再梳理、再聚焦,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分类排队、梳理成项。各职能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就各个子项目进行充分调研和规划设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对部门提交的项目方案进行集中会审,筛选立项,研究提出“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草案,并广泛征求基层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后组织实施。
坚持保障民生,重点整改。“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既注重优先保障城镇低收入群众、“三无”老人、棚户区居民以及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空巢户等重点群体,又注重增强普惠性,兼顾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诉求,累计投资逾千亿元,惠及全市600万人民群众。未来三年,全市将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15.58万套,完成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95家村卫生室、250个城市社区、650所义务教育學校的标准化建设,完成各类就业培训96万人次;全市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自愿条件下将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所有城市社区,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覆盖60%以上的农村;新增中心城区公交线路14条,公交车总量达到1300台,主城区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30%,县(市)城区客运班线公交化率达到70%;改造县乡公路487公里,新建通村公路3852公里,解决85.6万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全市城乡生活垃圾设施实现全覆盖,收集率达90%,集中处理率达80%;实施十大蓝天工程和十大碧水工程,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工业布局调整、生态林保护、工业污染整治、饮用水源地安全防护等综合整理,使襄阳的天更蓝、水更清。
坚持尽力而为,分步整改。在综合考虑上级政策要求和基层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襄阳发展实际和可用财力,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确定工作目标,注重“保底”需求。比如,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村级卫生室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就业培训,强调政府主导,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分期投入、急事先办、循序渐进、滚动发展,力求满足城乡居民住房、就医、上学、出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同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一切有效资源,努力“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比如,对蓝天碧水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标准化社区建设等,及时跟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五城同创”建设的目标要求,引入社会资本,运用市场手段,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力争将襄阳建成充满活力的开放之城、功能先进的现代之城、古韵新风的特色之城、山水秀美的生态之城、人民满意的宜居之城。 坚持项目管理,强力整改。每项行动计划分别由市委常委或政府副市长牵头负责,实行项目化管理、路线图推进、节点式考核。在《襄阳日报》开办“走群众路线、办惠民实事”专栏,集中公示各个项目的路线图、责任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实施落实单位、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跟踪报道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民生项目建设绿色审批通道,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实行快审、快批,快速推进。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强化资金和质量监管。将实施“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专项督办、定期考核,引导各级政府把更多资源、资金投向基层,把更多精力和时间用在惠民生、办实事上。
(三)
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不是一句空话,需要观念上的强化、工作上的推动和制度上的保障。
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亲民为民、民生优先。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习近平总书记在解释“中国梦”时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不断为人民造福。”实施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把改善民生工作任务细化、量化、硬化,集中人力、物力、时间推进落实,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发展成果真正体现到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上,体现到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上,体现到充分保障人民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上。
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务实落实、言行必果。问题查出来后,干部群众都在看各级党组织怎么办、怎么改、怎么干。有没有把心思和精力用到为群众真抓实干、办好事上?有没有把節省下来的行政开支用到改善民生亟须的地方?群众看得最清楚、感受最真切。如果把群众提的意见和查找的问题丢在一边,就会前功尽弃,失去群众信任。坚持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真诚的态度回应群众关切,公开承诺实施13项民生改善行动计划,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抓好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具体事,办好基层群众所思所盼的急难事,改好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恼火事,不让问题空挂、不让群众等待,把桩桩实事办在群众眼前,让群众满意。
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常态长效、久久为功。改作风、惠民生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尤其是在改善民生上,更要立足当前,长远规划,形成民生改善长效机制。持续深化以“践行宗旨,争做好干部”为主题的“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到群众中去,为群众办事,抓实“党员干部进万家、践行宗旨办实事”,把实事好事办到群众的家里面、心坎上。坚持施政顺应群众、服务方便群众、决策问计群众,凡是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凡是拟定关系群众办事的规程,凡是提供面向群众的服务,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正按群众的需求和意愿改进工作。建立上下联动、多方协同、分工负责、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以整合的理念来策划、项目的手段来推进,使民生工程与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衔接,力求常态化、长效化、可持续。
(一)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核心是为了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民生问题能否得到切实改善,是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
实施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是立行立改、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群众最期盼的是解决问题,最担心的是形式主义。不解决问题,是最大的形式主义。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深化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换位思考、易地以处,基于群众的角度、通过群众的眼光,查找归纳出打的难、出行难、就医难、养老难、社区基础设施维护难等一系列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实践活动充满期待,对市委、市政府转作风惠民生充满期待。实施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是市委、市政府积极顺应群众需求和期盼,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转作风、办实事的一项具体行动。
实施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是践行宗旨、服务群众的具体实践。毛泽东同志曾提出,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身边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一切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提到我们的议事日程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只有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带着感情深入实际解决问题,工作的成效交给群众评价,才能打掉党和人民之间的隔离墙,不断从群众中汲取推动事业前进的力量。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最终目的就是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实施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是转变职能、提升效能的内在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深化改革时强调: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李克强总理也指出,地方政府要把群众需求作为改革的重点,着力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住基本、补上短板、兜好底线,促进社会公正。实施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对于引导各级政府推进工作重心下移,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长期历史遗留、悬而未决的问题,形成发展正能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
“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涉及的都是群众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就业技能提升、村级卫生室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化社区建设、“三无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蓝天碧水工程、公共交通改善、农村公路发展、农村饮水安全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等13个具体行动,三年一个周期,分步实施,集中推动。
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教育实践活动刚开始,市委、市政府就提出实施“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构想,并将此作为践行为民宗旨、兴办民生实事的具体抓手。在多层面、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组织专班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进行了再梳理、再聚焦,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分类排队、梳理成项。各职能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就各个子项目进行充分调研和规划设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对部门提交的项目方案进行集中会审,筛选立项,研究提出“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草案,并广泛征求基层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后组织实施。
坚持保障民生,重点整改。“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既注重优先保障城镇低收入群众、“三无”老人、棚户区居民以及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空巢户等重点群体,又注重增强普惠性,兼顾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诉求,累计投资逾千亿元,惠及全市600万人民群众。未来三年,全市将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15.58万套,完成1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95家村卫生室、250个城市社区、650所义务教育學校的标准化建设,完成各类就业培训96万人次;全市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自愿条件下将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所有城市社区,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覆盖60%以上的农村;新增中心城区公交线路14条,公交车总量达到1300台,主城区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30%,县(市)城区客运班线公交化率达到70%;改造县乡公路487公里,新建通村公路3852公里,解决85.6万人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全市城乡生活垃圾设施实现全覆盖,收集率达90%,集中处理率达80%;实施十大蓝天工程和十大碧水工程,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工业布局调整、生态林保护、工业污染整治、饮用水源地安全防护等综合整理,使襄阳的天更蓝、水更清。
坚持尽力而为,分步整改。在综合考虑上级政策要求和基层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襄阳发展实际和可用财力,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确定工作目标,注重“保底”需求。比如,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村级卫生室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就业培训,强调政府主导,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分期投入、急事先办、循序渐进、滚动发展,力求满足城乡居民住房、就医、上学、出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同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整合一切有效资源,努力“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比如,对蓝天碧水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标准化社区建设等,及时跟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五城同创”建设的目标要求,引入社会资本,运用市场手段,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力争将襄阳建成充满活力的开放之城、功能先进的现代之城、古韵新风的特色之城、山水秀美的生态之城、人民满意的宜居之城。 坚持项目管理,强力整改。每项行动计划分别由市委常委或政府副市长牵头负责,实行项目化管理、路线图推进、节点式考核。在《襄阳日报》开办“走群众路线、办惠民实事”专栏,集中公示各个项目的路线图、责任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实施落实单位、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和时间节点,跟踪报道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民生项目建设绿色审批通道,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实行快审、快批,快速推进。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强化资金和质量监管。将实施“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专项督办、定期考核,引导各级政府把更多资源、资金投向基层,把更多精力和时间用在惠民生、办实事上。
(三)
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不是一句空话,需要观念上的强化、工作上的推动和制度上的保障。
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亲民为民、民生优先。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习近平总书记在解释“中国梦”时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不断为人民造福。”实施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把群众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把改善民生工作任务细化、量化、硬化,集中人力、物力、时间推进落实,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把发展成果真正体现到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上,体现到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上,体现到充分保障人民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上。
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务实落实、言行必果。问题查出来后,干部群众都在看各级党组织怎么办、怎么改、怎么干。有没有把心思和精力用到为群众真抓实干、办好事上?有没有把節省下来的行政开支用到改善民生亟须的地方?群众看得最清楚、感受最真切。如果把群众提的意见和查找的问题丢在一边,就会前功尽弃,失去群众信任。坚持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真诚的态度回应群众关切,公开承诺实施13项民生改善行动计划,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抓好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具体事,办好基层群众所思所盼的急难事,改好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恼火事,不让问题空挂、不让群众等待,把桩桩实事办在群众眼前,让群众满意。
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常态长效、久久为功。改作风、惠民生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尤其是在改善民生上,更要立足当前,长远规划,形成民生改善长效机制。持续深化以“践行宗旨,争做好干部”为主题的“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到群众中去,为群众办事,抓实“党员干部进万家、践行宗旨办实事”,把实事好事办到群众的家里面、心坎上。坚持施政顺应群众、服务方便群众、决策问计群众,凡是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凡是拟定关系群众办事的规程,凡是提供面向群众的服务,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正按群众的需求和意愿改进工作。建立上下联动、多方协同、分工负责、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以整合的理念来策划、项目的手段来推进,使民生工程与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衔接,力求常态化、长效化、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