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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与幼女,是贵州习水与浙江丽水等幼女性侵犯案件中最敏感的两个字眼,也是受到争议最多的两个点。一审撤诉之后,媒体与坊间议论的焦点就在于为何以“嫖宿幼女罪”而不是以“强奸罪”来起诉,而两者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嫖宿幼女罪”涉及性交易,有“钱”的因素,而“强奸罪”没有。
令人震惊的浙江“丽水案”中,有个别女孩看到跟犯罪嫌疑人陈伟军接触紧密的女同学有新手机用、有零用钱花、有新衣服穿,就主动想跟陈在一起。
同时,两起案件中的性侵犯行为,都呈现出了与传销案相似的特征,受害者同时也是帮凶,把其他女孩拉进了“火坑”。这一连串金钱与幼女的关系,让人不由得倒吸口冷气,难道这些女孩令人心痛的经历,真的都与钱有关吗?
康倩,叛逆的“90后”
习水案最受关注的3名受害人中,康倩是最早的经历者。
她并非坏女孩。她喜欢手绘的福娃,曾有个高二的男朋友,喜欢看男友打篮球,她觉得这个高二的文科男生会对她的学习有帮助,她喜欢历史,也喜欢英语,跟男友牵过手,却没接过吻。
康倩的父亲是个包工头,从这一点讲,康倩并不缺钱。随着工地变迁,康倩从小学到初二共换了9所学校。初中树人中学是父亲挑的,因为觉得是“正规学校”。发现康倩与校外不良人员接触后,父亲为女儿选择了住校。但康倩还是翻后墙出去,和“社会娃”混在了一起。有次他在女儿的书包里搜到一包烟,但康倩把烟一扔什么都不解释。父亲坦言他并没给女儿什么考学的压力:“我没要求她读多少书,挣钱就是为她读书,只要读得进去我就供她。”康倩的母亲平时喜欢打麻将,很少管女儿,夫妻俩也常常为此吵架。
有一次,康父在饭馆里看见康倩和一群年轻人坐在一起抽烟喝酒。她的屡教不改让父亲很生气,他用拴狗的铁链子把女儿拴在家里,把她的头发剪得很乱,晚上睡觉都不解开,让她没法出门玩。但事情还是发生了。
初一时,袁某和刘某(两人为男女朋友)找到康倩,想带她去“见男人”。“他讲的,如果我不干了,就帮他找个姑娘,要不就打我。”袁某还威胁给康倩打毒针(扎毒品)。据康倩回忆,除了袁某和刘某之外,欧某、熊某都曾胁迫过她去“见客人”,甚至还有5个女孩也想拉康倩去做“那种事”,而那5个女孩也有“做那种事”来赚钱。
但康倩自己出去做却是拿不到钱的。康倩为了自己的自由,只好介绍新的“猎物”给袁某和刘某,当时康倩只有14岁。
王清,同学出卖了她
初一下学期的一天,王清的同班好友康倩带她去见康的“结拜姐姐”和两个社会男青年,他们把她带到矿中路的一个小巷子,康倩借口溜掉了,王也很想走,但两个男的对她又打又骂。“当时我很害怕,被他们逼着进了附近一家旅社的房间,一会儿来了一个30来岁的男人,他锁上了门后就动手脱我的衣服,我吓得直哭……后来那男的知道我是初一的学生后,就没敢继续下去,他给了旅社老板娘100元后走了。事后康倩的‘结拜姐姐’威胁我,不能把今天的事说出去,否则要叫人打我。”
第二天,康倩和刘某去找王清,骗说王清因为昨天的事情已经怀孕了,刘某可以帮忙介绍地方,把孩子打掉。”毫无生理知识的王清听信了她们的话,就跟着刘某来到老司法局家属楼3楼袁莉家中。
在这里,王清被一个叫冯支洋的教师夺走了第一次。“我后来才知道他是习水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的老师。他很变态,不用安全套,还玩了许多花样。”完事后,下身出血的王清躲到厕所里哭泣,刘某过来安慰她,并给了她20元。
此后,刘某经常带王清到袁莉家,“如果不去,她男朋友袁某就要打我。”王说。
去年7月的一天夜晚,刘某再次找到王清,要她冒充处女和嫖客睡觉,并承诺“这是最后一次让我做这事”。为了摆脱刘的控制,王答应了。于是,刘把王带到一家宾馆进了事先开好的房间。待嫖客锁上门后,王进入卫生间洗澡,并按刘某教的办法,把刚打了耳洞的耳朵弄出血来涂到下身。“当我裹着浴巾上床的时候,被对方发现了,他问我到底是不是处女,我只好承认不是。”那男的很生气,丢了100元在床上就走了。王把钱交给刘,刘给了她50元。案发后,王清才知道这个未遂的嫖客是习水县马临工业区土管所所长陈孟然。
很快,不想再做的王清像之前的康倩一样,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替身,李瑜。
李瑜,“我恨死那些人”
李瑜觉得是王清故意陷害,拉她下水的。两人的父亲有生意上合作,两人因此结识。王清14岁,李瑜当时只有13岁。李瑜父亲长年跑长途货运,母亲在浙江打工,李瑜跟奶奶相依为命。李瑜说父亲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尽管她有个弟弟,但她想要什么父亲就给她买什么,很是宠爱。
一次,王清找到李瑜谈“去赚钱”的事情,被李瑜拒绝了,之后王清又拉了袁某(据李瑜描述,王清此时拜了袁某做哥哥)来劝说她,李瑜还是没答应。后来,王清谎称让李瑜陪她买书包,王清中途就溜了,把李瑜同袁某留在了一起。袁某威胁李瑜去“接客人”,李瑜断然拒绝,袁某说不答应就把她卖掉,边说边打电话联系说“能卖10多万”。李瑜被吓哭了,袁某一见,立即联系了一位煤老板,可惜煤老板没时间。正当李瑜以为煤老板不会来,自己可以脱身之时,袁某就将她卖给了一个叫冯勇的出租车司机,这是李瑜的第一次。
整个事件中,很多孩子的价值观是扭曲的,比如替袁某寻找猎物的王清。李瑜的父亲经常给女儿零花钱,50块左右,朋友有时也会向李瑜借钱,王清就觉得李瑜是“做那种事的”,才会那么有钱。李瑜说王清曾当着自己的面抽烟,还说“自己被人家糟蹋过”。
那次之后,李瑜就经常做噩梦,梦见有人拉她去做那样的事情,她总是抱着弟弟失声痛哭。前后3个人伤害过她,出租司机、教师冯支洋和另外一个人。
李瑜很恨王清,再次见面时也都不再说话,QQ上把王清拉入了黑名单。但愿这段记忆也可以永久地被拉进历史的黑洞。
3位受害者都不是来自贫困家庭,并不缺钱,她们也从未有过“卖身赚钱”的想法。所以早在《中国青年报》记者陈强深入暗访之后,所谓“教师组织卖淫”的传言也就不攻自破了。她们的悲惨遭遇,完全是由于暴力的胁迫与环境的无奈。
(《中国青年报》陈强与上海电视台高波对本文提供帮助,特此感谢!)
令人震惊的浙江“丽水案”中,有个别女孩看到跟犯罪嫌疑人陈伟军接触紧密的女同学有新手机用、有零用钱花、有新衣服穿,就主动想跟陈在一起。
同时,两起案件中的性侵犯行为,都呈现出了与传销案相似的特征,受害者同时也是帮凶,把其他女孩拉进了“火坑”。这一连串金钱与幼女的关系,让人不由得倒吸口冷气,难道这些女孩令人心痛的经历,真的都与钱有关吗?
康倩,叛逆的“90后”
习水案最受关注的3名受害人中,康倩是最早的经历者。
她并非坏女孩。她喜欢手绘的福娃,曾有个高二的男朋友,喜欢看男友打篮球,她觉得这个高二的文科男生会对她的学习有帮助,她喜欢历史,也喜欢英语,跟男友牵过手,却没接过吻。
康倩的父亲是个包工头,从这一点讲,康倩并不缺钱。随着工地变迁,康倩从小学到初二共换了9所学校。初中树人中学是父亲挑的,因为觉得是“正规学校”。发现康倩与校外不良人员接触后,父亲为女儿选择了住校。但康倩还是翻后墙出去,和“社会娃”混在了一起。有次他在女儿的书包里搜到一包烟,但康倩把烟一扔什么都不解释。父亲坦言他并没给女儿什么考学的压力:“我没要求她读多少书,挣钱就是为她读书,只要读得进去我就供她。”康倩的母亲平时喜欢打麻将,很少管女儿,夫妻俩也常常为此吵架。
有一次,康父在饭馆里看见康倩和一群年轻人坐在一起抽烟喝酒。她的屡教不改让父亲很生气,他用拴狗的铁链子把女儿拴在家里,把她的头发剪得很乱,晚上睡觉都不解开,让她没法出门玩。但事情还是发生了。
初一时,袁某和刘某(两人为男女朋友)找到康倩,想带她去“见男人”。“他讲的,如果我不干了,就帮他找个姑娘,要不就打我。”袁某还威胁给康倩打毒针(扎毒品)。据康倩回忆,除了袁某和刘某之外,欧某、熊某都曾胁迫过她去“见客人”,甚至还有5个女孩也想拉康倩去做“那种事”,而那5个女孩也有“做那种事”来赚钱。
但康倩自己出去做却是拿不到钱的。康倩为了自己的自由,只好介绍新的“猎物”给袁某和刘某,当时康倩只有14岁。
王清,同学出卖了她
初一下学期的一天,王清的同班好友康倩带她去见康的“结拜姐姐”和两个社会男青年,他们把她带到矿中路的一个小巷子,康倩借口溜掉了,王也很想走,但两个男的对她又打又骂。“当时我很害怕,被他们逼着进了附近一家旅社的房间,一会儿来了一个30来岁的男人,他锁上了门后就动手脱我的衣服,我吓得直哭……后来那男的知道我是初一的学生后,就没敢继续下去,他给了旅社老板娘100元后走了。事后康倩的‘结拜姐姐’威胁我,不能把今天的事说出去,否则要叫人打我。”
第二天,康倩和刘某去找王清,骗说王清因为昨天的事情已经怀孕了,刘某可以帮忙介绍地方,把孩子打掉。”毫无生理知识的王清听信了她们的话,就跟着刘某来到老司法局家属楼3楼袁莉家中。
在这里,王清被一个叫冯支洋的教师夺走了第一次。“我后来才知道他是习水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的老师。他很变态,不用安全套,还玩了许多花样。”完事后,下身出血的王清躲到厕所里哭泣,刘某过来安慰她,并给了她20元。
此后,刘某经常带王清到袁莉家,“如果不去,她男朋友袁某就要打我。”王说。
去年7月的一天夜晚,刘某再次找到王清,要她冒充处女和嫖客睡觉,并承诺“这是最后一次让我做这事”。为了摆脱刘的控制,王答应了。于是,刘把王带到一家宾馆进了事先开好的房间。待嫖客锁上门后,王进入卫生间洗澡,并按刘某教的办法,把刚打了耳洞的耳朵弄出血来涂到下身。“当我裹着浴巾上床的时候,被对方发现了,他问我到底是不是处女,我只好承认不是。”那男的很生气,丢了100元在床上就走了。王把钱交给刘,刘给了她50元。案发后,王清才知道这个未遂的嫖客是习水县马临工业区土管所所长陈孟然。
很快,不想再做的王清像之前的康倩一样,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替身,李瑜。
李瑜,“我恨死那些人”
李瑜觉得是王清故意陷害,拉她下水的。两人的父亲有生意上合作,两人因此结识。王清14岁,李瑜当时只有13岁。李瑜父亲长年跑长途货运,母亲在浙江打工,李瑜跟奶奶相依为命。李瑜说父亲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尽管她有个弟弟,但她想要什么父亲就给她买什么,很是宠爱。
一次,王清找到李瑜谈“去赚钱”的事情,被李瑜拒绝了,之后王清又拉了袁某(据李瑜描述,王清此时拜了袁某做哥哥)来劝说她,李瑜还是没答应。后来,王清谎称让李瑜陪她买书包,王清中途就溜了,把李瑜同袁某留在了一起。袁某威胁李瑜去“接客人”,李瑜断然拒绝,袁某说不答应就把她卖掉,边说边打电话联系说“能卖10多万”。李瑜被吓哭了,袁某一见,立即联系了一位煤老板,可惜煤老板没时间。正当李瑜以为煤老板不会来,自己可以脱身之时,袁某就将她卖给了一个叫冯勇的出租车司机,这是李瑜的第一次。
整个事件中,很多孩子的价值观是扭曲的,比如替袁某寻找猎物的王清。李瑜的父亲经常给女儿零花钱,50块左右,朋友有时也会向李瑜借钱,王清就觉得李瑜是“做那种事的”,才会那么有钱。李瑜说王清曾当着自己的面抽烟,还说“自己被人家糟蹋过”。
那次之后,李瑜就经常做噩梦,梦见有人拉她去做那样的事情,她总是抱着弟弟失声痛哭。前后3个人伤害过她,出租司机、教师冯支洋和另外一个人。
李瑜很恨王清,再次见面时也都不再说话,QQ上把王清拉入了黑名单。但愿这段记忆也可以永久地被拉进历史的黑洞。
3位受害者都不是来自贫困家庭,并不缺钱,她们也从未有过“卖身赚钱”的想法。所以早在《中国青年报》记者陈强深入暗访之后,所谓“教师组织卖淫”的传言也就不攻自破了。她们的悲惨遭遇,完全是由于暴力的胁迫与环境的无奈。
(《中国青年报》陈强与上海电视台高波对本文提供帮助,特此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