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精神和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计委第6号令《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要求,规范我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解因项目的确认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因解决住房困难户住房需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的确认。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是指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的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