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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法即将出台,学界要求控制行政性垄断的主张基本上已达成共识,对如何控制行政性垄断还存在着较大分歧,但这些分歧均未涉及在思想上统摄全局的"镇心剂"--行政性垄断控制的法理念.正是基于此目的,从行政主体的角度来探讨控制行政性垄断要求行政主体所持的法理念需及时归位,即行政主体对控制行政性垄断需着眼于社会产出最大化责任者的角度来维护市场的自由竞争秩序,方能有效地控制行政性垄断和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