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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集中核算是指政府成立会计中心,在单位收支自主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以会计核算中心为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工作和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委派制改革中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发展和延伸。
一、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吴忠市会计核算中心自2001年正式成立以来,在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财政监督,促进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就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点:
1.支付额度使用不规范,专项资金核算不力。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后,每笔资金的支付先要经过核算单位的支付系统申请,国库通过网上审批核准,核算中心开票,银行办理。申请、审批、支付、核算相互脱离,使得额度款项的使用规范与否无人监控,挤占额度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在专项资金的额度使用与核算上,资金使用不在规定的款项,给记账与年终决算带来了诸多的弊端。
2.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复杂,报账业务量大。
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单位报账员普遍反映累,每笔资金的收付均要通过核算单位、核算中心、国库中心、支付银行再到核算中心,往往一笔款项要往返奔波几个来回才能完成。
3.报账会计配合不力,会计管理工作薄弱。
账务纳入统一核算后,单位普遍只重视资金的管理,选配一名报账员或由非财会专业人员担任报账员。大部分报账会计只注重金额的正确与否,而忽视了财务管理,报账流于形式,对单位的某些特殊资金运行讲不清说不明,致使核算中心处理账务困难,留下财务漏洞。
4.监督的主体职能弱化,真票据假业务的报账现象存在。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中心一人管十多个单位的账,大厅式的工作模式,造成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既不参与单位的经济活动,又不全程履行监督职能,只是在事后单位报账时以票据审核进行监督,而票据是否真实、合理,核算中心难以发现。核算中心也无处罚权,对不符合规定票据,只能按相关政策予以拒付,缺乏挖掘单位节支潜力,无法真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财务管理出现弱化倾向,资产管理困难。
财务管理实行集中核算后,资产的增减完全由单位报账员报结,核算中心未参与管理,很容易造成账实不符,资产流失。核算单位普遍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而固定资产购置、处置后,却未在账面反映,特别是对固定资产的后续控制,会计中心只核算不清查,必然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
二、加强会计集中核算的建议
会计集中核算后,如何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管理好用好财政资金,为核算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此提一些建议。
1.加强服务,做好沟通协调。
国库支付中心有必要与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到大厅办公,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核算模式,方便服务对象。搞好会计核算,管好用好财政资金,需要核算单位和会计中心的共同配合,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负有对核算单位指标额度使用进行指导、监督的职责,核算单位应根据经济业务性质据实申请额度,确保经济业务的准确、真实。
2.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核算单位应重视财务管理工作,配备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会计业务专长的人员担任报账会计。单位的报账会计应当持证上岗,有据实登记会计台账,定期与会计中心核对,对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领导审批前的审核及说明,向会计中心报账并说明单位经济业务及票据的真实情况等职责,对专项资金,说明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具体支付标准,及时报送项目申报审批书,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3.加强支出的监督管理。
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制定一个适应性强,便于操作的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使会计核算中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将业务招待费实行与公务费挂钩办法,控制在一定总额之内。要加强专项资金的跟踪,建立层层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对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不管任何理由均要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提高报账会计整体素质是强化财务管理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财政部门及单位应切实抓紧报账会计的培训和教育,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报账会计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通过一系列制度,制约报账会计的工作行为,保证报账会计诚信为本,爱岗敬业,坚持准则,客观公正,使其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5.加强资产的管理。
报账会计要及时将固定资产的出售、调拨、报损、报废等情况报送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还要定期将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余额与单位财产保管员进行对账,落实财产清查,定期摸清家底,做到账账、账薄、账实相符。核算中心也要督促各核算单位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防止单位实物管理与会计核算的脱节,从而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一、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吴忠市会计核算中心自2001年正式成立以来,在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财政监督,促进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就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点:
1.支付额度使用不规范,专项资金核算不力。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后,每笔资金的支付先要经过核算单位的支付系统申请,国库通过网上审批核准,核算中心开票,银行办理。申请、审批、支付、核算相互脱离,使得额度款项的使用规范与否无人监控,挤占额度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在专项资金的额度使用与核算上,资金使用不在规定的款项,给记账与年终决算带来了诸多的弊端。
2.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复杂,报账业务量大。
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单位报账员普遍反映累,每笔资金的收付均要通过核算单位、核算中心、国库中心、支付银行再到核算中心,往往一笔款项要往返奔波几个来回才能完成。
3.报账会计配合不力,会计管理工作薄弱。
账务纳入统一核算后,单位普遍只重视资金的管理,选配一名报账员或由非财会专业人员担任报账员。大部分报账会计只注重金额的正确与否,而忽视了财务管理,报账流于形式,对单位的某些特殊资金运行讲不清说不明,致使核算中心处理账务困难,留下财务漏洞。
4.监督的主体职能弱化,真票据假业务的报账现象存在。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中心一人管十多个单位的账,大厅式的工作模式,造成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既不参与单位的经济活动,又不全程履行监督职能,只是在事后单位报账时以票据审核进行监督,而票据是否真实、合理,核算中心难以发现。核算中心也无处罚权,对不符合规定票据,只能按相关政策予以拒付,缺乏挖掘单位节支潜力,无法真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财务管理出现弱化倾向,资产管理困难。
财务管理实行集中核算后,资产的增减完全由单位报账员报结,核算中心未参与管理,很容易造成账实不符,资产流失。核算单位普遍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而固定资产购置、处置后,却未在账面反映,特别是对固定资产的后续控制,会计中心只核算不清查,必然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
二、加强会计集中核算的建议
会计集中核算后,如何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更好地管理好用好财政资金,为核算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此提一些建议。
1.加强服务,做好沟通协调。
国库支付中心有必要与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到大厅办公,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核算模式,方便服务对象。搞好会计核算,管好用好财政资金,需要核算单位和会计中心的共同配合,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负有对核算单位指标额度使用进行指导、监督的职责,核算单位应根据经济业务性质据实申请额度,确保经济业务的准确、真实。
2.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核算单位应重视财务管理工作,配备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会计业务专长的人员担任报账会计。单位的报账会计应当持证上岗,有据实登记会计台账,定期与会计中心核对,对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领导审批前的审核及说明,向会计中心报账并说明单位经济业务及票据的真实情况等职责,对专项资金,说明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具体支付标准,及时报送项目申报审批书,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3.加强支出的监督管理。
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制定一个适应性强,便于操作的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使会计核算中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将业务招待费实行与公务费挂钩办法,控制在一定总额之内。要加强专项资金的跟踪,建立层层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对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不管任何理由均要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提高报账会计整体素质是强化财务管理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财政部门及单位应切实抓紧报账会计的培训和教育,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报账会计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通过一系列制度,制约报账会计的工作行为,保证报账会计诚信为本,爱岗敬业,坚持准则,客观公正,使其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5.加强资产的管理。
报账会计要及时将固定资产的出售、调拨、报损、报废等情况报送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还要定期将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余额与单位财产保管员进行对账,落实财产清查,定期摸清家底,做到账账、账薄、账实相符。核算中心也要督促各核算单位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防止单位实物管理与会计核算的脱节,从而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