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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公报中提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一政策对于想要生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来讲是个巨大的福音,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生两个小孩对于在职女性的发展会产生影响抑或是阻碍作用。使原本在职场中处于劣势的女性的事业之路更加的艰难。
关键词:全面两孩;女性人才发展;潜在影响;法律保障
上半年,在全国范围进行的专项民意调查中,广东的受访者对“全面放开二胎”的支持度最高。与这一调查结果相互印证的是,在近年来的全国“两会”上,来自广东的代表似乎最为关注“二胎”问题,从呼吁“单独二孩”政策落地到“全面放开二胎”,代表们所提出的不仅仅是“生育”问题,更关心的却是中国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的人口倒三角结构、老龄化、劳动力短缺、养老、失獨家庭等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其中最严峻的就是人口老龄化问题。这些人口政策的每一次变化,国家宏观层面自有考量,在肯定它的同时,也应理性的看待她对于作为生育主体之女性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在职女性人才发展的阻碍。基于此,国家、政府与社会应该更加关注和完善女性人才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
一、对“全面两孩”政策的肯定之浅析其必要性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更好地满足了群众生育意愿。国家政策允许不允许生、适育夫妻愿意不愿意生,这会产生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允许生对于年轻夫妻来说就是一项权利,有选择的自由,可以放心大胆的生孩子;限制生对于想生的人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压力,一直得担惊受怕的,搞得跟很多农村孩子的名字“偷生”一样。 据调查,20至44岁已婚人群平均理想子女数是1.93个,农村是2.1个左右,城镇是1.8个左右。还有80%的人希望有儿有女。从长期看,政策调整后,家庭规模有所扩大,有利于构建稳定的亲缘关系网络,增强家庭的代际支持、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发展。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利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劳动年龄人口和育龄人口开始减少,有目共睹。该政策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还不得不看到,国家“单独二孩”政策预冷,远没有取得预期效果。而有些失独家庭他们等不起,不符合再生条件带来的是难以承受的人生悲剧。正视客观需要,才能顺民意合民心。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可以拉动消费,为国家创造珍贵的资源。多生孩子带来的不全是问题,还可能有消费,孩子是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一个婴儿从出生前就在拉动一个家庭的消费,单纯从经济学上讲,这些消费会带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在很多国家,“婴儿潮”都被当成经济社会发展的福祉,同时孩子被视为一个民族和国家最珍贵的资源,生育和培养孩子是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和希望。
二、“全面两孩”政策在家庭生活之育儿方面给女性人才发展造成的潜在影响
中国传统的、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教育小孩都应该是女性的责任,作为父亲的男性好像就没有义务去育儿似的。生活中也有好多的例子来例证,像母亲出差前书写“指南”教父亲带娃,看似很平常,但又不平常,共同的育儿义务为啥丈夫在妻子出差期间才承担这样的责任。难道带娃就是母亲的专属责任吗?
很显然,将育儿这一父母双方的责任和劳动“女性化”的性别刻板印象,严重加深了女性的负担,让很多女性疲于应对工作与育儿的双重压力。但男性却不存在这种压力,因为育儿不被认为是男性的责任。事实上,这种性别刻板印象不仅忽视了父亲育儿的权利,更否定了父亲在育儿方面的能力,对儿童的健康成长也会造成不利影响。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步入工作岗位,以及即将实施的“全面两孩”政策,如果放任这种将育儿责任“女性化”的刻板印象将会进一步加重女性负担,加重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的等问题。
三、“全面两孩”政策下,对女性人才发展法律保障体系的完善建议
美满的家庭生活是女性人才发展的背后港湾,成功的事业发展是女性家庭幸福的强力支撑,而女性人才发展的法律保障是平衡女性事业与家庭的有效工具。
从政府的角度,在依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加以监管的同时,也要尽量解除企业的后顾之忧。支持家政服务产业的发展,通过将部分育儿劳动从家庭转移至家政市场的方式,卸下女性部分育儿负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女性因孕育子女而在职场中表现出的劣势,使其稍微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职业工作中,使自己的职业发展的更好一些。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应该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公平对待有生育二孩意愿且已经生育二孩的女性,营造好的单位氛围。比如,在一定时间内,实行灵活就业制度,推行弹性工作时间。在女性“三期”的时候,保证基本的假期时间和享受带薪休假。从家庭的角度,尊重女性“生”还是“不生”的选择,帮助女性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的责任。家庭关系包括代际和代内关系,其中代内关系尤其是夫妻关系,所以丈夫应更多地分担传统家务,尽可能减轻妻子的家庭负担,从而消解养育子女对其职场发展的消极影响。
在社会转型期,女性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现如今“全面两孩”政策又即将落实,女性人才发展之路将更加的艰难。既有来自家庭的,同时又包括在工作中会遇到的各种各样阻碍。总之,希望这把所谓“双刃剑”能够舞出大家共同期待的好结果。
参考文献:
[1]袁锦绣.妇女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6.
[2]林建军.从性别和家庭视角看“单独两孩”政策女性就业的影响[J].妇女研究论丛,2014-7-15.
[3]杨菊华.“单独两孩”政策对女性就业的潜在影响及应对思考[J].妇女研究论丛,2014-7-15.
[4]南储鑫.育儿责任“女性化”刻板印象不容无视[N].中国妇女报,2015-11-11.
[5]崔霞,屈宏伟.全面放开二胎,还要多久[N].深圳商报,2015-3-3.
关键词:全面两孩;女性人才发展;潜在影响;法律保障
上半年,在全国范围进行的专项民意调查中,广东的受访者对“全面放开二胎”的支持度最高。与这一调查结果相互印证的是,在近年来的全国“两会”上,来自广东的代表似乎最为关注“二胎”问题,从呼吁“单独二孩”政策落地到“全面放开二胎”,代表们所提出的不仅仅是“生育”问题,更关心的却是中国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的人口倒三角结构、老龄化、劳动力短缺、养老、失獨家庭等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其中最严峻的就是人口老龄化问题。这些人口政策的每一次变化,国家宏观层面自有考量,在肯定它的同时,也应理性的看待她对于作为生育主体之女性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在职女性人才发展的阻碍。基于此,国家、政府与社会应该更加关注和完善女性人才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
一、对“全面两孩”政策的肯定之浅析其必要性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更好地满足了群众生育意愿。国家政策允许不允许生、适育夫妻愿意不愿意生,这会产生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允许生对于年轻夫妻来说就是一项权利,有选择的自由,可以放心大胆的生孩子;限制生对于想生的人来说就是一个巨大的压力,一直得担惊受怕的,搞得跟很多农村孩子的名字“偷生”一样。 据调查,20至44岁已婚人群平均理想子女数是1.93个,农村是2.1个左右,城镇是1.8个左右。还有80%的人希望有儿有女。从长期看,政策调整后,家庭规模有所扩大,有利于构建稳定的亲缘关系网络,增强家庭的代际支持、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发展。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利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劳动年龄人口和育龄人口开始减少,有目共睹。该政策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还不得不看到,国家“单独二孩”政策预冷,远没有取得预期效果。而有些失独家庭他们等不起,不符合再生条件带来的是难以承受的人生悲剧。正视客观需要,才能顺民意合民心。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可以拉动消费,为国家创造珍贵的资源。多生孩子带来的不全是问题,还可能有消费,孩子是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一个婴儿从出生前就在拉动一个家庭的消费,单纯从经济学上讲,这些消费会带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在很多国家,“婴儿潮”都被当成经济社会发展的福祉,同时孩子被视为一个民族和国家最珍贵的资源,生育和培养孩子是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和希望。
二、“全面两孩”政策在家庭生活之育儿方面给女性人才发展造成的潜在影响
中国传统的、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教育小孩都应该是女性的责任,作为父亲的男性好像就没有义务去育儿似的。生活中也有好多的例子来例证,像母亲出差前书写“指南”教父亲带娃,看似很平常,但又不平常,共同的育儿义务为啥丈夫在妻子出差期间才承担这样的责任。难道带娃就是母亲的专属责任吗?
很显然,将育儿这一父母双方的责任和劳动“女性化”的性别刻板印象,严重加深了女性的负担,让很多女性疲于应对工作与育儿的双重压力。但男性却不存在这种压力,因为育儿不被认为是男性的责任。事实上,这种性别刻板印象不仅忽视了父亲育儿的权利,更否定了父亲在育儿方面的能力,对儿童的健康成长也会造成不利影响。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步入工作岗位,以及即将实施的“全面两孩”政策,如果放任这种将育儿责任“女性化”的刻板印象将会进一步加重女性负担,加重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的等问题。
三、“全面两孩”政策下,对女性人才发展法律保障体系的完善建议
美满的家庭生活是女性人才发展的背后港湾,成功的事业发展是女性家庭幸福的强力支撑,而女性人才发展的法律保障是平衡女性事业与家庭的有效工具。
从政府的角度,在依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加以监管的同时,也要尽量解除企业的后顾之忧。支持家政服务产业的发展,通过将部分育儿劳动从家庭转移至家政市场的方式,卸下女性部分育儿负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女性因孕育子女而在职场中表现出的劣势,使其稍微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职业工作中,使自己的职业发展的更好一些。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应该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公平对待有生育二孩意愿且已经生育二孩的女性,营造好的单位氛围。比如,在一定时间内,实行灵活就业制度,推行弹性工作时间。在女性“三期”的时候,保证基本的假期时间和享受带薪休假。从家庭的角度,尊重女性“生”还是“不生”的选择,帮助女性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的责任。家庭关系包括代际和代内关系,其中代内关系尤其是夫妻关系,所以丈夫应更多地分担传统家务,尽可能减轻妻子的家庭负担,从而消解养育子女对其职场发展的消极影响。
在社会转型期,女性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现如今“全面两孩”政策又即将落实,女性人才发展之路将更加的艰难。既有来自家庭的,同时又包括在工作中会遇到的各种各样阻碍。总之,希望这把所谓“双刃剑”能够舞出大家共同期待的好结果。
参考文献:
[1]袁锦绣.妇女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6.
[2]林建军.从性别和家庭视角看“单独两孩”政策女性就业的影响[J].妇女研究论丛,2014-7-15.
[3]杨菊华.“单独两孩”政策对女性就业的潜在影响及应对思考[J].妇女研究论丛,2014-7-15.
[4]南储鑫.育儿责任“女性化”刻板印象不容无视[N].中国妇女报,2015-11-11.
[5]崔霞,屈宏伟.全面放开二胎,还要多久[N].深圳商报,20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