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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的教育思想是其正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探讨立足于正义理论基础之上的公民教育问题,旨在建构和巩固公平的正义的良序社会。对于公平的正义的社会而言,教育的终极目的之一是培养能够支持、践行和维护社会正义结构的合理公民,而基于正义理念的良序社会本身就对公民具有决定性的教育作用,体现在使公民的自我价值得以确认和促使公民在社会公共行为中达到充分自律。而在一个良序社会里,公民们自由和公平的机会得到有效保障,他们能够在一个相对平等的起跑线上出发。差别原则、补偿原则等缓和了自然和社会偶然性对个人的影响,是维护公平的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