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的职务发明奖酬制度主要是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为中心,以各地方性专利法规、科学技术促进法规及部门规章中有关内容等为补充的基本模式构建的,“约定为主,法定为辅”是我国现行法律中职务发明奖酬制度的主要特点。作为职务发明利益分配范畴中的职务发明奖酬制度,公平合理地分配社会知识财富则是其最主要的价值取向。在公平的价值取向要求下,职务发明报酬制度的完善,有赖于基本概念、法律规范的内容与法律规范的调整手段等多方面重新认识、调整与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