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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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明天开始我坐地铁上下班,不想开车了。结婚两周年纪念日的晚餐桌上,我对方圆说。
  方圆把目光从酥烤牛小排的盘子里提起来,眼神亮了一亮,胖圆脸渐渐舒展开,厚而软的下巴内浮出第二轮肉圈:“为什么?”
  方圆是理科生,物理学硕士,在我们这个著名的“金融”大都市里,他那些《量子力学》《声光电学》和《原子物理学》并无用武之地,他只能去做一名中学物理老师。但他的思维方式保持着显著的经典物理逻辑,在他眼里,我的任何决定必须要有一个现实的理由。
  我说我就是不想开车,没感觉了。
  别告诉我“感觉”,“感觉”是不可靠的。
  我相信感觉,就像现在,我感觉……想吃冰激凌。
  那是你体内缺糖分,内火重,身体通过某种信号传达给你指令,要你摄入甜的和凉的。
  我愕然,无言以对,方圆更来劲了:感觉不是因,感觉只是果。当然,有车不开要坐地铁上下班,那也一定有原因,心血来潮、突发奇想的背后,都是有原因的。
  我喝了一口红酒,说:为了减少排放,锻炼身体。
  方圆眯起眼睛想了想:这勉强算原因。说完低头继续对付他的牛排。其实我没告诉他,我只是不想让他坐地铁上下班,不愿意看他一天两次挤在众多年轻的小白领中,前胸贴后背,闻着别人的口气,塑造一个站在落魄与失败边缘的中年男人形象。
  在这之前,我并没有想过要把车让给方圆开。我们家的车,从买回来的第一天开始就是我的专用座驾。可是经历了两年的开车生活,我终于体会到了某种即将应验的趋势:长期在一线城市开车上下班,你不发疯致死,也会颓废至死。
  试想一下,当你开着一辆越野车行进在龟速移动的城市高架路上时,你从起初的兴奋,到不久后必然加入“路怒”一族,慢慢地,你就开始颓废。除了颓废,我想象不出我的血管、肌肉、骨骼里还能滋生出别的什么积极的东西来。
  是的,作为一个城市人,我拥有一辆毫无必要的越野车,方圆花钱给我买的,他明知道我不可能开车去越野,可他还是指着4S店里那辆几乎撑满整个展示大厅的白色汽车说:我要给你买这辆“牧马人”,想想,你开着它穿越可可西里、登上帕米尔高原、深入三江源……汽车戛然停下,你打开车门,你下车了,草帽、墨镜、波西米亚长裙、流苏大披肩、长发飘飘……这些话不像是方圆的原创,但我还是被他的描述打动了,那画面,就像最新一期《国家地理》杂志封二的汽车广告图片。忘了汽车的牌子、型号,只记得从车里跨出的那个美女,正如方圆所说,草帽、墨镜、波西米亚长裙、流苏大披肩、长发飘飘,仙气逼人。
  “汽车和美女总要相得益彰,尤其是越野车,必须要你这样的女人配。” 方圆补了一句。他简直换了一个人,很难想象一个把逻辑看得比情趣重要得多的理科生嘴里能吐出这样的话。可我还是内心羞涩外表豪爽地点点头:行,就买这辆吧。
  我没在方圆面前说过为什么要订一本《国家地理》杂志,我只是喜欢看那些漂亮到无懈可击的图片,山高水远的景致总是比城市更养眼。也并非唯独它值得我花钱订阅,而是,我供职于一家与出版有关的参公事业单位,最大的福利就是免费阅读各种出版物,这导致我总是没机会报销书报费。恰好,《国家地理》不在免费阅读范围内,于是订了这本昂贵的休闲类杂志。
  事实上,穿越可可西里、登上帕米尔高原、深入三江源,这些都是我每个月收到《国家地理》后的视觉盛宴,我通过阅读一本色彩炫丽装帧精致的杂志来完成旅行的意淫,我想象自己到达了那些地方,用眼睛以及大脑。至于我的身体是否去过那里,这重要吗?
  一个星期后,我嫁给了方圆,“牧马人”是他娶我的聘礼,花尽了他所有的积蓄。事实上,嫁给方圆的理由并非一辆“牧马人”,我看上的是他的智商,物理学硕士的大脑使我不能理解却又充满好奇,他可以拉高我们孩子的智商,当然是在未来。其实方圆的情商也不低,就在买车的那天,我看出来了。他用一辆越野车告诉他的未婚妻,有些梦想是可以拥有的。于是我拥有了一辆“牧马人”,虽然我从没有开车去越野的梦想,但从这会儿开始,我可以试着想想了。
  我住进了方圆租的房子,他和我约定,暂且不要孩子,等我们开着“牧马人”走遍《国家地理》杂志上出现过的那些地方,我们再考虑下一步做什么,比如,买个房子、生个孩子……这是你想要的生活,我知道,方圆说,可是你更应该知道,这只是过日子,过日子而已。
  方圆这么说的时候,我觉得他像一个外星人。可是外星人有外星人的优点,他不会和你计较柴米油盐,他也不会干涉你的自由,他自信,从不怀疑自己的追求,虽然他有限的薪水不足以让我们轻松买下大都市的房子,但他对我从不抠门……这些,都是我欣赏的男人模样。所以,尽管他不怎么浪漫,也不会说甜言蜜语哄人,但我还是嫁给了他。
  二
  据说地铁十号线是著名的文明线路,全上海十七八条地铁,十号线的让座率最高,大多数站点的乘客都能遵守“先下后上”和自动扶梯“左行右站”的规矩。这是我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的一条转帖,此贴让我颇觉骄傲,因为现在,我就是地铁十号线每日光顾的常客,并且,我也时刻做好了让座的准备,有“老弱病残孕”上车,只要让我看见,我是一定会站起来的。
  那日,一对貌似闺密的少妇站在我跟前,两人各自拉着一根吊环聊天,抑或小声嬉笑。少妇,自然是不需要让座的,我坐得心安理得,间或接收到一两条从头顶上方下达的信息,对周末加班的抱怨,对某位女明星是否整过容的猜测,或者关于LV包包日渐庸俗以后该选什么品牌的忧虑。我在看一本书,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帕特里克·莫迪亚诺的小长篇,书名叫《青春咖啡馆》。我不能断言我与她们有什么不同,但可以确定,地铁车厢是一种包容度极大的容器,我们都是其中的“物质”,如此而已。
  为了防止坐过站,我通常在用眼睛閱读的同时用耳朵倾听站名播报,于是不可避免地听见了乘客的交谈、吵架、讲电话。一如此刻,那对窃窃私语的女人在我头顶声情并茂地聊天,使我停留在《青春咖啡馆》第109页,那里有一行字:我更愿意在一个春天的夜晚信步走到香榭丽舍大街上。   我身处的城市被人们叫做“东方巴黎”,这里有著名的南京路和淮海路,却没有香榭丽舍大街,此刻我是在上班的途中,拥挤的地铁里,好在我有座位。我低着头,眼睛盯着书页,头顶上的声音轻盈得像两只蝴蝶,有时忽闪而过,有时直扑耳鼓。我听见其中的“豆沙嗓”说一句,“噢哟,又踢我……”与此同时,我的眼角余光里闪过一轮蓝影,坐在右侧的乘客站了起来。应该,他是一个年轻男人,有纯正但轻弱的男声:你坐吧。
  只有年轻男人才会有这么干净的嗓音,没有痰气,没有烟气。并且,只有年轻男人才会用这么轻弱的声音给别人让座,女人会用干脆、尖锐、热情四射或者嗲里嗲气的声音叫唤,女人是不需要分年轻还是年老的,女人与女人,没多大区别。至于中年男人——我就从未见过中年男人在地铁里让座。
  曾经,我智慧的同事小燕说过,但凡到了中年还要挤地铁的男人,大多不会让座。我当即搜索了几遍脑库,记忆中,的确很少见到挤地铁的中年男人,更少见到中年男人让座。小燕说,最愿意让座的人有两种,一种是纯洁而又体力充沛的小伙子,另一种是善于将心比心的年轻妇女。你想想,智商、品质、境界都够高的男人,哪有到了中年还没买车的?挤地铁的大叔,多半事业不太成功、经济不够宽裕,这种人,容易迁怒社会,不愿意向陌生人表达友善……
  这是小燕怀孕期间每天坐地铁总结出来的经验,后来她生完宝宝,他们家就买了一辆车,两口子商量好,车归小燕开,等她老公满四十岁,算小中年吧,车就给他开。不过,她说:他很耍赖的,老缠着我要开车。有一次他起了个大早,很献媚地给我做了早餐,然后上班去了,等我吃完早餐准备出门,才发现停车位是空的。晚上他回家,一进门就自己抱块搓衣板跑来问我,要不要跪上去?
  我说,我们家方圆倒从不抢车开。话一出口,我忽然意识到,方圆已过四十,眨眼就要进入中年,他给我买了一辆越野车,自己却要挤地铁上班,会不会,他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事业不太成功,经济不够宽裕,抑或智商、品质、境界都不够高的、买不起车的男人?就在那天,我决定要坐地铁上下班,把车让给方圆开。
  其实坐地铁上下班也没什么不妥,一个月了,我每天过着平凡而又接地气的生活,我不必担心堵车导致上班迟到,最关键的是,我还可以在地铁上看书。这一个月,我已经在地铁上读完了一本书,现在我正在读第二本,帕特里克·莫迪亚诺的《青春咖啡馆》,第109页。然后,我眼角的余光瞥见坐在右侧的蓝色身影站起来,他说了三个字:你坐吧。清澈的嗓音,没有烟气和痰气。是的,我断定那是一个年轻男人,我的耳朵很敏感,大多时候我能记住听过的声音,还能辨认出这个声音的年龄。
  我头顶上的“豆沙嗓”发出一串豆沙还原成众多小豆子滚来滚去的“咯咯”笑声,她没有说“谢谢”,她坐下来,紧挨着我。我始终低着头,后背却已泌出一阵微汗,车厢里太热,我摘掉脖子里的小丝巾,手肘不小心碰到右侧的胳膊。迅速缩回手臂:“对不起。”同时,我看见右边一抹丘陵般微隆的腹部,草绿底色白圆点图案覆盖,仿佛小山坡上开满白色雏菊。
  地铁停靠南京东路站,忽然很想下车,不想听“豆沙嗓”的“咯咯”笑声,也不想听头顶上蓝色身影的清澈声音,尽管他们没有再说话,我也不想与他们跻身于同一节车厢。匆忙站起身,挤过人群,跨出地铁。车门闭拢,列车呼啸而去,绿色山坡上开满雏菊的微隆腹部闪电般消失在铁轨尽头。我站在原地,等候下一列地铁。
  两线交汇的中转站,身后迅速排起长龙,又一班地铁呼啸而来,随着人流挤进车厢。没有座位,我松了口气,不必担心一个颤颤巍巍的老人抑或一个挺着孕肚的女人站在你面前,而你正埋头看书或者閉眼瞌睡,你没有让座……在地铁里,没有座位的人通常占据道德高点,他们有资格指责不让座的人。
  地铁启动,举手抓吊环时,忽然发现,适才一直捏在手里的《青春咖啡馆》已然不见。
  三
  方圆成为我丈夫的时间有多久,“牧马人”作为我座驾的历史就有多久,到目前为止,总共两年。事实上,过去的两年中,这辆身躯庞大骨骼坚硬的白色越野车从未行使过越野的功能,我只是每天开着它上下班。它像一个羞涩的大男人,在一群叫做甲壳虫、MINI COOPER、或者SMART的小女生中左顾右盼、小心翼翼,就怕一不小心踩到人家的脚趾头,搞得人家骨折了,擦破皮肤了,拉伤肌肉了。它在小女生群中时停时歇、气喘如牛,仿佛一个高原大汉忽然来到零海拔地区,不可避免地遭遇醉氧。更可怖的是,每次把它开进我们那有着“花园单位”荣誉称号的局级小院,那就是一次驾照考核。当它四仰八叉地停泊在亭台楼阁、小巧玲珑的围墙内,就像姚明坐在七个小矮人的迷你城堡里那样不合时宜。两年来,我的驾驶技术有了飞速的长进,尤其是侧方移位和倒车停车,直逼当年把我训得狗血喷头的驾校教练。当然,我从没有戴着草帽和墨镜、穿着波西米亚长裙和流苏大披肩开车,虽然我长发飘飘,但我常常把头发绑成一个丸子顶在头上,这样干净利索,头发不会挡住视线……到目前为止,“牧马人”的行驶记录总共是一万四千五百公里,最远去过绍兴和无锡,剩下的就是从住地到单位,每天一个来回。算起来,我的“牧马人”大约以平均10公里的时速行驶,这是常态。作为一辆越野车,它差不多可以领残疾证了。
  方圆常常用幽怨的目光看着他给我买的车,眼神里流露出“暴殄天物”的哀叹。而我,也愈发变得慵懒和颓废,一辆需要强大的行动力去发掘其能量的汽车,让我这样一个朝九晚五的小公务员感到无可奈何。
  结婚两周年,“王品台塑牛排”,很轻的背景音乐,帕格尼尼随想曲,我喜欢的小提琴。脑中出现一条湿漉漉的石板路,两边有尖顶的教堂耸立,少年的背影正急切逃离画面。我小声问方圆:你,有没有结婚前的梦想,到现在还没放弃的……
  方圆垂着眼皮努力切一块酥烤小牛排:什么?放弃什么?
  我深吸一口气,放大音量:我放弃开车,从明天开始坐地铁,车你开吧。
  方圆终于抬起眼皮,脸上缓缓流出几缕窃喜。在情感表达上,他总是迟钝木讷,他说:为什么在结婚纪念日告诉我?炒我鱿鱼?并不擅长开玩笑的男人,说完自己率先嘿嘿笑起来。   我断定,他一直等着我放弃开车,物理学硕士的严密逻辑告诉他,“牧马人”的法律所属人是我,尽管是他花钱买的,可他必须得到我的赠予才能驾驶它,要不就得“借”。向自己的老婆借车开,多没面子!还记得那两次长假,去绍兴和无锡,全程都是他开车,当然是在我的要求下。看得出,方圆很兴奋,就像一个把玩具送人之后不好意思讨回来的孩子,人家忽然给他玩两天,这孩子,就像要把本钱玩回来,玩得废寝忘食,玩得夜以继日。他在高速公路上把时速飙到180公里,他还故意开错路,恨不得把100公里的国道开出200公里的实际里程。
  然而,从无锡和绍兴回来,越野车又驮着我淹没在了每天的堵车大潮中,方圆用目光抚摸“牧马人”时重又饱含幽怨。直到结婚两周年的餐桌上,王品台塑牛排店的卡座里,帕格尼尼炫技般轻而快速的弓弦声中,我宣布我不开车了。
  方圆不愧是理科生,当晚就替我规划好了三种可抵达我工作单位的交通方式,并在每一种交通方式下标识若干提示和注意事项,诸如“下车左拐步行五百米”之类。其实他根本不用替我规划,我早就想好了,坐十号线,虽然出地铁口还要步行一公里才能到单位,但我是起点站上车,有座位,可以安心看40分钟书。
  也许怕我反悔,临睡前方圆又问了多遍:真的要坐地铁?不再开车了?你确定?
  确定。我斩钉截铁地回答,说完闭上了眼睛。十秒钟后,耳畔传来隆重的鼾声,方圆终于放心睡熟,他足足等了两年,终于要成为“牧马人”的主人了。也许,有可能,事实上,这辆“牧马人”,压根他就是为自己买的,我使用了两年才明白过来。
  从现在开始,我不再需要对越野车负责了,也不用去想什么草帽、墨镜、波西米亚长裙、流苏大披肩,更不用想哪年哪月才能走完《国家地理》杂志上那些我从未抵达过的地方,这么一想,我如释重负。
  四
  《青春咖啡馆》被我弄丢了,这是我在地铁上阅读的第二本书,帕特里克·莫迪亚诺写的,我正读到第109页,最后一眼看见的书页上的那行字是:我更愿意在一个春天的夜晚信步走到香榭丽舍大街上。我还记得它前面一句是这样的,“我甚至在想,那些街道是否还存在,是否已经被那些黑暗物质永远吸走了?”当时我被两个聊天的女声打断了阅读,接着,坐在右侧的乘客站起来给孕妇让座,再接着,地铁停靠南京东路站,我匆匆下车,几分钟后,发现书丢了。
  我只能换一本书,这回带的是霍金的《时间简史》,刚结婚时方圆推荐给我的。这本书他也推荐给了他的那些中学生们,他希望通过此书达到科普的目的。可是它在我们家的书柜里静躺了一年多,我从未打开它哪怕认真读过一页,直到今天。
  地铁里的阅读让我有种安全感,虽然依旧需要时刻关注周遭,但凡有“老弱病残孕”上车,我还是要站起来让座,当然,不能排除我没看见,埋头苦读或者闭眼瞌睡并非特例,错过让座的机会肯定有,但我并非故意,所以,我的偶尔没让座,不至于拉低十号线的整体素质,我试图这么想。
  地铁启动时,我已翻开《时间简史》,扉页上有一行水笔手写字,显然是方圆的笔迹:所有的科学不是物理学,就是集邮——卢瑟福Ernest Rutherford(1871-1937)
  我不认识卢瑟福,不知道他是哪国人,想必他是一个自负的人,他看不起物理学以外的所有学科。方圆大有步其后尘的迹象,虽然他从未说过看不起我,但他常常对我那份需要加班加点的工作表示不屑。这没有任何意义,他说,管理的目的是要让工作有效率地、良性循环地完成,你们的工作,完全是“避简就繁”。方圆刚开车一个月,一个月还不够他体验什么是真正的避简就繁,不久的将来,也许他会发现,在城市里,越野车的功能就是避簡就繁,它对滋养血液中的颓废元素效果奇佳。
  地铁停靠南京东路站,更多客人上车,我一直低着头看书,耳朵里还插着耳机,新下载的“帕格尼尼”使我的地铁之旅一路轻快急切。这回脑中不再是湿漉漉的石板路,也没有逃离的少年,而是一种弥漫的气味,比如薰衣草,风吹过,“扑啦啦”地飘来,抑或巴黎圣母院,穿布裙的女人赤脚攀爬简陋的钟楼,动作敏捷,一脸轻快。让自己保持活力的最好办法就是,读书、听音乐、挤地铁,同时进行,当然,不能忘记倾听站点播报,还有四站,我将下车。忽然,一只手从人群中伸出,直逼我眼前,头顶上方同时传下声音,从“帕格尼尼”的缝隙里钻入:你的书,还给你。
  轻弱的嗓音,没有痰气,没有烟气,音质干净。那只手上果然有一本书,淡蓝封面,掉了封套,半旧,《青春咖啡馆》,没错,是我的书。
  我说过,我的耳朵太过灵敏,我能记得听过的声音,我还能听出这个声音当属一个年轻人,那个给“豆沙嗓”让座的人:你坐吧。是的,就是他。
  慌忙拔下耳机,抬起头,矗立在眼前的却是一个中年男人。他说:总算找到你了。还是轻弱、干净的声音,与他眼角的皱纹和青色的腮帮子不般配。
  可他的确是个中年男人,挤地铁的中年男人。他一手抓吊环,一手持书本,没有任何表情。我接过书,说“谢谢”,心里却狐疑,他是怎么找到我的?传说中的跟踪狂?
  也许我的表情暴露了内心疑虑,他不问自答:
  五天前,你在南京东路站下车,上午八点十五分,你把书忘在座位上,我捡到了。
  你下车时拎着一个花布包便当盒,我猜你是上班族,应该会在每天同一时刻坐地铁。
  我也坐这班地铁,五天了,希望可以巧遇书的主人。
  我没指望真能遇见你,正打算侵吞这本书,却发现了你。南京东路站过了,你没下……
  我听着他轻描淡写而又流畅的叙述,不断脑补着发生在五天前地铁上的一幕:身侧开满白色雏菊的小山丘让我决定提前下车,南京东路站到达的瞬间,我站起来,低头挤出人群,然后,给孕妇让座的男人发现了我掉在座位上的书,他捡起书,却来不及叫住我。车门关闭的刹那间,他在车厢里看着屏蔽门外的我,他记住了我这副嘴脸……
  脑中闪过小燕关于中年男人挤地铁不让座的理论,忍不住仰头打量眼前的男人。我不记得他的长相,可我记得他的声音,出乎意料,他不年轻,鬓角处有几缕白发,鱼尾纹浓密而厚实,棕色的脸部皮肤并非日晒的效果,而是,岁月的沉淀。   忽然生出些许抱歉,不由脱口而出:对不起。却不明白究竟是对天下所有中年男人抱歉,还是仅对眼前的男人。便主动解释:我坐这班地铁上班,不过不是南京东路站下,我要到陕西南路。
  男人“呵呵”一笑:我也有过,坐过站,或者下早了,都有。
  我抬起脸,再次说“谢谢”。他看了我一眼,说:不必。然后,他就这么站在我面前,一手抓着吊环,身躯摇晃着,轻柔而干净的声音从我头顶不断飘下:
  “其实应该我谢你,书我读完了,《青春咖啡馆》。”
  “我到交通大学站下,每天这时候总是最拥挤。”
  “所以我建议,‘老弱病残孕’出门要错开早晚高峰。”他几乎是在自言自语,可这句话却突兀,心里顿时溅起点滴恼羞成怒的火星,脱口而出:你判断一个女人怀孕的依据是什么?有的人只是有点胖。
  他一愣,随即笑了笑,没有回答我。我开始后悔自己口无遮拦,这样只会暴露我虚弱的内心,可是,我又何必为没给一个微胖的貌似孕妇的女人让座而觉羞愧?
  陕西南路站到了,我礼貌地招呼了一声:谢谢你,再见!
  地铁停下的当口,他跟着挤到我身后。我有一种被窥探到隐私的羞怒,浑身紧绷着,就等车门一开箭步飞出。却听他说:三个月内,还是少去人多的公共场所为好。
  一阵毛骨悚然,想到发生在巴黎的“暴恐”事件,低头,《青春咖啡馆》安然无恙地捏在手里。就是书里写的那个巴黎,闹市街头,人头攒动,一个被人遗落的双肩背包忽然爆炸……我像一粒蹦出罐头的青豆一样跳出车厢,踏上地面那一刻,我扭过头。车门内,笔挺的白色立领衬衣,中年男人特有的棕色的脸,眼角的皱纹是岁月的标志,青色的下巴表示这里已经被剃须刀耕耘过至少二十年以上。
  看起来沉稳、深刻,不露声色的中年男人,没有背双肩包。交通大学还有两站,他跟着我挤到门口是为方便下车?
  五
  方圆“离家出走”了,在他拥有“牧马人”之后的第二个月,也许是早已计划好的,或者是有了工具,自由就成了抬腿间的事儿。他给我留了一张字条,贴在冰箱上:“牧马人”需要到野地里去练练,我会安全回家的。
  我并不担心方圆的安全,也不认为这是他不负责任的表现,他的行事风格素来线条清晰而少有啰嗦,忽然出行这样的事,并非不在我的预想中,他一定有他的理由。翻看日历,才发现已是7月1日,中学放暑假的第一天,于他而言,这就是最直接的原因,也不知道他是独自一人还是呼朋唤友一起上路的。以往他靠给学生补课来打发寒暑假时间,我们因此会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可是这个暑假,他有了“牧马人”,于是他就去越野了,俗套得如同网上说的那样,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我搜索了一遍我们那套由一个卧室、一个客厅以及狭小的厨房和卫生间组成的出租屋,他的笔记本电脑不在书桌上,微单相机也不见了,打开衣橱,缺了好几套他的内衣,外套倒是没少,大概是穿了上个礼拜他自己在淘宝上买的打折冲锋衣,据说是“北脸”牌……他早就等着这一天了,这两个月,他兴高采烈地开车出门,喜气洋洋地开车回家,目光里全然没有了以往的幽怨。他还在卫生间里长时间翻阅《国家地理》,有一次,他把一本新到的杂志撕成了散片。我问他要干嘛?他说:去芜存真,一半多广告,没几页可看,不方便随身带。
  我想问他要带到哪里去,还没说出口,却见地上一大堆被撕下来的广告中,有一页,正是我们那辆白色“牧马人”。高大帅气的汽车停在沙漠中,烈日照耀下,车身烁烁发光,车门敞开着,一个脸上架着墨镜、头上扣着宽檐草帽、肩上搭着流苏大披肩、腰间系着波西米亚长裙的女人,正迎着阳光跨出车门。
  同一则广告在多期杂志上反复出现是司空见惯的事,那个越野美女不是我,买“牧马人”的时候,方圆给我的理由,大概只是为了说服他自己,我想。
  我没问他要把去掉广告的《国家地理》带去哪里,只是把撕下来的废页扔进了垃圾桶。现在,方圆终于去越野了,他不是未成年人,我没有权利阻止他出行,我们的薪水从没有合并过,我也无法通过他带走多少钱来分析他会离开多久。当然,我更不可能把他追回来,这有失我的尊严。还有,我必须去上班,数不清的文件、表格、审批书、合同协议、费用预算等着我提交上级部门、请领导签字、发下属单位,数不清的会议等着我做议程、发嘉宾请柬、做会务准备,我请不出假,一年5天的公休只够我飞一趟日本或者泰国,买上著名的马桶盖电饭煲眼药水然后飞回来,可我对这些没兴趣……不知道方圆现在驾车到了何地,他的目的地又是何方,可可西里?帕米尔高原?三江源?我想象着这些并非我的梦想的名字,心里生出些许并非我预料中的失落。
  方圆“离家出走”了,可我还是要去上班,坐地铁,每天。《青春咖啡馆》找回来了,我把它扔在家里,没想过要从109页继续读下去。《时间简史》不厚,卻艰涩难读,可我还是带着它。“下一站,陕西南路,请到站的乘客提前准备下车”,广播清晰播报,地铁咣然停下。出地铁口,步行一公里,途中总会遇到若干孕妇。这世界,总要有人忙于应付工作,有人恣意生活,有人实现梦想,还有人,为人类的繁衍作出贡献。
  我没有给方圆打电话的欲望,一丝都没有,除非他打电话给我。可我知道,想要接到他的电话,除非出事了。这是他一贯“无事勿扰”的做派,缺乏人情味,却不得不承认,极其有原则。做了两年夫妻,我对他熟知而了解。我没想过要改变他什么,他也没有,我们彼此尊重,谦让而和睦。他给我买车,严格遵守使用权和所有权高度统一的原则,我认为,那是他对我的诚意。可是现在,我有些怀疑,世上的恩爱夫妻是不是都像我们这样?
  是啊,我们怎么就从来没有彼此耍过一次赖?就像小燕的老公偷偷把车开出去,回家主动要求跪搓衣板。我的老公从不抢我的车开,可我的老公却在获得我放弃的“牧马人”后独自去越野了,他永远不会在我面前主动要求跪搓衣板,不可能。甚至,没事打电话也被他认为多余。相处不累,才能长久,他一直这么说。
  下班坐地铁回家,照例是没有座位的,中转站换乘地铁永远人满为患,我却在车厢里用目光默默搜寻周遭乘客,但凡腹部微隆的女人,我都要打量一番,然后循着她站立的位置,看向离她最近的那个坐着的乘客。我没有座位,别人是否让座与我无关。拿出《时间简史》,“帕格尼尼”在耳朵里强行演奏,像一部链条哒哒转动的自行车,在满地飞舞的落叶中踏行。我抓住吊环,开始阅读:   为何我们从未看到碎杯子集合起来,离开地面并跳回到桌子上?通常的解释是,这违背了热力学第二定律所表述的在任何闭合系统中的无序度或熵总是随时间而增加。换言之,它是穆菲定律的一种形式:事情总是趋向于越变越糟。也就是说,人们很容易从早先桌子上的杯子变成后来地面上的碎杯子,而不是相反。
  霍金的话令我难以理解,但我记住了这句话:事情总是趋向于越变越糟。自行车链条在耳中“咔嗒”断掉,落叶旋转着趴在地上,路依然没完没了,看不见尽头。强烈的不安突然袭来,拿出手机,犹豫又犹豫,然后,给方圆发出一条短信:一切都好吗?
  我希望杯子保持完整,即便已经有裂痕,一旦掉在地上摔碎,再不可能跳回桌上复合。方圆很快回来短信:每时每刻,我们看到的一切,都是它的过去。
  无法确定他这句话应该从物理学角度还是哲学角度去理解,更无法判断他的具体所指,却又莫名恐慌,感觉自己正在失去支撑,失去某种保住自尊的优势,哪怕只是一辆车的驾驶权。于是追了一条短信给方圆,是一个最普通的妻子该说的话:什么时候回家?
  方圆没有回复。地铁到终点站,剧烈饥饿,直接进了小区门口的“麻辣香锅”,野心勃勃地点了一份五十元的餐。铁锅端到面前,开始大口吞吃五颜六色的牛百叶、午餐肉、笋尖和魔芋。自从坐地铁上下班,我的胃口变得越来越大,我甚至感觉自己正在向微胖界发展。方圆就是一个微胖男,这样下去,我和他,我们会越来越有夫妻相的,可我们也许已经开始了南辕北辙的疏离,我担心。
  吃完麻辣香锅,结完账,方圆的短信来了,是一张彩信图片。似是高原上溪流纵横的草场,远处好像有雪山,只是暮色已临,一切都显得黯淡无光,白色“牧马人”亦是一身斑驳污泥,停泊得萎顿而凄凉。
  这不是《国家地理》杂志上漂亮的图片,没有文字说明,也没有方圆的身影。他不喜欢用手机拍照,发来图片已是勉为其难。还有,他像老年人一样拒绝使用微信,这使他的行踪无法通过互联网随时向他人播报。为什么要随时播报行踪呢?他狡辩:当你收到我在喝水的信息时,我已经放下了杯子,这有意义吗?
  感觉有些反胃,大概是麻辣香锅吃多了。这一夜,我起来三次,呕吐,喝水,再呕吐,再喝水。听说呕吐容易使人脱水,喝水不能治病,喝水只是希望事情不至于趋向越来越糟。
  六
  地铁车厢里,我低着头,耳孔里照旧插着耳机,“帕格尼尼”可激发的活力已乏善可陈,可我依然读书、听音乐、挤地铁,同时进行。《时间简史》,第五章,地鐵上的阅读已然进入我完全不能理解的桥段:
  ……任何粒子都会有和它相湮灭的反粒子,这就有可能存在由反粒子构成的整个反世界和反人。然而,如果你遇到了反你,注意不要握手!否则,你们两人都会在一个巨大的闪光中消失殆尽……
  感觉一抹正在靠近我的阴影,也许是我的影子,或者是“反我”。想到这里我笑了,抬起头,阴影也在笑,笑着说:又遇见你了,你好!清澈的嗓音,没有烟气,没有痰气,从“帕格尼尼”的夹缝中柔软侵入。
  我摘掉耳机,情不自禁地伸出手:你好!
  如果这世上存在一个“反我”,那我们握手的同时会不会彼此引爆,瞬间消解?
  他青色的腮帮子上稍稍流露出犹豫,一秒钟后,伸出手。两只手相握的瞬间,我没有消失,他也没有。
  我们已经有三面之交,可我仅仅知道他要在交通大学站下车,别的一无所知。他很自然,问我看的什么书。我合上翻开的书页,把黑色封面烫金标题的《时间简史》递给他,他接过去,随意翻看。我仰头看站着的他,比前一次更大胆,更仔细。
  干净的寸头,鬓角修得很高,没有发胖的身材使他看起来健朗挺拔,但眼角有密布的鱼尾纹,额头上的皱纹亦是显然,棕色的脸颊……好吧,中年男人,挤地铁的中年男人。
  他感觉到我在看他,也看了我一眼,毫无慌乱的坦然的目光,然后把书还给我,说:今天我也到陕西南路站。
  我保持着并非亲密友人之间不期而遇的客套:是吗?好巧。
  他看了一眼手机:我要去长乐路……长乐路与陕西南路交错,每天我都在步行去单位的途中经过。我没有接他的话茬,插上耳机,低头继续看书。
  陕西南路站到了,我站起来,他侧身,让我先过。出站时,我指着“全家”便利店对他说:买点东西,有机会再见啦!
  他点点头:再见。却又叫住我,补了一句:尽量少去人多的公共场所,尤其是这几个月。说完扭头向出口走去。
  心脏狂跳着在“全家”磨蹭了十分钟,看面包的价格,看三明治什么夹心,看关东煮的丸子有几种,然后,什么都没买,想象中年男人已经走远,我才出了站。
  沿着陕西南路走向我那花园单位,始终处于忐忑中。一个衣冠楚楚需要挤地铁的中年男人,终归令人疑惑,他让座给孕妇,他为了把一本小说还给失主连续五天在地铁上找我,他有理有节并且告诫我少去公共场所……低头,《时间简史》还捏在手里。
  找到人行道上离我最近的垃圾桶,黑色封面烫金标题的书被我扔进去,发出“噗通”一声,环卫工人很勤快,刚收拾过,垃圾桶里还很空。扔完书我快步离开,一公里步行路程,我想象着黑色的《时间简史》在垃圾桶里发热、冒烟,明知不可能,却竖起耳朵倾听身后,倘若发出一声爆炸的巨响,倘若那是一个以书的形式伪装的炸弹,倘若那本书里藏着一个“反我”……我不再如同往日那样一心埋头赶路,过长乐路时,我更是左顾右盼、东张西望,我不想遇到那个将熟未熟的中年男人。
  我没有遇见中年男人,我看见陆陆续续开门营业的母婴用品商店,还有,转角口的墙上,一枚并不太过显眼的箭头形指示牌,上面写着:妇婴保健医院,长乐路XXX号。
  从未注意过,这里竟座落着著名的妇婴保健医院,怪不得总会在地铁口到单位的一公里路途中看见孕妇出没。我扫视了一圈周围的路人,立即发现三个孕妇,两个身边有男人护驾,一个由年老妇女陪同。
  过横道线时,行人绿灯只剩下五秒,前面有一位正缓慢行走的胖大女人,按以往的习惯,我会绕开她快走几步,在红灯跳出前过完马路。可是现在,我看见她肥硕的臀部以及挺胸昂首的走姿,以及小心搀扶着她的细瘦男人,便跟在距离她一米之外的身后,同样缓慢地行走在横道线上。红灯已然亮起,十字路口正待启动的汽车里,司机用急不可耐的目光瞪我,可我心安理得。   是的,今天我才发现,这是一条孕妇街,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孕妇去妇婴保健医院例行体检,或者从医院检查完出来,她们让这条街充满幸福,同时危机四伏。跨上街对面的人行道时,我忽然想明白,那一回,我在南京东路站提前下车,并不是因为没给孕妇让座而觉羞愧,而是,别人让座了,这让我无法心安理得。
  我有点想念开着“牧马人”在城市高速路上堵成狗的日子,尽管无法去真正的原野飞驰,可是至少,在一辆车的空间里,我是自由的。
  七
  终于重新拾起读到109页的《青春咖啡馆》:我更愿意在一个春天的夜晚信步走到香榭丽舍大街上。如今,真正意义上的香榭丽舍已经不复存在,不过,到了晚上,它们还能给人造成一种假象。也许,走在香榭丽舍大街上,我依然能听见你唤我名字的声音……
  可是,捧着失而复得的书,视线停留在109页,我却无法做到在地铁里安心读书,任何一个站在我面前的乘客,我都要留意他们是否年老,是否体弱,是否面带病貌,是否身有残疾,或者,是否怀孕……
  从地铁口走向单位,经过那只曾经装过《时间简史》的垃圾桶,我总要多看它一眼。它安然无恙地站立在原地,日复一日。
  暑假还没过去,方圆还没有回来。读书、听音乐、挤地铁,这些同时进行的活动并未洗涤我日渐慵懒的血液,帕格尼尼随想曲的节奏根本无法带动我,原以为在大都市里开车让我变得颓废,现在我不再开车,可我连偶尔的愠怒都不再有。并且,有一件事令我疑虑重重,月事逾期不来,我有种预感,这让我喜忧交加。
  小燕说,去医院看看吧,我在办公室留守,放心。
  下午溜班去妇婴保健医院,排队挂号,排队候诊,排队付费……到处排队,被身前身后众多排队的孕妇包围,没有谁给谁让座的规矩,谁都挺着大肚子,我羽量级的身材和腰围甚至让我尴尬和羞愧。这让我不禁产生错觉,好像,世上所有的孕妇都聚集到了这里。
  排队取尿检单时,隐约听见远远的,一個颇具辨识度的声音穿透嘈杂人声传至我耳中,没有烟气,没有痰气,当属年轻人。循着声音看向人群,白大褂男医生领着一群实习生从走廊那头走来,越走越近,然后,在我面前鱼贯而过。中年男医生显然是导师的样子,他对学生说的那些词汇,在我听来极其陌生,“器官功能”、“内分泌系统”、“微创精准度”、“整复治疗”……他有棕色的脸部皮肤,鱼尾纹密集,青色的腮帮子刮得很干净,却刮不尽年岁的痕迹。
  拿着妊娠三个月的诊断单走出医院时,我回头看了一眼挂在大门上的标牌,“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的字样,让我想通一个陌生男人两次提醒我“最近几个月少去公共场所”的理由,我也终于相信,这世上的确有人能区分什么是微胖,什么是怀孕。并且,下次我还想和小燕探讨一下关于“中年男人坐地铁不让座”的理论,尽管我们都有可能犯下以偏概全的错误,但我们的确不能证明,实践与理论之间的关系究竟有多复杂。
  回家的地铁上,我拿出手机,这回没有丝毫犹豫,给方圆发了四个字:我怀孕了。
  晚上,方圆主动给我打电话,十分难得。他气喘吁吁的声音从遥远的青藏高原传来:我到那曲了,在这里,走每一步路,说每一句话,都要用全身心的精力,要不你就会窒息,你会死掉……
  顾不上说怀孕的事,我急着问他:你是不是缺氧了?是不是透不过气来?
  我问我的,他说他的:青藏路一马平川,开着“牧马人”一路向西,就好像要开到天上去,这里的天很蓝很蓝,云很低很低……
  这不像方圆说的话,可电话里的声音就是他:方圆你带氧气罐了吗?那曲的海拔是多少?你得吸氧。
  他停顿了一小会儿,然后,我听见他喘着粗气,大声喊道:在这里,你必须用力活着,才能活下去……
  电话断了,我的耳朵还贴在手机上,眼睛忽然一热,不知道为什么,眼泪居然涌出来。有些时候,理智并没有发现一切已改变,可是感觉不会骗人。
  我找出被方圆拆得支离破碎的《国家地理》页片,我想再看一眼那张广告图,白色“牧马人”停在沙漠中的样子高大威猛,烈日照得车身烁烁发光,车门敞开着,一个脸上架着墨镜、头上扣着宽檐草帽、肩上搭着流苏大披肩、腰间系着波西米亚长裙的女人,正迎着阳光跨出车门……可是没有,找不到了,但凡广告页,都被剪下来扔掉了。
  我开始怀疑,是不是,决定把车让给方圆开,本来就是错的?于是拿出手机,给方圆再次发去一条短信,我说:等你完成了梦想,我就要过我的日子了。发完短信,已觉手瘫脚软、筋疲力尽。
  直到午夜,方圆才回复短信,大概挣扎了许久,他说:回去后,车还是你开,怀孕挤地铁不安全。
  方圆真是个聪明人,他完全领会了我的意思,我希望腹中的孩子能遗传到他的智商,这是我嫁给他最初的原因,也是最“物理”的原因。现在,“牧马人”正载着他在越野的途中,也许他会比计划提前回家,我想。
  我再次告诉自己:越野不是我的梦想,从来不是。方圆买下“牧马人”的时候,应该早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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