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诉讼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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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我国依法治国过程中,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地觉醒,越来越多的人知道用诉讼的形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诉讼案件日益增加的情况下,恶意诉讼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恶意诉讼问题的出现具有严重的问题,因此,本文就恶意诉讼的概念、恶意诉讼的危害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规制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恶意诉讼;危害;规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0-0213-01
  作者简介:赵紫伊(1997-),女,满族,辽宁沈陽人,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
  民事诉讼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民事诉讼的存在,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理念。在人们利用诉讼这一武器的过程中,有部分人员通过诉讼恶意的侵害他人的权益,这一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同时也对司法资源造成了浪费。总而言之,恶意诉讼问题的存在,是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必要解决的问题。
  一、恶意诉讼的危害
  在对恶意诉讼的危害进行分析之前,应先了解何为恶意诉讼。所谓的恶意诉讼,就是指在民事诉讼领域内,行为人为了追求不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提起诉讼,从而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恶意诉讼属一种新型的侵权行为,源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中的滥用诉讼权能。
  (一)扰乱了社会秩序
  在国家依法治国过程中,为了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维护,国家对民事诉讼十分重视,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部分诉讼人自身的权益并没有受到侵害,其之所以提出诉讼,是希望通过诉讼来获利,通过法律手段的应用来侵害他人的权益,这样的情况,导致诉讼成为了获取利益的工具,严重侵犯了我国相关法律,同时也对社会秩序、社会安定造成了不利的影响[1]。
  (二)对司法资源造成了浪费
  在对恶意诉讼问题进行分析中可以发现,这一诉讼的提出,其根本目的并不是为了维护诉讼人的合法权益,而是为了侵害他人的权益从而实现自身获利的目标,在这样的诉讼案件处理过程中,法院等相关部门需要进行调查取证,需要进行诉讼审理,此过程中耗费的司法资源较多,而且这些资源的应用都是无用的,是平白浪费的,这样的情况对我国司法资源的合理应用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二、恶意诉讼问题的规制措施
  (一)针对恶意诉讼构建刑罚体系
  诉讼是我国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当公民在诉讼过程中出现目的不纯,将诉讼作为自身获益的工具的情况下,恶意诉讼问题出现。恶意诉讼问题的危害是不容忽视的,所以说,为了对恶意诉讼问题进行规制,就必须要针对恶意诉讼来构架刑罚体系。在刑罚体系构建过程中,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是经济处罚,一方面是刑事处罚。在经济处罚过程中,主要是对提起恶意诉讼的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恶意诉讼中的权利受侵一方,可以提出赔偿要求,恶意诉讼当事人进行经济赔偿。在部分恶意诉讼案件中,恶意诉讼当事人的经济条件突出,财力雄厚,所以对于这一类当事人来说,经济赔偿是微不足道的代价,并不能打消其恶意诉讼意识。所以面对这样的情况,对于这一部分恶意当事人,在处罚过程中应采用刑事手段。也就是说,对有关的法律内容进行延伸,如“侮辱诽谤罪”,通过对这些法律内容的延伸,来将恶意诉讼侵害的权益纳入其中,这样一来,恶意诉讼当事人就触犯了法律,需要承担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实现对恶意诉讼问题的规制,减少恶意诉讼问题的出现。
  (二)通过诉讼费用制度来对恶意诉讼进行制裁
  在公民应用诉讼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过程中,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的,为了使更多的基层公民能够运用其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国家在2007年的时候,推出了《诉讼费用缴纳方法》,在此《方法》中,明确规定了诉讼当事人需要缴纳的费用,这一费用标准与以前的费用标准相比较明显降低,这一情况为基层公民更好地应用诉讼武器维护权益提供了便利,但与此同时,也为恶意诉讼的提起提供了便利[2]。面对这一情况,在对恶意诉讼问题进行规制过程中,应该从诉讼费用入手进行规制。当确定诉讼为恶意诉讼之后,应剥夺其享有惠民低额的诉讼费用权利,要求恶意诉讼案件当事人缴纳双倍的诉讼费,或者是按照诉讼价值来进行阶梯性的收费。通过对恶意诉讼费用的提升,可以实现对恶意诉讼的打击,当恶意诉讼中所获取的权益不够缴纳诉讼费用的时候,相信很多抱有恶意诉讼念头的公民会打消这一想法。这样一来,恶意诉讼案件就会逐渐地减少,恶意诉讼问题的危害会逐渐地降低。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依法治国过程中,诉讼是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主要手段,在对诉讼案件进行处理过程中,法院必须要对案件是否是恶意诉讼进行判断,若是确定诉讼案件为恶意诉讼,那么法院则应从诉讼费用、诉讼处罚等方面入手,对提起恶意诉讼的当事人进行依法惩处,通过严厉的打击,可以避免恶意诉讼的进一步扩大,减少恶意诉讼案件,既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障法律权威性,所以说,在恶意诉讼案件增多的情况下,国家相关部门应对此予以重视,同时应采取有效的手段进行遏制。
  [ 参 考 文 献 ]
  [1]郭阳平.浅析劳动争议案件中的恶意诉讼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3(13):252-253.
  [2]钱俊清,申洁.恶意诉讼的司法阻却:法律的缺位与完善[C].2012年市场经济与信用法治论坛论文集,2012:18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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